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對一審判決不服,想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狀是要遞交給一審的書記員嗎

2021-05-24 22:06:21 字數 5979 閱讀 6130

1樓:雲總

一、超不超期以遞交併受理的時候為準,原則上上訴期最後一天為節假日可以順延到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日。

二、如果到二審法院遞交上訴狀繳費單就在二審法院開,如果在一審法院遞交上訴狀就在一審法院開。

原則是通過原審法院向上級法院遞交上訴狀,但你也可以直接去二審法院上訴,你的這種情況屬於審判人員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所以原審是違反法定程式的,二審法院應該會發回重審!

2樓:qq的勾k先生

上訴狀可以交給一審也可以直接交給二審法院,但是最好交給一審法院。

如果直接交到二審法院,二審法院還是要退回一審法院的,一審法院收到上訴狀之後一般20天左右要把上訴狀、答辯狀遞交第二審人民法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條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3樓:風和歌

1、上訴狀可以交給一審書記員。為了便利當事人,上訴是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上訴狀可以交給一審書記員,直接向二審法院上訴的,上訴狀也會移交至原審法院,然後一起移送二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2、書記員收到上訴狀和繳納訴訟費的收據之後,在5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收到案卷的,當事人可以在二審法院立案庭查詢到。從立案開始計算審限。一般立案之後,一個月左右就會**。

二審的審限判決的上訴案件一般是三個月,裁定是三十日。特殊情況會延長。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3、新證據應當在舉證期提交,如果對事實影響重大的證據,**交法院也會安排質證,只是沒有正當理由逾期提交證據法院可以罰款或訓誡。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

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拓展資料

二審程式又稱「上訴審程式」。指上級法院對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法院裁判而提起上的訴的案件進行審理的程式。第二審法院對 制,應對原審案件進行全面審查,根據案件的事實依法作出裁判:

(1) 原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2) 原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不當的,予以改判; (3) 原審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的,可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或查清事實後改判。

第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第二審程式是上級法院監督下級法院審判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它有利於保證案件的正確審判,有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樓:蓋辜苟

為了便利當事人,上訴是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上訴狀可以交給一審書記員,直接向二審法院上訴的,上訴狀也會移交至原審法院,然後一起移送二審。

書記員收到上訴狀和繳納訴訟費的收據之後,會將案件移送二審法院,二審法院收到案卷的,當事人可以在二審法院立案庭查詢到。從立案開始計算審限。

一般立案之後,一個月左右就會**。二審的審限判決的上訴案件一般是三個月,裁定是三十日。特殊情況會延長。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5樓:呂艾

原告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向原法院遞交上訴狀,也可以向二審法院遞交上訴狀。

根據《民訴訟法》第149條,上訴狀的提交:上訴狀應當向原審法院提出,並且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數提出副本。

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的,二審法院應當在五日內把上訴狀移交原審法院。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規定,上訴的受理:原審法院收到上訴狀五日內,把上訴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

對方當事人在收到副本後15日內提出答辯狀。

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後的五日內將副本送交上訴人。

原審法院在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卷宗和證據報送二審法院。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2條規定,二審法院對上訴的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不一定在二審**。詢問當事人,核對事實,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

如果在中級法院**,一般在遞交上訴書後,30日左右發傳票,發傳票後三日後可以**。三個月內結案,發調解書或者判決書。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間審理的,經過法院院長批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四十二條 當事人在一審程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一審**前或者**審理時提出。

當事人在二審程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二審**前或者**審理時提出;二審不需要**審理的,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提出。

當一審原告勝訴,二審是被上訴人,提出二審的路費需要對方承擔時,二審法院是不管的。要去一審法院另行起訴的。

蔣德順520:引用的《民事訴訟法》的166和167條,不是蔣德順說的內容。

6樓:匿名使用者

上訴狀要遞交給一審法院,然後,一審法院定期會成批將整個卷宗連同上訴狀一起送交二審法院,其中週期大概快則半月餘,滿則兩月之內。你在中級人民法院交完費就證明已立案完畢,開始計算審限。**時間就沒準了,卷宗送到二審法院後,分到法官手裡,通知被上訴人,最少亦要半個月。

至於證據完全可以在二審質證時提交,行政訴訟中某些證據除外。

希望以上對你有所幫助

7樓:法律實務研究

1、上訴狀需要提交到一審法院,只要交給法院工作人員,就具有上訴的法律效力。如果方便,建議到立案庭提交上訴狀。

2、中級法院什麼時間**會通知你,具體時間,因上訴狀送達被告的時間及案情情況有所不同。等中級法院的通知即可。

3、有新的證據,可以在二審庭審中提出,如現在就掌握,在上訴時就要提出,並經庭審質證。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提交給一審法官或書記員,由書記員出具繳費通知,你交完費後,案件將在一個月內移送中院,中院根據本院案件情況,一般1個月內會安排法官組織當事人調解,調解不成的,會重新立案**審理。有新證據可以在二審中提出。

9樓:正氣長春

如果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可以在法定時間內,直接向上級法院立案庭送達上訴書,然後等待**即可。

也可以通過初審法院立案庭,依法轉交上級法院。

中級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然後在一個月內**。

有新的證據可以在**時當面提交。

10樓:哈哈親愛的

上訴狀可以這一級的人民法院,如果書記員還是原來的話,可以交給他的。

《刑訴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遞交給立案庭。

昂際航電公司**員工案((2020)滬01民終8430號)二審已在2023年9月2日**審理。現(2023年10月22日)還未收到審判長葉佳,主審法官顧穎的判決書。誰知道這兩位法官的職業操守如何?

以下是本人掌握的一些資料:葉佳,男,2023年6月生,漢族,安徽歙縣人,研究生,法學碩士,2023年7月參加工作,202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於2023年任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顧穎,女,2023年10月生,漢族,江蘇南通人,研究生,法學碩士,2023年7月參加工作,202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於2023年任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離婚步驟有哪些怎樣離婚 20

12樓:人人哦哦哦課

原告寫起訴狀、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丟失的,去民政局開結婚登記證明)、準備證據(夫妻感情破裂、分割共同財產、撫養子女的證據)、訴訟費(300元),去法院立案庭(或街道、鄉鎮法庭)立案,轉交主審法官;

主審法官接到案件材料後,向被告送達起訴狀、應訴材料、安排調解時間的傳票,並通知原告到庭調解,達成協議,製作調解書,否則**審理,依法作出判決,通知當事人到庭簽收判決書,或郵寄判決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八條第四款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擴充套件資料:

協議離婚需要的手續: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刑事一審不服上訴中是否執行一審判決結果?

一審結果出來之後,在上訴期內都可以上訴,可以當庭提出,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段內提出。終審判決之前,是不會執行一審判決結果的。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 被害人及其法定 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 人的請求後五...

刑事案件,對一審判決的刑期不服,要上訴

被告人和他們的法定 人對於一審法院無論是訴訟程式和實體判決不服的,均可向其上級法院提起上訴,人民法院根據審理後依法分別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被告人 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 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 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

一審判決不離婚。上訴期間,一方觸動了法律保護令。會判決離婚嗎

用 保護令 阻止家庭暴力 在應對涉暴離婚案中採用 人身保護令 的方式,可謂開創了應對家庭暴力之先河,具有很大的意義。首先,保護令 是申請人的 護身符 近年來,在形形色色的離婚案中,難以承受的家庭暴力已成女性主動提出離婚的要因,而鼓起勇氣到法院離婚後又往往因 同在屋簷下 而難免受到對方報復。而有了可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