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區取得探礦權已繳納探礦權價款轉採礦權後還繳納價款嗎

2021-05-29 20:32:40 字數 866 閱讀 5713

1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再交納采礦權

bai價款了!

已取du得探礦zhi權,提交併備案儲dao量報告後,完成查明登記手版續,委託權設計部門編制初步開發利用方案後報國土廳進行了劃定礦區批覆,再完成開發利用方案批覆,再編初步設計、安全專篇、安全預評價、環評、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復墾方案、佔用提交資信證明等材料後,經縣市兩級複核通過後,報送省政務大廳國土口,受理後四十個工作日內無問題,即可取得采礦證,根本不用交採礦權價權。

但如果你劃定的礦區範圍超過了你探礦權的範圍,並且超出的部分是由國家出資勘查,並有你本次設計利用的儲量的話,就要辦理佔用手續並交納這一部分的價款。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繳納來價款。根據《財政部國土自資源部關於加強對國家出資勘查探明礦產地及權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建〔2010〕1018號),對屬於企業自行出資勘查探明礦產地的,不收取礦業權價款;另據《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探礦權人在其勘查作業區內申請採礦權的,礦業權可不評估,登記管理機關不收取價款。

3樓:可可

不會再繳納權屬價款,但一般採礦權辦理過程中所涉及到的行政或政策性收費還是需要繳納的,不過這些費用都不會很多.

探礦權採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的區別

4樓:匿名使用者

探礦權使用費按勘查區面積收費,第一至三個勘查年按100元/km2,以後每年增加版100元權/km2,最多不超過500元/km2;探礦權價款是:申請國家出資勘查並已經探明礦產地的區塊的探礦權的,按評估價或競拍價繳納探礦權價款,可一次性或分批繳納。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按面積計算,一個按儲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