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過客一飄
拿出證據,證明女方在沒有解除婚姻關係時,就與人同居。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會判女方為過錯方,判決離婚時,財產分割會向無過錯方傾斜,算是補償。當然如果你證據不足的話,就是另一種情況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會被判過錯方,然後在財產分配上會很被動,而且,這女的如果和那男的以夫妻名義同居的話,這屬於重婚罪,會坐牢。
我是一個已婚女人,因為夫妻感情不好,分居兩年多了,沒有離婚,老公在外面和別的女人住一起了,現在有一
3樓:扎龍蟈蟈
這個關鍵是非常複雜的,他跟你們本身就是很好的朋友,如果你跟他在一起還是不適合的。不要空虛寂寞冷,然後就要投入溫暖的開水鍋裡。
應該跟你先辦理離婚。然後在追求自己的幸福。這個幸福來的時候,不是你這個朋友。而可以選擇其他的物件。
4樓:不勝寒風丶
先離婚,你可以跟那個男的在一起。但是不要著急再婚。
如果一個女人跟自己老公沒離婚,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生活,他老公告他重婚罪成立嗎?
5樓:我是小朋友
不成立,重bai婚罪,是du指有配偶又與他zhi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dao
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內。所謂有配偶容,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但是那個女子跟另一個男人生活但沒有結婚所以重婚罪不成立。
6樓:我們馬克思
好像不可以,人家又沒有領結婚證,怎麼告她重婚罪
7樓:匿名使用者
長期生活有事實婚姻了,那女的重婚了
8樓:和藹的江湖十三
看她們結婚沒,如結婚就是重婚罪。
男,和老婆鬧離婚,感情不和已經分居三個月了,最近女同事說她和她老公也是感情不好每天罵她
9樓:我是大角度
這個先別談的太多,其實在遇到問題之後呢,如果你們兩個人有任何一個人後悔了,那麼,傷害的話呢,對兩個人都是很不公平的,所以還是先處理好自己的感情問題。
男,和老婆鬧離婚,感情不和已經分居月了,最近女同事說她和她老公也是感情不好每天罵她
這個先別談的太多,其實在遇到問題之後呢,如果你們兩個人有任何一個人後悔了,那麼,傷害的話呢,對兩個人都是很不公平的,所以還是先處理好自己的感情問題。我和我老婆鬧離婚已經分居三個月了,但是這段時間我天天老是想他,胡思亂想,他跟我說離婚很堅持,我都不 重新開始,天下沒有女人啦,這樣的女人離了也好,總比你...
感情不合分居2年,請問判離婚的成功率有多高
不管是半年還是兩年都不行.我國實行的是婚姻法定解除,而不是自動解除.分居兩年以上只是法院在確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時作為參考的一種情形,不是法定的離婚理由.分居2年是最高法院司法解釋 法院判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依據之一,但不是法定離婚必要條件!即使不分居,如果有別的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也是可以...
我喜歡上離婚女,而離婚女和另已有家庭的男在一起,離婚女對家庭男愛很深,想問一下能挽回她心嘛
太亂了,你要是未婚男性,趕緊退出,找一個適合自己成立婚姻家庭的女性,好好過日子。真不知道你是什麼情況,喜歡這種三角戀,會玩出火的。她放不下對方難內道你有容辦法嗎?家庭男很老實還婚外情呢?作死的前奏,一個做第三者的女人還值得你這麼喜歡,你喜歡她哪一點?道德品質有問題的人,你應該遠離才是 可能你不在她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