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行修行
民法總則出生時間認定對認定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民法總則的頒佈對中國公民有何意義
2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總則的誕生不僅意味著我國民事法律制度進入「民法典時代」,同時,也意味著公眾的基本權利將得到更多的保障。
例如:「出手救人造成損害是否需要賠償」,近些年,碰瓷一詞可謂是火熱,令人「聞風喪膽」,而民法總則的誕生將有效遏制此種情況的產生,改善社會風氣,令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更為緊密,發揚我國樂於助人的優良傳統。
同時,站在經濟角度而言,民法總則的誕生,能夠有效改善社會發展環境,令誠信經營更為有利,帶動資本市場以誠信為根本的發展氛圍,有利於經濟平穩發展,實現穩中求進的戰略方針。
我國民法對出生時間的認定採取哪種學說
3樓:匿名使用者
《民通意見》第一條的規定:自然人的出生時間的認定有戶籍記載的,以戶籍記載為準,沒有戶籍記載的的,以醫院的出生證明為準;沒有醫院出生證明的,參照有關證明來認定。
認定公民出生時間,其證明的效力順序依次為() 其他相關證明、醫院出生證明、戶籍證明那個前,那個後?
4樓:匿名使用者
《出生醫學證明》在前;
戶籍證明在後(公民入戶登記需要《出生醫學證明》);
其他相關證明次之。
民法總則區分出生日期以什麼為準
5樓:土流集團
出生證明為準。
《民法通則意見》第1條規定:"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自出生時開始。出生的時間以戶籍證明為準;沒有戶籍證明的,以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為準。沒有醫院證明的,參照其他有關證明認定。"
民法總則自然人死亡時間怎樣認定
6樓:零℃奶茜
民法總則第二章第十五條: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
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一、可以證明自然人的死亡時間的首要絕對證據是死亡證明。
死亡證明的出具分不同的情況:
1、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由醫療衛生單位出具死亡醫學證明;
2、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的,由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死亡證明;
3、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機關出具死亡證明;
4、已經火化的,由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前推證明死亡的事實。
民法總則確立了死亡證明為自然人死亡的首要絕對證據原則,填補了民法通則及其兩個意見關於公民死亡認定的立法空白。
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規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二、在沒有死亡證明的情況下,可以認定自然人死亡時間的其次絕對證據就是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
可以認定自然人死亡時間的戶籍登記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唯一適用的前提就是沒有死亡證明。因此,從證據的證明力來看,戶籍登記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是排在死亡證明之後的。
戶籍登記是指公安機關在辦理戶口登記時所記載的內容,當然包括自然人的出生時間、籍貫、父母資訊等等。這裡的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是指可以認定自然人身份的合法有效的記載,如醫院就診登記資訊、申報社會保障時所記載的資訊、入托入學入伍時登記的資訊等等。
三、有其他可以推翻出生證明、死亡證明、戶籍登記、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所載明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的證據,該證據則可以成為認定自然人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的相對證據即推定認可的證據。
在具體適用過程中,民法總則第十條的三個含義是層層遞進的,不可逾越。
7樓:野馬幫何莫
自然人的死亡時間,以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公民的法定出生日期怎樣確定
8樓:無恙話樂
公民的法定出生日期應以戶口本上登記的日期為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條規定,公民出生的時間以戶籍證明為準;沒有戶籍證明的,以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為準。沒有醫院證明的,參照其他有關證明認定。
由此可知,認定出生日期的標準首先為戶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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