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愛笨笨的丫丫
估計這錢是男方家出的全款吧?要是這樣的話,姐們我勸你把這事看開一點,千萬不要在這個問題上糾纏,因為這樣一來毫無結果二來傷感情阿。我看過多少對最後因為這個問題最後不歡而散的了。
我是這樣看法阿:
1、這買房錢要是他們家全出的話,寫誰都無所謂了。反正咱也沒花錢,男方家願意出全款買房我還樂不得呢。早晚不也是你們的麼
2、如果買房錢你出了一部分的話,這個問題咱就的提高警惕了,畢竟咱出錢了阿,那樣的話一定要把自己的名字寫進去,要不然咱不是錢打水漂白出了麼,這以後萬一要是分財產你都沒法證明你出過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阿。
3、要是他們家出的首付,以後讓你一起還貸款,這個問題就更復雜了。那樣你們可得協商好。因為名字是他爸的,貸款你也換了一部分,怎麼說這房子還是有你的一份錢啊,最好是和他們家心平氣和的雙方協商一下,給他們講講道理,好好談,別橫眉立目的根自己吃多大虧一樣,實踐證明這樣會惡化事態。
呵呵,當然,咱不是沒結婚就先想離婚,咱們只是自我保護一下,他們家也是一樣,不是緹防你啊什麼的,大家都是自我保護意識而已。兩個人好好過日子,互相站在對方的角度上考慮一下。還有,婚姻法規定,不管誰的名字,夫妻二人一起共同生活了7年以上的,房子都歸夫妻雙方共有,所以阿,為了維護自己的那一份,一定要戰勝七年之癢阿。
哈哈。開個玩笑。祝你們幸福
2樓:
關鍵是那房子實際是誰的?如果是他父親的就寫他父親的。如果是他蓋的,就應該寫他的
3樓:妖言寶貝
新的婚姻法規定婚前是誰的財產就是誰的,婚後一起買的才是夫妻共同財產,這房子你有出過錢麼,如果有那就一定要寫你的名字,如果沒有的話,寫誰的都可以,只要你男友是獨生子。
我覺得他們有點防著你哎,否則幹嗎不寫兒子的名字,是不?
4樓:
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你們強。。。
5樓:天才牛頓
有前車之鑑.一個遠方親戚,**老師.
結婚兩年,離婚,結果除了一架鋼琴,啥都沒.
不算計不行,算計太深也不行.
這麼著,來個婚前財產公正.去叫他起個文書給你.
要麼就各算各的,清清楚楚,
房子不要一分,要點彩禮錢存爹媽那裡.
傳統對現代,一點都不吃虧.
問題是你們現在還算那麼清楚,建議你們把婚期拖一拖,感情還沒深到那個地步,還是不要結婚先.
你有權利再考驗他一下!
有需求就有弱點,哈哈,記住他們有求於你.你也有求於他們.按照談判來說,怎樣各自做出讓步是關鍵問題.如果都不讓,估計這婚是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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