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給女朋友花四千買了個包,她不要,也退掉怎麼辦,為什麼你的女朋友不要,是你女朋友先怎麼了,你給她,她怎麼不要,別退了就給了她。
2樓:匿名使用者
在實體店買的話,包沒有任何的質量
問題,幾乎退不了。
如果是在網上買,內可以七天之內無理由退貨,前提法律普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第三章第二十五條,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3樓:匿名使用者
向商家協商不果可以向消協投訴。
我和女朋友認識一個多月分手了,我給她買的手機、衣服、包包,花了差不多有四千塊錢,這些錢我要還是不要
4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不要!有一句話說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再說你倆那在一起一個多月也是一段緣分!
5樓:狂風逍遙
我擦,還要什麼啊,從正月到現在我女朋友(當然現在是未婚妻了),都花將近50000了,有點招架不住了,別要了!男人嗎要有氣度……
6樓:無法一直陪伴
給出去的東西就不能往回要,才認識一個多月就這麼大手筆,你家開銀行啊?有錢任性,沒辦法
7樓:jeruy丶
一個多月給她花了四千,,,看來你經濟條件還可以,那就不要了,說不定還能複合
8樓:
沒佔到便宜就要,不能當凱子。要是睡過了就算了吧。。。。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去要了,等她找到下一位,沒人給她買就知道你的好了
10樓:刺蝟擁抱互相受傷
別要了,因為要也不一定要的回來。其實要也沒事,她說你小氣也沒關係反正都分手了說什麼也無所謂
11樓:刺身金魚
必須要回來,如果打了就算了
12樓:115網般
4千塊包一個女人一個多月,賺大了
13樓:手機使用者
放開手別有太多的挽留,我在我女友身上花的也差不多幾千塊錢了,我都沒說什麼,我的人生格言是再苦也不能苦自己愛的人,不能苦自己女友。
14樓:榮耀下的旗幟
這錢不要也罷,就當個教訓,認清她是什麼人……
15樓:手機使用者
要也不一定要回來記著下回處對像時間短別在花這麼多錢畢竟才一個多月
16樓:熱情的
不要了!男人應該心寬
17樓:
不要,既然送了,那就變你女朋友的東西了。再說你好意思去要嗎?一大老爺們的,去要還顯得你小氣。
18樓:萌呆_薩摩耶
要是我,我就不要,把她搞懷孕就行!
19樓:蝶纞殤
呵呵,送出去的東西不能因為關係的改變就要收回。那是不對的!
20樓:廈門圓夢家庭旅館
哇,一個月就花四千多!還是不要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嗎個人家搞物件一點錢都不花那是不可能的,是爺們就別要了,太小氣了
22樓:感受
要不要這需要考慮嗎? 這是心態這是做事風格了
23樓:真是的這麼難啊
不要 這些都是你自己掏出去的
24樓:手機使用者
如果是自願的我看還是算了把,這樣會感覺很不像男人。
我早了一個女朋友2個月吃飯全是我花,給她買東西花了4000多。到現在為止不讓我碰她,連抱也不讓?
2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女孩也許是貪小便宜吧⋯⋯自己又不願意付出,也太懂保護自己吧!你以後不再送禮物給她,考驗考驗吧
26樓:李先森的小傻瓜
那就看這個女生和你在一起的目的是因為什麼了,有可能是她不怎麼喜歡你,和你在一起只是因為有人幫她買單送禮物,享受其中,一般情侶之間有一些親密的肢體接觸
27樓:幽夢寄情
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她合不合適你,你應該有體會。
28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覺得比較難,對方要是死活不肯願意還你的話,你恐怕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2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你很難要回來了,畢竟當時你是願意花這個錢的。
30樓:夏格格麻麻
可能他還沒有那麼喜歡你吧,畢竟你還是要得到他的認可。
31樓:
你想要就找她提出來,給不給是她的事
32樓:彝月
4000塊錢你至於嗎?又不是人家逼著你花的,請不起可以不請啊!
33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投入有點過頭了吧!剛剛戀愛就花這麼多錢,你應該適可而止啊,及時止損。戀愛必須要有親密度,親熱是正常的表現,她不讓你碰她,說明她不喜歡你
如果雙方互相愛慕著兩個人一定會渴望期待著親熱。那是人之常情的事情。人都有七情六慾的,她喜歡不喜歡你,你自己也應該能感受得到啊!如果你確定她是愛你的,可能也不會再提出這個問題了吧
自己冷靜地思考一下吧,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那麼希望得到這份感情!還有可以對她冷淡一點,看看她的態度。愛一個人有時候有點距離可能會更好的。
34樓:繁花妖月夜
這個有什麼奇怪的,你們的關係可能還沒到那一步吧,可以先好好談談吧
35樓:上官六樓
這樣啊,你發了4000多,難道就想得到什麼嗎?為什麼對方對你一點感覺都沒有嗎?
36樓:匿名使用者
錢你花了就要不回來的了,為了減少你的損失,你還是塊掉離開這個女人。
37樓:楓運
這說明她不喜歡你啊,直接問一下,想跟她在一起,看怎麼回答
38樓:七隻喵的外婆
我覺得你這人也是心裡有問題,處物件花錢是你自願的,之所以你花錢這麼大方,也是有目的的。因為沒有達到目的,就這樣,有些過分。
39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說明他在玩弄你的感情。找機會可以睡,他如果他不讓你睡,他你就可以分手了。
40樓:凡塵俗世一身輕
不是愛情的話,當然會想把花掉的錢拿回來,不過這個拿回來已經很難,畢竟屬於自願花費
41樓:匿名使用者
錢就算你要她也不可能給你的省點心吧,就當錢喂狗吃了,看清一個人
42樓:匿名使用者
小夥子花了4000塊錢。你就想**嗎?要有一點耐心啦!
43樓:大波小波
我覺得您的女朋友應該是找你做備胎或者是不喜歡你我這怎麼會不讓你碰一下呢?這個東西我覺得你還是放棄比較好一些。
44樓:匿名使用者
你找了一個女朋友,兩個月花了4000多塊,想要回這個錢,那要看你女朋友的態度了。
45樓:檸檬少女
不讓抱就有點過分了,我覺得這種親密的動作是感情升溫的方式?
我的一個好朋友(女),想對她好,就買了點東西給她,結果她很反感我花這些錢,我該怎麼辦?怎麼做才好?
46樓:明月清風
不接受你的東西,就是不接受你的感情。
此時的東西,其實是感情的載體。
他若收下,也就收下了你的一片情意。
你也不必氣餒。至少知道了他愛不愛你。
從特殊的角度說,這也算一種收穫。
我們應該尊重別人的意志,不能強加於人。
知難而退,重新選擇你的感情,迎接新的愛情到來。
47樓:兔兔帶你品味多彩人生
正好昨天有個朋友說她男朋友給她買衣服啥的都可貴,說她就不高興,感覺買的太貴了,這種女生說明挺好的,會為對方考慮。如果這個好朋友還不是你女朋友,那麼她有可能是不想讓你給她買東西,因為不想跟你有經濟來往,再或者她是心疼你的錢,那麼你就要好好珍惜啦!
48樓:宗家福子
在戀愛或追求女友中,物質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不是購買什麼東西。而是雙方是否有共同語言和愛好,是否對你欣賞或接受你的追求。
49樓:
你你的一個好女朋友,想對她好,你買了點東西給她,結果她很反感你花這麼多錢,你不要先買這麼多東西給女朋友,你是看看這個你交的這個女朋友是不是喜歡你?要是喜歡你,你給她買東西她會接受,如果她不喜歡你,你交的這個女朋友,他會說你不過日子,瞎買東西,你要真心喜歡這個女朋友,你就看看他愛好什麼,再給她買喜歡的東西,這樣他就不反感你啦!
50樓:
沒辦法以後不花錢了就是了
51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她知道她不喜歡這樣做,下次就不這樣做了,看到她不開心並不是你希望的結果。
52樓:
你做的還不是太好,你還沒走進她的心裡去,繼續努力吧!感情是倆個人得問題,不能一方的一廂情願,努力吧!願好事成雙,祝你開心!
53樓:月落屋樑
尊重她的意見,不急不躁,和睦相處
54樓:
買的就送給他,就說下一次就不花這些錢了,這次買的就一定要送給他。
55樓:龐小翠
那你就儘量不要花錢啊 畢竟你們不是男女朋友 這個女生很好啊 至少不花你的錢 誰掙錢都不容易
借給女朋友5000塊錢,她給我買衣服花了200,現在突然就還我4800是什麼意思?我該要這個錢嗎?
56樓:匿名使用者
借給她和給她完全不一樣的性質。借是需要號還的,給是贈予,不需要還的。如果你是給她的錢她就不用還了。你可以說拿去花吧!是給你的。
57樓:祖硯齋主人
要麼當時就說開,咱倆別說借不借了,拿去用吧。而你沒有,這樣女朋友可能就感覺到了什麼。
58樓:匿名使用者
在還是男女朋友的關係的前提下,經濟分得清楚是正常的,再說了,你也說了是借給她五千,一般來說是不會接,但如果她執意要還你就拿著,而且,她這種行為算什麼?真要算清楚就應該還五千給你,所以,你做你該做的,到最後就算她要分手,那錯也不在你,她的心裡可能早就有其他打算,有些事情可能是試探要不要那樣做。
59樓:風月飄渺
她不想太依靠對方,尤其經濟上
認識了一個女朋友,有三個多月了,剛和她一開始就為她花四五千塊錢,現在突然說對我沒感覺了怎麼辦?
60樓:寄一封信
分吧,別等以後花你四五十萬的時候才看清他,
61樓:夥計~奔跑吧
無所謂吧,就當一次教訓好了,這種女人不值得你掏心掏肺的……是哪的女孩子,一說就比較明顯了。
62樓:匿名使用者
活該花錢,找你要錢的就不是真愛。可悲的年輕人。
63樓:匿名使用者
哎呀呀,這妹子是為了你錢呀,趁早分了好,,回頭是岸啊。
64樓:乄2867毀心
所以呢?你是想要錢還是想留人?說清楚
65樓:百度使用者
份唄,就當花錢買教訓了!
66樓:痴情種。無人安慰哄
那就是他。因為你那點小錢才喜歡的
67樓:孤單的女人
她為的是你的錢,這樣的女友不要也罷
68樓:祁連山下好風光
感情不能用金錢來衡量!
69樓:百度使用者
幾千塊錢算什麼?愛她就是要為她花錢
70樓:安如初心
這樣的女孩太現實啦!
71樓:天喔蜂蜜大妮妮
分了吧,這樣的女的也真是醉了
72樓:百度使用者
剛開始花錢是你自願的吧?
女朋友跟我分手了,可我為她花了很多錢要怎麼辦?
73樓:佑兒
這些花費大
來概分兩種:
1. 小額的源
消費支出
具有日常性、及時性消費的物品,像衣服,看電影,吃喝玩樂的消費,屬於一般性贈與,可不予返還。
2. 大額的花費
以結婚為目的涉及非日常性必須消費且價值較高的物品,像借款,三金,手機,父母給的見面禮,應認定為彩禮,沒有領證慘遭分手後都需要返還給對方。
因此,對於戀愛期間的花銷,要分情況來處理。你可以先和對方商量返還的財物,如果對方拒絕返還,你可以起訴到法院,拿出證據,由法院來裁判。
74樓:匿名使用者
你給他花錢問題是你是心甘情願的呀,你是表達愛意,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回候,你儂我儂你對答他好,給他花錢他肯定是非常開心的,如果他不是借你的錢,你是主動給他買東西啊,或者是你們一起消費的,那就是一種贈予一種付出,你不好意思說讓他還錢吧,除非說你借給他了,如果他分手可能是因為你倆真的不合適吧。
75樓:反對高利貸
看看是什麼情況。她提出的分手?你給他買的什麼東西。
看看折算下,需要讓他陪專給屬你多少錢?找他去要回來,既然沒有誠意,那麼就不要太貪財。一年就花了5萬。
肯定得要回來。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額。我支援你要回來。
而且還是被騙了。要回來
76樓:fly忙中偷樂
碰到這樣的渣女,估計很難要回。
77樓:匿名使用者
你朋友要跟你分手,那你也沒有辦法,像這種女朋友,你不要也罷,你花了這麼多錢,回你就是買答個教訓,不要,你以為有錢人老是往女朋友身上花錢,因為你畫了她習慣了你這一點點錢是瞞不住他的,像這種女人**慕虛榮的,你到時候還是養不起她的,因為他喜歡用別人的錢,自己不愛勞動,不愛掙錢,那你有多少錢給他花?他要跟你分手,你早點分吧,你省的到時候還是後悔,用掉的錢,你就當送個人情吧,自己好自為之吧!
78樓:寶典寶貝我愛你
不是應該不應該,而是你根本要不回來。一,她沒有打借條。二,當時你是自願的。
怎麼辦,認倒黴吧!好多男人見了女人就沒有腦子了,就像哈巴狗見了主人一樣光知道搖尾巴了,要啥給啥,不要硬給,這時候知道後悔了,可是晚了。光知道要錢的女人不能要。
79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你的女朋友和你分手了,而且你還為她花了很多的錢,這個錢她應該至少應該還,有的錢可能要不回來了,所以你們都可以互相協商解決。
8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證據就應該去要錢,欺騙感情的人不能讓她得逞。
81樓:匿名使用者
你呀,也不好好看看她的品行,就給她花那麼多錢,可真是的,她都把你拉黑了,你找她,她也不一定給的錢了,你就認倒黴了吧,,
82樓:匿名使用者
女朋友提出分手的,應該去要回來,何況他們都要結婚了,明明是看你老實好騙來騙你的,你叫個有資深的人或者長者和你一起去她家要錢,這錢必盡是幸苦攢來的,能要回多少是多少,不能給她當猴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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