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束秋梵泰
你好,一、雙方同意,協議離婚
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經常遇到的難題是:雙方離開戶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離婚協議書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三大方面)。
注意,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二、夫妻爭議,國內訴訟離婚
1、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且居住在戶口所在地。提出起訴的一方持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財產證明(備2分影印件)去當地基層法院立案即可。
2、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訴訟,需要在對方戶口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居住在戶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訴訟,在本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在對方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基層法院起訴。
3、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均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一方提起訴訟,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居住在一方戶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5、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各自居住在戶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訴訟,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出。
6、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一方離開戶口地超過1年,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起訴訟;對方提起訴訟,在離開戶口所在地一方的經常居住地提出。
7、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均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1年,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則在提起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沒有經常居住地,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三、一方「失蹤」,對方離婚
向「失蹤」人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傳票、裁判文書等。不過,前提是法院先窮盡其他送達方式。這種方式很好的解決了「老賴」、「玩消失」等行為造成的障礙。
2樓:匿名使用者
在哪邊結婚就在哪邊離婚
我是湖北人老公是廣東人,有兩個女兒,兩人分居了四年了,我現在在溫州打工有三年了,請問我可以在溫州... 40
3樓:
夫妻一方起訴離婚,應當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經常居住地與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應當以經常居住地為準,而經常居住地是指在當地至起訴之日起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
老公是廣東人,我是湖北人,他爸說第一次去我家一定要在六月底回來,否則會不對,請問有這樣的風俗嗎?
4樓:﹏壞気⑽哫
就算是廣東人也有廣東各市乃至各鎮各村的風俗,很難說的。我是廣東韶關的,同樣是客家人,韶關和梅州等地方的風俗就不一樣,其實嘛。不管是不是有這樣的風俗。
既然是一家人,順從家父的意思也好。回你家湖北也沒必要說規定要待多久,按你老公的爸爸意思也好啊!畢竟你們是一家人,要住一起生活的。
老人家不管出於什麼思想,總歸是想為自己的兒女、媳婿著想。何必執著與有沒有這個風俗呢?
5樓:痴心只為紅顏故
我是佛山的,我們這邊沒有這個風俗。估計是老人家有點迷信罷了,又或者有些什麼小想法而爾。不過,這些都不打緊,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一句話:
家和萬事興。老人家的想法也和我們的有點不同吧,包容才是相處之道。
6樓:匿名使用者
入鄉隨俗吧,自然就好,其實大家互相體諒點就好,沒有必要較真,另外現在時代不同了,思想也要改變了,不好的風俗就去了吧,呵呵,希望你們愉快
我女朋友是廣東人,我是重慶人,我們在一起三年了,我真的很愛她,可她爸媽堅決反對我們在一起,我一直未
一個廣東人,一個重慶人在一起已經三年了,而且你特別愛他。他的父母不同意。我感覺他的父母同不同意,阻擋不了你們在一起,畢竟已經三年了,很難分開了。除去你們兩個之間出現矛盾。實際上,父母有時候是不明智的去阻擋兩個已經相愛的。人,那是非常困難的,有時候還起相反的作用,他越阻攔你的女朋友會越願意跟著你,就是...
我老公是四川的,我是廣東人,我跟我老公領證星期又把結婚證
無論這個結婚證是不是有效,你 們都有事實婚姻存在。也就是說,你們這個結婚證即便是村大隊開出沒經過民政局認可,但是呢,你們之間共同生活 生子的這個事實婚姻是存在的,是被法律認可的。但是呢,我建議 雖然你們這個事實婚姻是被法律認可,但是還是去民政局把正規的結婚手續辦下來好,要不然對以後生活,以及孩子戶口...
我是東北人,我要去廣東佛山,請問我穿什麼衣服和鞋子
我現在就在佛山,穿的是一套保暖內衣加外套,鞋子是普通皮鞋,襪子是一般的襪子。如果你工作是經常出行可以穿上羽絨服,以及圍巾。這邊冷天時間短,冬天最冷也在5度左右大部分天氣是10多度,對與你們北方人來說不算冷,平時經常會出太陽的,不要帶太厚的衣服過來沒多大用,可多帶幾件單穿的長袖,白天出太陽可以穿。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