1樓:無訟
劫匪被勸降不算犯罪中止,因為劫匪被勸降並不是其自動放棄犯罪,主觀上不具有犯罪中止的決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劫匪構成搶劫罪如何處罰
劫匪構成搶劫罪的,會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具有入戶搶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或搶劫行為致人重傷、死亡的,將會被加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2樓:愛笑的賽宗妤
你說的行為中,他正在準備搶劫,但被害人把刀買下,使他的目的沒有得逞,實際上,他拿刀對被害人威脅的行為已經實施了搶劫行為。因此他的行為屬於犯罪未遂。因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得逞。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
3樓:這個才是
這個絕對是犯罪中止,是嫌疑人主觀放棄的,而不是現實情況的原因導致不能繼續犯罪
4樓:匿名使用者
中止,主觀放棄而非客觀不能
5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未遂和犯罪終止都說得過去。
6樓:爽朗的秋色正濃
在法律上只有犯罪未遂!沒有犯罪中止!
如果一個搶劫行為因為被劫者沒錢這個客觀原因而導致終止 應該屬於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 還是犯罪既遂呢?
7樓:匿名使用者
自然是既遂,因為犯罪行為已經存在,不因為被害人的錢多錢少或者沒錢而不定罪。中止是自己的心裡因素而未犯罪,未遂是受外界影響不能實施犯罪行為。
8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呵,這個問題比較簡單。在刑法理論上,這種情況叫做不能犯,比如一個版人去**女人,權誤認一個頭發較長的男人為女人而**,事實上是不能犯的,是典型的物件不能犯 。還有方法不能犯等等。
搶劫罪與其他犯罪不一樣,客體是複雜客體,您的具體情況敘述不是很清楚,可能是既遂也可能是未遂。但是絕不是中止。
:案情:被告人李某租住某樓房間,被害人董某租住其對面房間。一日上午,被告人見被害人的房門上插著鑰匙
9樓:彩雲飛明月
李某涉嫌搶劫罪、**罪,均屬犯罪未遂。其中搶劫屬入戶搶劫,性質較惡劣。
參見《刑法》
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六條【**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論,從重處罰。
**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10樓:理想闌珊
被告人攜帶凶器進入被害人房間,意圖搶劫,那麼構成搶劫罪;發現被害人單身一人,另有新的**的犯意產生,構成**罪,因為被告人的反抗,而未果,是為**罪(未遂)。被告人咬傷被害人的行為,伴隨搶劫罪的犯意進行,因此,不構成新的犯罪。
被告人李某涉嫌構成搶劫罪和**罪(未遂),按照數罪併罰處理。
11樓:
**未遂。而且應該是犯罪中止
持刀入室搶劫破案後被害人能否追回被搶財物
涉嫌搶劫罪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入戶搶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如果贓款贓物沒有被揮霍就可以追回的。根據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條規定,入戶搶劫 是指為實施搶劫行為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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