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沒有明確提及可以朔及以往,一般不適用以前問題。
城鄉規劃法實施之前建的房子算違章建築嗎?
2樓:m有趣靈魂
不算。法律來依據:
自《城鄉規劃法》
第三十bai
一條:舊城區du
的改建,應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zhi和dao傳統風貌,合理確定拆遷和建設規模,有計劃地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改建。
第三十四條:建設規劃應當以重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設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內容,明確建設的時序、發展方向和空間佈局。建設規劃的規劃期限為五年。
簡介: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佈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而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02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共7章70條,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同時廢止。
根據2023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3樓:北京帥帥
說你bai是就是說不是就不是du,一般都是新政策實施都得按zhi照新規實施dao,我家就是很回好的例子,82年封裝陽臺答
,現在政策不可以封裝陽臺了,就算違建拆了,找到蔡奇信箱理論都沒用,國家法律沒有什麼歷史不歷史,只要訂出新規定就得執行。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若干疑問 5
4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適不適用於該法頒佈實施之前的違建?
不適用,但是該建築建成後存續到頒佈實施後就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無追訴期?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追訴期是指刑事案件,這裡應該適用的是訴訟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所列之處罰措施(如強拆)是否屬於行政行為?
是的若過追訴期,城管可否繼續執行
無論是訴訟時效還是追訴期都是指訴訟的事
這個是行政處罰的執行沒有關係
這些律師的解釋是否得當
的解釋基本是合適的
2、法律是逐步完善
3、你的補充沒有看明白你是問問題那還是想表達觀點
5樓:一枕黃糧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對於頒佈前的違法建設行為同樣具有效力,普遍做法是在頒佈實施前的違法建設行為的構成和認定等實體性權利義務適用舊法,調查取證、程式性法律行為適用新法。
2、鑑於違法建築的特殊性,只要違法建築處於持續狀態存在,未出現滅失等情形的,均應當適用,無追訴時效過期的情形。
3、強拆、查封施工現場均屬於行政強制措施,不屬於行政處罰,不具有可訴性。
6樓:特濃香滑
當然適用了。這部法沒有對所謂違建的含義進行變動。過去是違建的現在依然是。
這部法出臺的意義就是給強拆套上一層韁繩,讓行政部門不能亂拆。但是對於該拆的,也對行政部門的執法提供了依據。
沒追訴期,又不是刑法。就算按照刑法理論的話,房子在那裡始終處於違法狀態。就算有追訴期那也是拆了房子之後,罰款的追訴期。
屬於行政行為。可以提出行政訴訟。
行政執法說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有經過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批准私自蓋房肯定會罰款。你不叫罰款城管局給你強拆了。
你違規建房肯定辦不了房產證。
8樓:匿名使用者
看您的房在那,要是在城市就不好辦,農村是民不舉官不糾了,交點罰款一般都能給辦房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全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相同點和不同點 50
9樓:匿名使用者
三樓已做出詳細回答。
10樓:為le加油
實在不會,不好意思。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0,41 64,65條,的規定是什麼?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在我家配房當做廚房,請問是違法建築物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有嗎
12樓:剛打槍
有規定。不過這些都是屁,只要錢到位了什麼都好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條例90年代有嗎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十條 在城市 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 構築物 道路 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 縣人民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 確定的鎮人民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內容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內容80個字
中心星代表著黨,旁邊四星代表四個階級,象徵各個階級圍繞著黨,在黨的統治之下。紅色象徵中國血染的抗戰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旗面為紅色,長寬比例為3 2。左上方回綴黃色五角星五顆,四答顆小星環拱在一顆大星的右面,並各有一個角尖正對大星的中心點。1 4顆黃星對齊,2 3顆黃星對齊。中華人民共...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內容
侵權責任法 第一次明確了死亡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包含精神損害賠償金的金額 計算辦法等。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是為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於2009年12月26日通過,自2010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