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本來他們年齡就有差別,女孩還是少女,沒有到結婚法定年齡,不受法律保護男方也是為了彩禮錢,難道自己的孩子出都不要嗎????
2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17歲沒有滿結婚年齡,不知道這個提出上訴是因為什麼事情?孩子扶養我覺得判給男的可能性比較大,畢竟女方自己都沒有成年,有什麼能力扶養小孩。既然上訴了,就看法院判決的吧
3樓:
這種情況兩個都是有錯的,男方不尊重女方,不辦結婚證,而女方還沒有到結婚年齡就談戀愛,就是對自己不負責,所以孩子最後和誰過不重要,因為兩個都有責任撫養
4樓:在玄妙觀拼拼圖的天目瓊花
女方上訴肯定是為爭孩子的扶養權,但是她自己還是個孩子,沒有能力扶養,法律是不會把孩子判給她的。
5樓:
倆人在一起沒領結婚證,這種婚姻不受法律保護,況且女生還不到法定的結婚年齡,應該還在讀書,現在又有了小孩,女方有權利提出上訴,要求男方給付扶養金,雖然沒領證,但是血緣關係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觀點表達不明確,女方提起上訴,為什麼上訴你也沒說,不好做出回答。
7樓:一個自樂的人
17歲還沒有到達法定的結婚年齡。根本就領不了結婚證。女方上述是因為什麼原因?請說明白。
8樓:在回龍寨讀西遊記的非洲茉莉
這種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女方告男方**罪是會成立!因為女方還未成年的
結婚沒領證彩禮錢能退嗎?
9樓:華律網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未領取結婚證的,不存在離婚不離婚的問題,沒領取結婚證,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係,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法律依據是需要返還彩禮的。這種情況是指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同居時間不長的情況下,彩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返還。但是,在大部分地區,未婚同居有可能構成事實婚姻或者長時間的同居,此時如果再要求返還彩禮就有點不現實。
因此,在這種同居時間較長或者形成事實婚姻的,彩禮可以不予返還。以上是在實際的操作中,法官對彩禮的可能性判決。其實,解決此事最好的辦法還是補辦結婚證,有了結婚證,彩禮什麼的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就不會遭遇返還彩禮的難題了。
如果,沒有補辦結婚證的,由於彩禮的數目也在不斷的增加,還是需要請一個專業的人士過來幫您處理比較好。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0樓:濟南盈科律師事務所
彩禮能退嗎,律師給您答案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但是已經生活在一起的,就算分開,男方要求退還彩禮,也是不能全額退還,所以要自行商量要退還多少,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可以訴訟解決。
12樓:拒絕曖昧
彩禮錢就是與之結婚的一種協議款,
既然女方沒有和男方結婚,
沒有領證,
應該退給男方。
不過如果男女兩人已經發生了關係,
女方可能會耍賴皮,
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回。
13樓:天亮呼呼
沒有結婚證就形不成夫妻關係,不受法律的約束和保護。所以可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去解脫戀愛關係,包括彩禮也可退還。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沒有共同生活,如果沒有,是可以退的。
沒領證結婚女方是否退還彩禮錢
15樓:江楠之楓
關於彩禮是否可以主張退回的事,婚姻法上沒有明確的條文,但最高法院專的司法解釋(屬於法屬律條文的補充,等同法律條文)上有很明確的說明,有三種情況是可以主張退回彩禮,法院是會給予支援的。
1、最終沒有真正結婚的(沒領結婚證的)
2、領了結婚證,但最終沒有真正在一起生活的。
3、如果不退回之筆彩禮,會造成男方生活困難的(這點也明確了是指生活水平會處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以下)
注:第2、3種菜情況要索回彩禮須要以離婚為前提,不離婚不支援索回彩禮。(第1種情況在法律上屬於沒有結婚,不存在離婚一說,是分手,現在新的婚姻法也不承認事實婚姻了,沒領證就等同於沒結婚)
如果你們要求退還彩禮錢,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起訴法院是支援的(當然你得要有相關的證據,人證或物證)。但最好可以自己協商解決,上到法院雙方都會有額外的損失的(至少損失了時間我一定程度上的名譽)。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情況只有通過訴訟~~~我接觸過這方面的官司~~贏的機率很大~建議你在當地請一位好律師全權**~~~~~~不過請注意和地方法院的關係~~他們硬要判你輸的話~~從法律角度來講也是說得過去的!!!!
17樓:毛偉軍
在婚姻法裡有明確的規定未領取結婚證的需返還財產,但是在現實中你必須提版供相關證權據證明你確實給了她4萬元人民幣和1萬元**的彩禮。
證據的話有以下幾種:1、媒人,陪你方把現金交給對方的那幾個人。2、如果是直接給的銀行卡就更方便了。3、錄音。
18樓:匿名使用者
解答如下:
彩禮可以不返還,因為你們確實有同居生活,所以不符合返還彩禮的法律規定.
可以不退
19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證結婚女方是應該退還彩禮錢的,一般這類糾紛較難解決,需要雙方調解解決,找個中間人調解,最終不會使你很滿意。找法院也是如此!
20樓:起個名字難啊
這個要看bai處於一個什麼樣的條du件下:
1、如zhi果有口頭預定或者證人dao
證明專男方有送彩屬禮,總之有證據證明這個是事實,法律上說是應該要退還的,至少是退還一部分(因為其中可能包含了物品或共同消費無法區分的部分)
2、反之,無法證明的,只能雙方協商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司法解釋有bai明確規定的,《 最高人du民法院婚姻法zhi司法dao
解釋(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回求返還按照答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辦了酒席未領證男方要分手上訴要求返還彩禮女方可以用嫁妝抵扣嗎?
22樓:尐樹
你好,首先,
復根據我國制《婚姻法》及相關司法bai
解釋的規定,如
du果男女雙方並未辦理結zhi婚登記的,給付彩dao禮的一方可以主張另一方返還。因此,男方起訴要求返還彩禮,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其次,嫁妝同樣具有彩禮的性質,女方作為給付的一方,同樣可以要求男方返還。
但是,返還彩禮或者嫁妝,如果涉及到動產,一般均應採取原物返還的原則,如果對方不同意,是不能抵扣現金的。最後,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是彩禮還是嫁妝,如果雙方對金額或者物品有異議,是需要提交證據加以證實的。
23樓:新疆潘律師
彩禮與嫁妝都copy是贈與,bai同居生活後要求返還du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zhi
以,你們的彩禮dao、嫁妝都是贈與,贈與行為已經結束,並且也同居生活了一年。彩禮不用發還,嫁妝也要不回來。但是同居期間產生的共有財產可以要求分配,一人一半
剛領結婚證女方天天要離婚,在一起生活,但沒有實際夫妻生活,彩禮錢能退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你們是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退不退彩禮,退多少彩禮,都由你們雙方協商確定。
只要女方同意就可以。
2. 如果你們到法院起訴離婚:在已經領取結婚證的的情況下,你必須得提供證據證明你們沒有實際夫妻生活,或者證明你家因為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才有可能在離婚時要求退回部分或者全部彩禮。
3. 以下規定供你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5樓:桃李謝師恩
剛領結婚證女方天天要離婚,在一起生活,但沒有實際夫妻生活,彩禮錢能退嗎?
剛領結婚證女方天天要離婚,在一起生活,但沒有實際夫妻生活,彩禮錢不能退。
因為您是合法結婚,只要女方沒有欺騙你,就是正式夫妻。
如果你能拿出證據證明女方是騙婚,彩禮錢就能退。
26樓:姜威律師
彩禮是可以要求退還的,但是,會有一定的難度。
婚姻法解釋規定了,彩禮的返還情形:
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的;2、雙方領取結婚證後確未同居生活的;3、彩禮給付一方因給付彩禮造成其生活困難的。
所以,根據第2條規定,是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的。那難度出現在**呢?難度就在不好證明雙方確未同居生活,一旦雙方同居生活過,可能真的沒有夫妻生活,而女方堅持雙方有夫妻生活的,法院基本也會採信的。
而且婚姻法解釋規定的是同居生活,而這個同居不僅僅是特指夫妻生活,雙方正常的居住在一起也是同居。
建議你這樣試試看:
可以在起訴離婚前,與對方進行協商,在協商過程中可以蒐集證據,如錄音、書面協議等,能夠證明雙方確未同居生活的。
如果蒐集不到相應的證據,那要儘快起訴,離婚訴訟中,可以主張婚姻存續時間短,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這樣做的好處:讓法官行使裁量權,判決對方返還彩禮。
注意事項:證據一定要蒐集好!
27樓:匿名使用者
在一起生活了,有沒有實際夫妻生活很難證明
女方要離婚也是因為沒有夫妻生活吧
如果真的沒有夫妻生活是可以退還彩禮的
28樓:吳詩妍好
必須要退的呀,我們這樣的情況這邊也發生了好多呀,
就是說給了禮金之後不到一個月就離婚的,
那麼去法院起訴他,她必須要歸還的,已經有過成功的案例。
29樓:天際奇觀
彩禮必須讓她退。剛結婚,就天天要離婚,什麼情況?理由是什麼?她就什麼地方?你瞭解多少?若是騙婚地,一定不能客氣。注意她突然消失。希望,能夠幫到你,再會。
30樓:四哥有法說
1、「結婚後在一起共同生活」,如果按這個情況來講,彩禮依法是不退還的。
2、共同生活後沒有夫妻性關係,這是導致離婚的過錯,彩禮會酌情返還。關鍵是你要來證明這一點,如錄音、錄影等。如果說她是姑娘身可以申請鑑定,如果不是,就需要你來證明沒有發生過夫妻生活。
3、這種情況,想讓對方全部退還,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她是在騙婚。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1樓:匿名使用者
首選以要不回來了,這個前提給女方提退還彩禮。要不回來,你去法院告也沒用,很難下來。所以,如果你們離婚了,再找的話,一定記住,彩禮就算給女方了,拿出去就回不來。
所以,女方要的時候,一定要討價,討價到自己認為要不回來也無所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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