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郭志豪
1、應提供旅遊行程單,並在訂立合同時告知旅遊者不適合參加旅遊活動的情形、旅遊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資訊、旅遊者應當注意的旅遊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2、法律依據:《中華人們更共和國旅遊法》
第五十九條 旅行社應當在旅遊行程開始前向旅遊者提供旅遊行程單。旅遊行程單是包價旅遊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條 旅行社委託其他旅行社**銷售包價旅遊產品並與旅遊者訂立包價旅遊合同的,應當在包價旅遊合同中載明委託社和**社的基本資訊。
旅行社依照本法規定將包價旅遊合同中的接待業務委託給地接社履行的,應當在包價旅遊合同中載明地接社的基本資訊。
安排導遊為旅遊者提供服務的,應當在包價旅遊合同中載明導遊服務費用。
第六十二條 訂立包價旅遊合同時,旅行社應當向旅遊者告知下列事項:
(一)旅遊者不適合參加旅遊活動的情形;
(二)旅遊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資訊;
(四)旅遊者應當注意的旅遊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在包價旅遊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規定事項的,旅行社也應當告知旅遊者。
2樓:陽光下回家的路
旅遊行程應該作為附件,蓋章。旅遊合同會規定包含哪些專案,哪些專案收費。取消條款等。
《旅遊法》規定,訂立包價旅遊合同時旅行社應當向旅遊者告知哪些事項?
3樓:郭志豪
1、應提供旅遊行程單,並在訂立合同時告知旅遊者不適合參加旅遊活動的情形、旅遊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資訊、旅遊者應當注意的旅遊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2、法律依據:《中華人們更共和國旅遊法》
第五十九條 旅行社應當在旅遊行程開始前向旅遊者提供旅遊行程單。旅遊行程單是包價旅遊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條 旅行社委託其他旅行社**銷售包價旅遊產品並與旅遊者訂立包價旅遊合同的,應當在包價旅遊合同中載明委託社和**社的基本資訊。
旅行社依照本法規定將包價旅遊合同中的接待業務委託給地接社履行的,應當在包價旅遊合同中載明地接社的基本資訊。
安排導遊為旅遊者提供服務的,應當在包價旅遊合同中載明導遊服務費用。
第六十二條 訂立包價旅遊合同時,旅行社應當向旅遊者告知下列事項:
(一)旅遊者不適合參加旅遊活動的情形;
(二)旅遊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資訊;
(四)旅遊者應當注意的旅遊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在包價旅遊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規定事項的,旅行社也應當告知旅遊者。
旅遊服務合同的告知義務
4樓:手機使用者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訂立包價旅遊合同時,旅行社應當向旅遊者告知下列事項:
(一)旅遊者不適合參加旅遊活動的情形;
(二)旅遊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資訊;
(四)旅遊者應當注意的旅遊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在包價旅遊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規定事項的,旅行社也應當告知旅遊者。
去年新出臺的旅遊法內容
旅遊法規定,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多長時間公佈
旅遊法規定,景區提高門票 應當提前六個月公佈。將不同景區的門票或者同一景區內不同遊覽場所的門票合併 的,合併後的 不得高於各單項門票的 之和,且旅遊者有權選擇購買其中的單項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四十四條 景區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門票 另行收費專案的 及團體收費 景區提高門票 應當提前六個月...
新旅遊法第35條是不是有漏洞,旅遊法規條例中能去購物店嗎?
什麼漏洞?注意 抄 1 遇到法律問題應委託專業律師處理。未建立正式委託關係之前的律師解答,均不得作為自行處理實際案件的依據。2 非專業人士嚴禁擅自以法律條文或者法學專業文章作為實際案件的處理依據。3 如自行處理法律問題,後果自負。旅遊法規條例中能去購物店嗎?1 旅遊法 第35條的三個條款的 邏輯關聯...
對新旅遊法中針對旅遊購物的條例規定有什麼看法
不得安排購物 直接剷斷旅行社與地方商家之間的利益鏈。在旅行中,最不願意出現的一幕無疑就是導遊安排的購物,甚至是強制購物,因為在這個專案,導遊可以依據遊客的購買金額獲得不菲的提成。這就促使導遊刻意安排各種購物專案,這不僅讓遊客反感,更直接損害遊客的利益,因為並非所有的人都需要購物。尤其是一旦出現強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