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和我媽的親二姑的親女兒的親兒子結婚嗎

2021-06-27 22:07:29 字數 4199 閱讀 2529

1樓:一老夫

這位知友,你和你姑姥姥的女兒(你表姨)的兒子是姨兄妹關係。屬於***旁系血親。《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你和姨哥不在這個範圍,顯然是可以婚配的。也就是說,從法律角度講,你們完全可以結婚。如果你們相親相愛,雙方家長支援,走在一起親上加親,生活會美滿、幸福。

對生育不會產生任何影響,請放心!

祝你們有情人終成眷屬!祝福你們!

2樓:戚廣利

你媽的親二姑的親女兒的親兒子屬於四代血親,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血親不能結婚,所以從法律上是可以的。能夠取得結婚證。

從遺傳學角度講,你們是近親,血緣關係比較近,對下一代的不好,容易得遺傳方面的病,還是慎重為好。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當然有血緣關係:

第一代:你媽媽的爺爺奶奶

第二代:你媽媽的父親 你媽媽的二姑第三代:你媽媽 你媽媽的二姑的女兒***:你 你媽媽的二姑的女兒的兒子。

你們之間是表兄妹關係,法律是允許結婚的,至於孩子是否有遺傳病,這個主要還是看你們家族有沒有遺傳病史,總體來看,患病概率不大。

4樓:藍海

四代旁系血親!!法律允許!可以的!

但是對下一代孩子有些風險,在你們二者身上的**遺傳病可能會在孩子身上以顯性遺傳病體現出來,有可能導致先天性不足,還是慎重,不過幾率較小。你和你媽的親二姑的親女兒的親兒子年齡差應該會很大吧??略奇怪。

祝幸福。

5樓:水晶牙杯

隔了三代 應該可以 就是親戚關係之間不好解決,儘量跟自己父母講清楚,強調你們兩個人之間感情,無論如何不要發生爭吵,因為那樣可能更糟糕,最重要的是會讓你和家人之間的關係一塌糊塗

6樓:無刺仙人掌

能,你和你媽的親二姑的親女兒的親兒子屬於四代旁系血親,怎麼能沒有關係?但在法律上是允許結婚,對孩子應該沒有什麼影響。

7樓:一土十寸甫

能是能,不會違法。但可能會遇到家庭裡的阻力。而且近親結婚會增加潛在遺傳病基因顯現症狀。但我還是想祝你們幸福

8樓:考戲劇學院努力

當然不可以,近親結婚深下來的孩子有危險。

9樓:多拉多拉熊

最好別,為了後代想想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 為後代負責 對吧

家庭成員關係寫法

11樓:速影流光

寫父女母女或者是兄妹姐妹....是你與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不是家人與你的關係.

這我在高中填高考資料的時候老師說的.

12樓:大風大浪

家庭成員關係當然是寫父親、母親,再分別寫名字;

關係一寫哥或姐,再寫名字。

13樓:匿名使用者

日常**填寫時,其中「家庭成員關係」欄後面都是先填「稱謂」(如:父親、母親、哥哥、姐姐等),然後填寫其對應「姓名」。

14樓:要個孩子

有父親,母親,我去年因沒法生養而離婚,父母年輕

15樓:段新場

我以前做的不對,想看看女兒,

16樓:宋軍濤先生

寫父親、母親、哥哥、姐姐

家庭主要成員及社會關係稱謂如何填寫

17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是指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等。

」主要社會關係「一欄,主要填寫與本人關係密切或本人受其影響較大的親戚、朋友。

18樓:天使じ☆羽翼

家庭主要成員:

未婚的:父親、母親、哥哥、姐姐、妹妹、弟弟 已婚的:配偶社會關係:

普通人什麼也沒有:群眾

28歲以下在學校加入中國共青團:團員

加入中國共產黨:黨員

19樓:愛上千色

家庭主要成員 年齡 職務 家庭住址 社會關係父親、

母親、哥哥、

姐姐、妹妹、

弟弟已婚的:配偶

20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主要成員」,應填寫父母(或撫養者)、配偶和子女(含養子女),以及同本人長期生活在一起的人。「主要社會關係」,應填寫同本人聯絡密切或對本人影響較深的親戚、朋友等。不能把「家庭成員」理解為戶口簿內的人,即:

不能把分居立戶的父母等直系親屬填在「主要社會關係」欄內,也不能把戶口簿內的公、婆等非直系親屬填在「家庭主要成員」欄內。

21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跟你住一起的人!社會關係就是。少先隊員。團員,黨員。平民。等等。。

22樓:匿名使用者

父親,母親,群眾,黨員,團員什麼的,不知道是不是你要這個答案

家庭成員關係怎麼填

2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都是你的直系親屬 父母

或者監護人

24樓:哈哥

家庭關係填直系親屬即可

一般包括父親、母親、配偶、兒子、女兒

25樓:木瓜劉

填直系親屬,父母或兄弟姐妹,直接監護人

2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是父子(女):某某某(你爸爸的姓名)

母子(女):某某某(你媽媽的姓名)

然後寫你親的兄弟姐妹,如:兄弟或(兄妹):某某某(寫你兄或弟的姓名)如此類推···

27樓:耕耘之人

要填寫現在跟你一起生活的人,共四個欄目:

稱呼 姓名 年齡 職業

家庭 關係 5

28樓:吳小娥

家庭關係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人際關係,包括姻親、血親與收養關係。其多樣性與家庭規模有關。核心家庭只有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和兄弟姐妹關係;直系家庭要加上婆媳(翁婿)關係、祖孫關係;聯合家庭還要加上妯娌、姑(叔)嫂關係等。

家庭成員關係填夫妻還是配偶

29樓:月光一族於

夫妻和配偶都是履歷上常見的稱謂,都允許,在檔案裡最好稱謂是妻子或者老婆,這樣最直觀,當然較其他稱謂沒有本質差別。

30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關係應該嚴格按照書面語填寫即配偶

31樓:小度知道行家

最佳答案家庭成員指你家裡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

社會關係指你的直系血親,包括叔伯舅舅姑父。

填寫格式為:

稱呼——名字——政治面貌——工作

例如:家庭成員:

父親 某某某 群眾 在家務農

母親 某某某 群眾 在家務農

哥哥 某某某 黨員 工商局幹部

姐姐 某某某 團員 鎮一中教師

妹妹 某某某 團員 鎮一中學習

兒子 某某某 群眾 一小學習

女兒 某某某 群眾 幼兒園學習

主要社會關係:

伯伯 某某某 黨員 鎮府辦主任

姑父 某某某 黨員 鎮一中教導主任

舅舅 某某某 團員 鎮一中教師

配偶關係填 妻子

兒子填 兒子

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稱謂

32樓:老巫婆你送後

1、子女稱父母雙親,口語稱爸媽、爹孃等。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雙親、二老、父母、娘爹等。

2、子女稱母親,口語稱媽媽、娘、嬤嬤。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母親、家母、老姥、老孃、老太太、老姥子等等。

3、子女稱父親,口語稱爸爸、爹、大大。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父親、家父、老爺、老爹、老太爺、老爺子等等。

4、子女稱母親的母親,口語稱姥姥、姥娘、毑婆、姥婆。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外婆、毑母、姥姥、大母、王母。

5、侄子稱姑母,口稱姑媽、姑娘、姑爸等。書面語或對外人稱之為姑母。

我能和我嬸子姐姐的女兒結婚嗎,我能和自己親姐姐的女兒結婚嗎?

可以呀,又沒有血緣關係,結婚後分開喊就是了,你叫嬸嬸她還叫姨,或者女方隨著你這邊的喊她姨叫嬸嬸呵呵 可以,這不屬於近親結婚,法律上是允許的。無語的可以 我能和自己親姐姐的女兒結婚嗎?這位知友,和自己的親姐姐女兒結婚一是不能,二是絕對不能,三是屬於 行為,這事連想都不能想啊!姐姐的女兒是你的外甥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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