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的關係不用解除,因為法律不支援未婚同居。現在的關鍵是男的想要8萬元,估計有點難,女方也付出了。雙方只能協商了。
2樓:捷青楓
你也太樞了吧!幫你生了-一個孩子。八萬不要了
3樓:文宕
沒有借條,沒有證據,想要回來很難,除非那家人還有點良心肯還給你
4樓:欣幫團隊
哄!只能智取不能強來!話說這女的心也狠呢!
一個男人和老婆是家裡介紹認識的,當時他有女朋友,但也去了,之後和老婆交往的兩年內也出軌不斷,婚後更
5樓:妖妖lad丫
你是那個所謂 賤男堅決要離婚奔向他只愛的「女孩」吧?~
送一句:狗改不了吃屎
6樓:匿名使用者
他就是為離婚,找理由呢,現在肯定不愛他老婆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好的,認真上網搜尋一下可能明白如何處理吧.!.呵呵
8樓:百度使用者
這證明不了真假,現代人什麼都能幹的出來
我想問一下,談男女朋友時女方向男方借了幾萬塊,後來女方提出不適合做男女朋友就做朋友,女方同時也說了
9樓:丶冷妝丶
和男方好好談談,立個欠條,男方如果不缺錢,那就是怕女方不還,有了欠條,男方也就安心了。女方得表明自己的態度,不會欠著不還的,只是手頭緊,請他寬限一段時間
10樓:噯婔是唯一的幸福
女方應沒錢還,所以女方應該和男方在一起生活,等女方把錢賺夠了還男方就行,但是女方不要跑,因為跑了可是犯法的
11樓:西湖岸邊盪鞦韆
什麼男的,湊錢給他,別再有交集了
12樓:知足常樂
還錢唄,哪怕是去借,不要分手了還要對方瞧不起女方!
13樓:鹹味妹黴
這個真不好回答,一般女的分手都會果斷跟男的斷的一清二楚,不存在這種糾紛,有事還是再好好談談吧,弄到打官司,多不好呀,畢竟以前還有一段親密關係
14樓:手機使用者
很難辦,最好不起訴,因法院是講證據的。除非女方承認借了錢,
15樓:含含
沒借條還起訴個屁!女方良心發現就會還你!否則你也就別想著她會還你了!
16樓:手機使用者
男人的付出是要收穫得、你連希望都不給他、他能不要嗎、早點還給他、啥事都沒有了、明白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不要起訴,問她多久內還完
18樓:匿名使用者
和他既然不可以繼續了,要給人家一個說法呀,現在沒錢可以打個欠條,即使現在真的沒有他起訴也沒辦法!
19樓:瘋狂的老樹
還吧,不還的話就是詐騙了
20樓:洗腳水難喝
還點給他,不用還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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