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買房女方不出錢要不要寫她名字

2021-06-20 21:57:10 字數 3441 閱讀 7122

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比較複雜。首先,你既然和對方已經決定要結婚了,肯定是希望相守一生。房產證上到底要不要寫對方的名字,那是你們兩個人協調一致的,如果對方特別在意這個的話,加上可能會討得對方的歡心。

當然,房產證上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後期也可能會出現一定的小麻煩。但不管怎麼說,如果你是全額付款,那就沒有任何問題。如果只是付了首付的話,那後期雙方一起努力付尾款,寫上名字也沒有什麼大的問題,付款的票據最好是收好。

2樓:鑽誠投資擔保****

看雙方的意願。

房產證辦理流程是:

(1)買賣雙方進**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結婚買房,女方應該出錢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很多男人在結婚時,父母都會資助男人一部分資金,讓男人先支付房子的首付。很多女人認為,結婚時房子必須是男方買,和女方沒有關係,如果男方的家庭條件較差,根本拿不出買房的錢呢?這時女生難道要和相戀多年的男友分手嗎?

結婚買房時女方到底要不要出錢呢?女生在做出決策之前,需要先弄清楚以下幾個問題。

一、房產證上署名是誰

房產證上寫的名字是男方一人,還是夫妻二人呢?這是很嚴肅的問題。現在很多男人情商都比較高,在買房時都會寫夫妻二人的名字,這樣女方心裡也會非常開心。

也有一些男人的父母強制要求兒子買房時必須寫自己一個人的名字,不然就不給兒子買房的首付錢,這讓男人感到非常困擾。其實,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都是次要的,關鍵是要彼此真心對待對方,才能夠將這段情誼維繫一生的時間。

二、房貸究竟誰來償還?

一談到買房,大家就會想到後期還房貸的問題,現在很多人買房時都是連續貸款30年,日後還貸款也是很有壓力的,是男方一個人還房貸,還是夫妻二人共同償還呢?如果男人買房時沒有能力一次性全款支付,女人既然決定和他步入婚姻的殿堂,就要做好日後陪他一起還貸款的準備。

三、男方父母是否會給首付?

在買房時,如果父母不能資助首付錢,對於剛走出大學校門的二十幾歲的畢業生而言,簡直難如登天。買房時,如果男方的父母不願意出一部分首付錢,男方的買房夢也要晚幾年才能實現,也就是說,如果女方要求結婚的前提是買房,必須要能夠接受和男方一起過同甘共苦的日子。

四、女方父母對買房一事如何看待?

有些女方父母比較開明,即使男方暫時沒有能力買房,他們也會支援女兒的這段戀情,主要是因為看著準女婿是一個潛力股。也有一些女方的父母對房子的要求極為嚴格,如果男方不能在市區買一套房子,就會阻止女兒的婚姻。

五、如果女方出錢,能夠出錢多少?

在買房之前,女方還需要思考一個問題,如果自己也要出錢,願意出多少錢?出錢的最大限度是多少?雖然買房的費用主要依靠男人支付,不過女人也要考慮到男人賺錢的不易,在自己經濟能力承擔範圍之內,如果自己有閒置資金的話,還是可以主動資助男友一筆資金的。

4樓:小李講情感

畢竟買房子不是一個小事情,其實女生出錢不出錢都是可以的,真的是出錢也有出錢的道理,不出錢也是可以理解的,雖然話這麼說沒有錯,但是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的,畢竟已經到了結婚的這個地步,誰也不希望因為一個房子的原因而讓兩個人的關係鬧掰吧。

反正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是挺明確的,要讓我出錢我可以同意,但是我就只有那一個條件,畢竟這對於自己來說是一個保障。如果說讓我出錢還不願意寫我名字,那我是萬萬不會同意的,哪怕我再愛這個人,我也會為了自己的實際利益去考慮的,而且男方要是有了這樣的想法,就擺明了是在欺負女方。

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應該,相信我,這不會讓你吃虧。女生若真的想在婚後活得有樣,活出自己,那就得在這個家有點資本,這樣你和男方地位才會是比較平等。人性都是這樣的,在雙方輸送利益之間不對等的情況下,付出最少的那個人往往會很被動。

打個比方,你今天帶你一幫朋友出去吃喝玩樂,而且錢都是你出,那麼你仔細感覺下會不會發現朋友在此刻都是以你為主?此時是不是你付出比較多?再打個比方,結婚後家裡如果是你在維持生計去工作,而男方在家好吃懶做窩居,當有什麼問題糾紛時是不是你最有底氣,因為是你養家持家,這個家是你在負責。

總之,不要受以前舊思想的影響,什麼男人負責一切就行了,買房養傢什麼的全包,你要想婚後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權利去做事,那麼你得儘自己最大能力和男方一起去共同維持這個家,婚姻不是單方面的,得靠夫妻雙方,不能什麼都依賴男方。

6樓:來自玉蒼山眉清目秀的開心果

女方出錢,就可以理直氣壯的把名字寫在房產證上

7樓:匿名使用者

看在哪兒了,當地習俗,比如在上海,女方一分不出然後還想寫名字的可能性很小的。除非男的太有錢了

8樓:旺旺狗

結婚買房,女方應該出錢嗎?我認為也是需要的。

結婚前買房女方要求寫她的名字這正常嗎?

9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之分!

女方要求婚前買房子寫她自己名字,自己掏錢是天經地義的。但如果是男方掏錢,則是否寫女方一人的名字,男方需做出縝密研判:即由於是婚前財產,男方將對該房沒有任何權利。

10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簡化財產關係,便於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綜述所述,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署名有利於保護其自身的利益權益,當離婚情況發生時,能夠得到一定的財產。

11樓:百度使用者

有點反常,都是男的名字,又不是她買的,她這樣做是騙你的

12樓:斜劉海戴耳釘的柔情少年

很正常啊!男生應該讓著女生

13樓:天天

不放心就做個婚前財產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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