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血紅猩猩
現在的房子過戶給你的是你的個人財產了
1.令尊新買的房子是他婚前個人財產,只要房產證上不寫你繼母的名字。
2.第一繼承權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但是如果繼母那邊的子女已經成年,他們就不享有對你父親財產的繼承權,原因是繼子女沒有和令尊形成撫養關係。
3.你要做的就是讓你父親把房產證放好,只寫他的名字,包括買房的合同。只要房子作為令尊的個人財產,如果以後不幸離婚,你的繼母是無權要求分割的。
但是令尊百年之後,你的繼母是有權繼承的,但是她的子女無權繼承你父親的遺產。(除非令尊另有遺囑安排)
祝老人家晚年幸福
2樓:匿名使用者
1,你父親現有房產屬於(再)婚前個人財產,你的父親可以單獨處分,可以贈與給你,辦理完過戶手續就是你的財產了.
2,你父親為了結婚的買的房產,如果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一般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父親先於你的繼母過世,按照你父親的遺囑處分他所有的房產所有權.(如果確認是夫妻共有財產,你父親的所有權是一半)
3,如果你父親沒有寫遺囑,就按照法定繼承,他擁有的一半房產由你的繼母,女方子女和你,按人數平均分配.都是第一繼承人.
我的法律意見:
如果你的父親比較疼你,你可以單獨叫你父親到公證處讓他寫一份合法的遺囑,將他的名下的所有房產歸由你支配.如果你不好意思,就算了,按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到時候再取回你相應的房產價值.
4,反之,你的繼母先過世也是一樣推理.
5,即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有遺囑或遺贈按遺囑,沒有才是法定繼承.法定繼承中,繼父母和繼子女的繼承關係等同於親父母和親子女的規定,沒有先後順序.
不盡贍養義務的子女或養子女會減少或不分遺產.
如果到時候有糾紛,就找你父親單位領導或社群主任協調,如果仍然不能達成協議,就起訴到法院,由法院作出裁決.
3樓:
首先,你父親另買的房屬於其二婚前個人財產(房產證上寫對方名字的除外),以後你有權繼承。
其次,繼承的第一順序人員包括:配偶、子女(含繼、養子女)、父母。
再者,理解你父親,他對你已經做出了安排:給了你一套房子,祝福你父親吧。
4樓:
讓你爸弄個贈與協議吧,生前處分了財產就沒有遺產繼承問題了。
要不早立遺囑,讓你繼承房子,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有了遺囑繼承就沒有法定繼承了,以後也不用跟你繼母爭房子。
都不弄的話,只有法定繼承了,和你繼母、爺爺奶奶一起平分這幢房子。
5樓:寒冽香
如屬你父親婚前個人房產。你、你的繼母、你的同父異母弟弟妹妹有平等繼承權。如屬你父親和繼母共同購置的房產,要先分出一半給你繼母,另一半由你、你的繼母、你的同父異母弟弟妹妹共同繼承。
6樓:南哥
1、過戶到你名下的房子已經屬於你的財產,沒有繼承問題。
2、你父親在別處購買的房產,在他逝世後,你和他後妻、他的其他子女均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平均分配財產。
3、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遺產。
7樓:趙小兔律師
你、你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你老爸的後妻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避免以後的糾紛,指的是什麼?
8樓:匿名使用者
lawyersu -我每次都在你後面回答問題~!很想和你聊聊.
9樓:
你有第一繼承權,女方子女也有第一繼承權
我父親98年去世,留有房產(非祖業),婆婆2023年去世,請問我父親的兄弟有繼承權嗎
他們說的是對的,法律上這叫轉繼承,你父親去世時,你婆婆還在世,她有權取得一份你父親的遺產。在未進行遺產分割的情況下,她又去世了,她原本有權繼承的份額就由她的繼承人來繼承了。只要有你在,他們沒有繼承權。因為他們是第二順序繼承人。你問的問題不清,沒法有針對性回答。若沒有遺囑繼承的情況下,參照繼承法的規定...
我現有一套安置房想賣,但是沒有房產證,可以買賣嗎
拆遷安置房其實是可以買賣的,當然比商品房的風險來得大。拆遷安置房的買賣風險主要專有以下幾個方面 屬 1 由於安置房沒有房產證,無法過戶,造成買方付了房款,但卻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買方的權益處於一種不確定的狀態。2 因為沒有房產證,造成買方無法確認賣方究竟是不是擬賣房屋的產權人。賣方出示的安置補償協議...
我的房產過戶給了兒子,,我要他承諾讓我有居住權,並能照顧我至終身,寫下協議可以公證嗎
你兒子本來就有贍養你的義務,這是法定義務,不需要協議約定。不建議老年人提前處置財產,最好房子在自己名下,籤一個 遺贈扶養協議 最安全,這樣百年之後是可以保障他的繼承權的。兒子養老子是責任和義務,房產過戶給了兒子,他對你的養老送終更是責無旁待,寫下協漢對你來說更有一定的把握,是可以公證也有必要履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