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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著性是商標法上最為重要的概念,同時又是意義十分含混的術語。各種文獻在涉及顯著性問題時常常不加區分地混用不同的詞語,而同一詞語在不同語境下往往又可作不同的理解。
(1)構成商標的符號要素為自創無含義的單詞或片語、或由動物**造型或通過特殊手法表現出的形態的,則屬於強商標,例如使用在「冰箱」上的「海爾」商標、使用在「彩色膠捲」上的「柯達kodak」。商標的固有顯著性不僅體現在其符號要素的內容上,還體現在符號要素的表現形式上。以文字商標為例,其固有顯著性不僅體現在字片語合上,還體現在其表現形式上即含有一定設計成份的字型或者組合形式,如特殊字型、手寫體(含簽名)等。
一般而言,商標固有顯著性越強,獲得特殊保護的可能性越大。
(2)構成商標的符號要素為普通有含義的單詞或片語、或者由某類商品上常見圖形、或由自然界動物的常見形態的,則屬於弱商標,例如使用在「葡萄酒」上「長城」商標、使用在「酒」上的「草原」商標。
(3)如果商標由不具備顯著性的符號構成則不成其為商標,只是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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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匿名使用者
一、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十一條 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徵的。
前款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二、相關解釋
商標的顯著特徵,是指商標應當具備的足以使相關公眾區分商品**的特徵。商標顯著特徵的判定應當綜合考慮構成商標的標誌本身(含義、呼叫和外觀構成)、商標指定使用商品、商標指定使用商品的相關公眾的認知習慣、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所屬行業的實際使用情況等因素。本部分第三條至第七條對《商標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款、項的理解與適用依次予以說明。
三、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本條中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是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或者約定俗成的名稱、圖形、型號,其中名稱包括全稱、簡稱、縮寫、俗稱。
例如:生產香水,商標名稱叫「香水」,屬於產品名稱,不具有顯著特徵;
又如:生產服裝,商標名稱叫「xxl」,眾所周知,「xxl」是服裝型號,所以不具有顯著性。
本條中的僅僅直接表示,是指商標僅由對指定使用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具有直接說明性和描述性的標誌構成。
四、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
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標誌,是指《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二)項以外的依照社會通常觀念其本身或者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使用商品上不具備表示商品**作用的標誌。
(一)過於簡單的線條、普通幾何圖形
(二)過於複雜的文字、圖形、數字、字母或上述要素的組合
(三)一個或者兩個普通表現形式的字母
(四)普通形式的阿拉伯數字指定使用於習慣以數字做型號或貨號的商品上
但非普通表現形式或者與其他要素組合而整體具有顯著特徵,或者指定使用於不以數字做型號或者貨號的商品上的除外
(五)指定使用商品的常用包裝、容器或者裝飾性圖案
(六)單一顏色
(七)非獨創的表示商品或者服務特點的短語或者句子
但獨創且非流行或者與其他要素組合而整體具有顯著特徵的除外
(八)本行業或者相關行業常用的**場所名稱
(九)本行業或者相關行業通用的商貿用語或者標誌
(十)企業的組織形式、本行業名稱或者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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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著性差異,是一個統計學名詞。它是統計學上對資料差異性的評價。當資料之間具有了顯著性差異,就說明參與比對的資料不是來自於同一總體,而是來自於具有差異的兩個不同總體,這種差異可能因參與比對的資料是來自不同實驗物件的,如比 些一般能力測驗中,大學學歷被試組的成績與小學學歷被試組會有顯著性差異。也可能來自...
為什麼要註冊商標??註冊商標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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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行業註冊商標,餐飲行業註冊商標,是什麼類別?
您要開連鎖店,服務類第35類一定要註冊,餐飲的是第43類這類您也是必須註冊的,其他您看看涉及您產品的可以註冊一些周邊的保護商標。1 34類屬於商品類,您可以根據您店裡的產品情況考慮註冊與否。35 45類才是服務類,開連鎖店一般都在這裡面選。如果規模不大的話保護商標註冊1 2個就差不多了。具體最好是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