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如果學校沒蓋章,算不算違約

2021-06-20 17:39:20 字數 1697 閱讀 9605

1樓:

學校沒蓋章,協議書跟廢紙一樣,沒什麼束縛力!!!!!!!不用交,不過你必須再a公司把協議郵到你們學校的時候 阻止學校蓋章!不過我感覺希望不大,你們學校肯定非要蓋章,不然a公司肯定會說你們學校沒誠信!

~不交違約金的辦法是:你畢業後去公司報到一下,哪怕只是一天,然後再此致就不算違約,就萬事大吉了!!!!!!!!!!!!如果不去報到,就算違約 就要交違約金了!

我有親身經歷,07年畢業 的,試用期內辭職不算違約!前提是你們還沒有籤正式合同,還沒轉正!

另外:你跟b公司協商,說你的協議書弄丟了,現在沒協議書,說畢業直接過去就可以了!一般公司肯定說不行,故意對你施加壓力,但是隻要你有誠意,可以草簽一個協議,等你畢業再去一樣有效!

很顯然你在10天內拿到新的協議書的可能性很小!

其實等你一離開學校,協議書 跟廢紙一樣 沒什麼用的!

試用期間(包括試用期完且並未轉正)違約(準確的說這不叫違約)任何一方都不需要交納違約金

轉正了違約,違約方需要支付違約金

你所謂的就業協議是不是《三方協議》啊?原則上協議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但是試用期的意思我想從字面你也該明白,就是用人單位試用你一下,看你是否符合這個崗位的要求。

試用期內,公司有權辭退你,你也有權提出辭職,雙方是平等的。

三方協議中違約的意思是你畢業必須進入該單位去試用,如果不去改單位而改去別的用人單位,視為違約,需要交納違約金。

而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出終止試用關係,不屬於違約。

試用期過後簽署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益,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要向另外一方支付違約金。

不過依照你這種情況,涉及到一個「幹部身份」問題,應屆畢業生必須在所派遣單位工作滿一年後做轉正定級。否則會丟掉幹部身份,那樣你將以工人身份投入社會的再就業中。如果你以後不就職於國家公務員或公幹職位,則身份沒什麼太大作用。

否則就比較麻煩。公務員和公幹職位貌似只接收幹部身份的。

你所提的問題不需要太過擔心,肯定不需要交納違約金,如果要你交,你就去告它。後者我提出的問題,你應該跟你的新單位和你檔案所在地溝通溝通,比較麻煩的說,貌似還涉及到工齡折算問題~~

參考資料:自己親身經歷(我先就職於國家公職,未滿一年,辭職進入外企)

不交違約金的辦法是:你畢業後去公司報到一下,哪怕只是一天,然後再此致就不算違約,就萬事大吉了!!!!!!!!!!!!如果不去報到,就算違約 就要交違約金了!

我有親身經歷,07年畢業 的,試用期內辭職不算違約!前提是你們還沒有籤正式合同,還沒轉正!

2樓:妖刀深思

不算違約。協議通常以簽字蓋章為生效要件,三方協議需學校、學生、用人單位均簽章才能生效。任何一方未簽字都可能造成協議效力待定,或主張為未生效。

3樓:匿名使用者

放心,如果學校還沒蓋章,則該協議還沒有成立,不用付錢。

4樓:三觀不正戴刁纏

三方協議學校沒蓋章不算違約,因為學校不蓋章,意味三方協議沒有簽訂成立,沒有簽訂成立自然不存在違約;

你的情況現在是和a公司並未形成有效協議,他們無權向你收取違約金;你可以讓他們郵寄回協議,你有權和b簽訂三方協議,但是需要用人單位、畢業生和學校三方都簽字蓋章才能生效;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本來是要個人,單位,學校三方蓋章才生效的嗎?如果學校

其實啊,這個承諾bai書什麼的,du根本沒有實zhi質作用。用人單位在協議 dao上寫字了,回或者敲章了,你的答三方就相當於用過了。你要想換東家,就要履行全套解約流程了,跟學校的章沒有關係。到學校那邊蓋個章,只是一個流程,學校只是做一個備案登記,也沒有什麼實質審查。這就跟學校發你之前把章蓋好是一個性...

三方協議中公司蓋章的時限問題,關於本科畢業生三方協議中的人社局蓋章的問題

大學生籤三方協議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 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第二,外企 合資企業 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 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 高校 研究所一般採...

現在還沒畢業,與企業簽訂了三方協議,現在想違約,但是違約金有

1 別私刻公章。違法,嚴重的可能犯罪。2 你可以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辭職,法定權利。3 不用支付任何違約金的。勞動法規定的違約金只有兩種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