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機使用者
你要拿到證據,可以告他誹謗和誣陷
2樓:黃胡奇緣
收集證物,去律師事務所諮詢。一般都是民事糾紛
3樓:手機使用者
情況嚴重給你帶來負面影響的可以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你要提供記!
蓄意編造謊言,欺騙別人感情,破壞別人家庭,這算不算犯法?能不能告?
5樓:花之美麗人生
我不是律師 但是我經歷的事情有相似的地方 是可以告的 但是得有證據 比如對方承認嗎 你怎麼能證明這一點呢 現在的法律是誰主張誰舉證 你得做好充分準備
另外勸你兩句 (如果你是當事人的話) 考慮好自己的目的 是想懲戒惡人 出口氣呢 還是想怎麼樣 日子還得過 所有事情在做之前先考慮好目的和後果 然後就大膽去做吧
6樓:匿名使用者
編造謊言可以以誣陷罪告,欺騙別人感情無法告,破壞別人家庭也沒有辦法告。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吧。畢竟現在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有這方面的規定。如果要告的話,就要從各種各樣的小細節下手,要請教對法律很熟習的人了。找到一些蛛絲馬跡,應該可以的。
8樓:好陌生的丶路
這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 跟他私下解決了吧。 如果你恨他,就誣告他非禮,或蓄意傷人
9樓:暴走電鋸殺人狂
貌似現在還沒有這方面的法律
二奶和小三都沒人管呢
10樓:朋秀皖
如果對你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響,你可以索要精神賠償,。。上法院上訴,叫那個人當面道歉。
編造謊言,但並未對他人造成實質傷害是違法或是犯罪行為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他人生活造成影響或社會反響大,也可能構成違法或犯罪行為
回《刑法》第246條規答定 ***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關於辦理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的;
(二)將資訊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資訊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12樓:匿名使用者
行為定性要結合具體情況,如果只是茶餘飯後吹牛撒謊自然就不屬於犯罪。但是編造謊言惡意中傷他人,照成一定的影響就涉嫌違法犯罪,你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具體的行為的情形
13樓:
那要看具體情況。看編造的謊言有沒有捏造事
實誹謗他人,並且回情節是不是嚴重。如果
答是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並且情節嚴重,則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你覺得未對他人造成實質傷害,那還要看對方因此受到多大的傷害。不過,一般情況下,一般的謊言還是不會構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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