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刑事責任是不是就是不構成犯罪

2021-06-20 04:46:25 字數 1693 閱讀 1341

1樓:

不是。不構成犯罪和不負刑事責任不是一個概念,不負刑事責任是指已經構成犯罪行為了。

不構成犯罪即該行為未能滿足或全部滿足特定犯罪的構成要件。

《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不負刑事責任指行為本身是犯罪行為,但是因為行為人的某種主體特徵符合《刑法》的相關規定,所以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例如不滿14週歲的人犯罪、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犯罪的。

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了5類具體情形和一類條件情形;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未滿14歲的人和 精神病人兩類情形。

2樓:戚廣利

也不一定,有的已經構成犯罪,由於罪行輕微,免於刑事處罰,也就不追究刑事責任了。

我國刑事訴訟法確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原則。實行這一原則,可以防止和及時糾正對不應追究刑事責任人的錯誤追究,可以節約司法資源,避免無效勞動。免於刑事處罰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指根據《刑法》規定,不構成犯罪的。這是罪與非罪的界限,對於不構成犯罪的,當然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2.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我國《刑法》規定對於刑事犯罪的追訴期限,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 的,經過10年;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等等。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特赦。一經特赦,對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 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3樓:張偉傑律師

不是的,有的被告人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但免予刑事處罰。

不承擔刑事責任就不構成犯罪嗎

4樓:匿名使用者

14到16歲的未成年人,只對8種惡性案件承擔刑事責任,搶奪罪不在此範圍內,因此不構成犯罪,必須要達到16週歲才可以。

5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說的應該是免於刑事責任吧?

不負刑事責任是指不構成犯罪,免於刑事責任是指構成犯罪,因法定情節不給於處罰。

6樓:秋雨郭

絕對不構成犯罪,

分析犯罪構成,三步走,一是構成要件符合性,二是違法性,三是有責性,上述情形行為人未到法寶年齡,也就是未到相應的犯罪年齡,不構成犯罪。

有一名法諺,未成年人無異於精神錯亂者。不具備非難可能性,不能給他定罪。不構成犯罪。

7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正確的理解是行為是犯罪行為,但是因行為人達不到刑事責任年齡,因此不認定是犯罪。

8樓:八三老人

不承擔刑事責任不等於你構成犯罪,因罪行較輕,年齡尚小,免於刑事處罰。

9樓:二十三隻貓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對刑法的八大重罪承擔刑事責任:殺人、防火、搶劫、**、販毒、投放危險物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在其他的犯罪中,若出現了上述八項罪狀,就承擔八項罪名之一的一種。

搶奪罪不屬於這八項罪的規定,若在搶奪中造成了致人重傷的後果,有可能會追究其故意傷害,若沒有則無罪,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行政處罰,勞動教養,罰款之類的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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