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判後車全責,雙方醫療費怎樣賠償處理:後者負擔全部醫藥費。
2樓:匿名使用者
全責的話,雙方醫療費部分由後面電動車駕駛人出,其他的賠償費用也由他承擔。
2011我父親在上海發生交通事故受傷(騎電動車)對方是汽車,交警隊判對方全責。但是當時沒有賠償。 110
3樓:卡爾
交通事故致身bai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du,其民事訴訟的zhi時效為1年。交dao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回其民答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2、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的,應從**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後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
4樓:
有多少損失就要求多少損失啊!醫藥費按照發票,誤工費按照實際收入乘以醫生建議天數。
5樓:紫萱
您好!你的情況我能理解和同情。我想和你說的是:在中國,這個人情世故很濃厚的版社會,正義仿權佛很難得到申張。
既然是交警已經判責了,肯定有相應的車牌號等記錄,上訴找不到人,純屬對方的委婉說法,不想為你勞心費神;或者那個日本人已經打通了上下關係,正義顯得有點微不足道。這種情況,你可以向其他律師諮詢或者尋求幫助。
6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已經沒有辦法要求賠償了,因為這屬於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的有效期是兩年,已經超過了訴訟的有效期了。
電動車交通事故全責怎樣劃分
7樓:匿名使用者
看不懂這個事故是怎麼發生的。別講一堆沒用的,緊扣道路交通安全法抓重點說。
電動車撞了機動車當時雙方覺得沒事就都離開了現場,後面電動車去醫院檢查後報警,交警叫機動車認全責
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對方現在已經報警,那麼就等交警的處理結果出來再談賠償事宜。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當事人是可以補報案的,交警部門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要書面告知當事人。如果交警部門受理後,對當時事故的成因無法查清,就不能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只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這個證明對當事人的事故責任是不作認定的。
對方如果主張賠償,在雙方無法自行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可以持「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去法院起訴解決。法院會按照當事人所負事故責任判定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不作認定,由於你的電瓶車不屬於機動車,法院一般會參照同等責任處理,在認定傷者合法合理的損失金額基礎上,由你方承擔50%的賠償責任。
你之前已經墊付的醫療費可以在你依法應該承擔的賠償金額中抵扣。
機動車右轉與直行電動車相撞,應該怎麼賠
9樓:碧水微瀾
一、如果是電動自行車,機動車全責,電瓶車不需要賠償。
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第1項「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第3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二、如果是電動摩托車,摩托車全責。以下為相關依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條:「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3條第2款「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前車轉彎、行經交叉路口的。」
4、《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7條「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
三、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車的判斷,以時速20公里、50公里為界限。
1、最高時速超過5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大於40公斤的,必定屬於摩托車。
2、最高時速低於20公里的,且整車質量小於40公斤的,屬於電動自行車。
3、最高時速20-50之間的,屬於爭議區。看交警的判斷。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十四條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
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誌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10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右轉,被電動車撞了,汽車要負主要責任。
轉彎讓直行,是交法的重要原則。汽車轉彎,而電動車是直行,汽車就必須讓直行車先行,也就是說,汽車是轉彎,電動車是直行,電動車有優先通行權。要按責任劃分的話,汽車是主要責任,電動車負次要責任。
以下為相關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①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②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③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④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⑤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①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②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③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④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通過;
⑤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⑥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⑦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①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③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④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2、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3、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訊號、制動、連線、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1、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應當減速慢行,並鳴喇叭示意。
第六十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第六十一條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2、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3、使用軟連線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4、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線牽引裝置牽引;
5、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電動車同方向行走,對方在右邊超車自己摔成骨折,現在把我告上法庭,這是誰的責任
你得責任,沒碰到也是你的責任,因為人家是因為你逆行驚嚇摔倒的,有因果關係 我弟騎電動車被逆行的小車逼到邊上摔成骨折,這樣主要責任是誰。主要責任在小車啊,小車逆行是主要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如果對方跑了,要記住對方車牌號。報警讓交警處理。我在路上 有一電動車從後面超車撞倒我的車的右側面 導致使他自己的手骨...
電動車在非機動車路上正常行駛汽車從機動車路右轉到非機動車路
個人認為汽車右轉肯定是要讓電動車直行的,但如果汽車沒有碰到電動車,電動車緊急停車摔倒的話,就不是汽車駕駛員的責任了。如果覺得不對,就該去諮詢交通管理部門的解釋了,最好是有證據。電動車在非機動車上正常行駛,汽車右轉彎被直行的撞到了,責任是誰?你好,發生這種交通事故首先看是不是有紅綠燈的路口?如果有紅綠...
我騎電動車正常行駛在鄉村路上對面來一超速小汽車我因躲避而撞到
首先,你要有證明他是超速的,而且在道路前面有限速標記,再者有證明他是越線駕駛,否則真的就不好評判,你可試著報警來處理。我在鄉村道路上右側騎電動車正常行駛對方騎電動車超對面的電動車與我發碰撞倒地說我還要承擔30 的責任 關於責任認定,還缺乏一些資訊,才能幫你分析。比如鄉道的限速,如果是40,那麼計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