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變輕鬆了,而是需要時間慢慢會輕鬆
2樓:茶芬
不會,大多心裡都會很空
3樓:殤曦蝶夢
不會,而是想念與心痛充斥心中
感情戀愛分手, 10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來沒有真的討厭你,也沒有想過離開你,只是希望你能懂我的小情緒,懂我的難過與傷心
5樓:邵麥蒙敏叡
能看出她已經放下了,不過你可以再試一下。有些小事不要過於認真,男人要大度。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些任性。
6樓:秦奕易清懿
我感到現在這個女的已經放下了,你還是離開吧。
7樓:鄢問碩如南
離開吧 放手是最好的結果
8樓:釋愉席銳陣
既然他已經放下 就沒有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走出陰影
9樓:前舞苟念寒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分手了,想要複合的話,還得看機遇和性情,確實合不來的話,強求也沒用。
10樓:鏡志顓孫佳妍
沒有必要她已有新歡了
11樓:騎昆鄒運菱
如果對方已經不愛你了,挽回又有什麼用?儘早放下吧,明早又是美麗的一天
要學會放手,天涯何處無芳草
12樓:鏡蔓楊清雅
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都想要挽回,但是你好像是遲了 在剛剛說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趁熱打鐵的,已經四個月了,好像是沒有必要了,
13樓:麴令刑春雪
男人不能小心眼,特別是對自己喜歡的任何人都不能較真,對自己愛的人更要忍讓包容---
談了一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會有感情呢,
14樓:玫瑰昔日
你好,既然已經分手了,往前看吧,有句話說的好,分手後你過得好我不會嫉妒你,你過得不好我也不會祝福你。也許分開是為了下一段更好的開始。有緣自會在一起,如果你們還有緣那麼是分不掉的,如果他沒有再聯絡你,那麼你應該放下了,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會過的開心、
15樓:紫氺
人是感性動物,就算是一個動物,在一起了一個月,也會有感情。請注意是感情,而不是愛情。
16樓:幸福小家
只能說是喜歡,有好感,感情談不上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有感情,但不會發生真感情
1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段時間就會忘吧
戀愛一個月就分手的初戀有真感情嗎
19樓:芊芊vs倩
真情可能談不上吧,因為短短的一個月可能還不夠看清兩個人彼此的優缺點就急於分手,說明你們沒有認真的去發現對方的優點,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會這麼輕易的分手。所以算不上真感情吧。
如果對你有所幫助的話,請別忘了採納喲。謝謝。。。
20樓:李凱
真情不在乎時間的多少,在乎你用了多少心,我也是談戀愛,談了半年分手了,但是我們確實用心了,只不過時間越短,兩個的感情越淺。真不真看你心,深不深看經歷。
戀愛三個月分手,有多少感情
21樓:
嗯,只要看你們這三個月交往到什麼程度咯,正常情況下,可以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了,除非對方有意隱藏。?
22樓:傻子歡兒
主要是新奇感,因為時間不長的,感情不會很深
23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人之間互相付出了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隻能是當做朋友。
戀愛分手女子可以得到感情補償嗎?
24樓:熱情的冰兒
戀愛數月兩次流產,女子持男友所寫的「欠條」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條」支付感情補償款。那麼,這樣的「欠條」有效嗎?法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女子流產持「欠條」起訴 男友拒絕支付並反訴
女子許某與鄭某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9月相識,認識後一週便確立關係並同居。同年12月,許某懷孕,後流產,鄭某於今年1月給許某出具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鄭某與許某在交往過程中給許某帶來了人生中的傷害,現給予補償1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一半,餘下部分2023年12月30日付清」。
第二天,許某用鄭某的手機將鄭某支付寶中的3.6萬元轉到自己賬戶。
今年4月,許某再次懷孕,後自行前往醫院做了**手術。5月,許某將鄭某叫到她的住處,要求鄭某對其「補償」遭拒,兩人發生衝突。其後,鄭某同意再支付許某2萬元感情補償款,並寫下了「欠條」:
「鄭某欠許某感情補償款2萬元,約定2023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後來,許某拿著「欠條」多次找鄭某討要「欠款」都遭拒。
今年7月,許某將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鄭某支付「欠條」所載明的款項。鄭某則提起了反訴,請求確認他為許某出具的欠條無效,並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
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 雙方和解撤訴
庭審中,許某認為兩次**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今後懷孕的機率很小,堅持要求鄭某按照「欠條」所載內容支付補償款。鄭某則認為,他和許某自由戀愛,他在許某的逼迫下打「欠條」,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應從有利於原被告生活出發,主審法官告知原告許某,她與被告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該「欠條」應為無效;又告知鄭某,希望與許某協商解決此事,鄭某同意撤回反訴,不要求許某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因許某的身體確實受到了傷害,他願意再補償許某1萬元,許某同意。許某與鄭某均撤回起訴,互相諒解。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提醒,因同居懷孕進而流產,男方往往為女方出具欠條載明「青春損失費」、「感情補償」、「分手費」等,但法院對該類「欠條」是不予支援的。「該類欠條屬於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而且這種情況下的欠條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該欠條的約定無效。」辦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補償費法律不保護,自尊自愛才能免受傷害。
戀愛期間最好不要去同居,一旦分手對雙方都是傷害!
戀愛三個月後分手,有感情,分開5天我就不想念他了,為什麼?
25樓:匿名使用者
很正常,男女的感情多為衝動,見面感覺不錯,相處後也不錯,可是時間久了就發現不合適。這個時間是不一定的,其實你這充其量叫交朋友,分開也不算分手,也就是朋友沒感情,談崩了而已,很正常。
26樓:北瞑夜
不能說愛的不夠深,正常現象,因為心傷了,所以不知不覺就忘了
27樓:本宮在你還是妃
如果你是男人,那說明你不夠成熟,如果你是女人,那說明你心還沒定下來,沒有經歷過,怎麼懂愛!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認為你自己很絕情 錯 你發問題時就己經想他了
29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中分不開i。分手後忘得快i。不是真感情
30樓:daylight冷光
因為你不是真的愛ta
31樓:匿名使用者
證明你不是真的動情了
32樓:隨緣
因為從頭到尾沒愛過他
33樓:蜜蜂
對他沒感情,可要可不要
34樓:匿名使用者
愛的不夠深,或傷的太深!
談了五年戀愛了,可是為什麼會突然分手?是真的沒有感情了嗎?
35樓:小琴
只要你們心裡都有彼此,只要你們彼此信任,只要你們願意相信愛情,一切都可以是完美的.it is love that has two strangers becomes acquaintances.(愛情將兩個人由陌生變成熟悉)這是因為什麼?
因為愛情想讓你們把彼此的距離拉的更近一點.完美的愛情不求情意綿綿,但求天長地久.希望你們能珍惜你們之間所擁有的感情,完美的愛情需要你們自己創造,我也希望能擁有一份這樣的愛情.
我想你可以,可以用你們彼此之間的信任創造出讓旁人羨慕的愛情劇本,一切事物的完美與否.在於你個人的決定與看法.我能說的只有這些, 希望你幸福快樂..!
你先淡定 你先給她一些時間讓ta冷靜下來! 人的感情和情緒是隨著感情變化的。 ta要是真愛你、就算吵架吵得在凶、ta還是會想著你的!
你好好和ta談談 就解決了 你可以帶著小禮物去找她 然後承認個錯,分析一下自己錯在哪些地方! 你要主動說自己這不好那不好 而且以後要對她多好多好 直到讓ta都覺得她自己內疚 先 最好能把ta打動 然後再把ta逗樂! 你看情況、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你再給ta來個緊緊地擁抱、來個深深的吻 記住 不要給ta壓力 把ta都開心就可以了!
感情沒有熱戀期就分手算一次戀愛嗎
3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是戀愛經歷啦!要弄清楚不信任來自雙方還是個人!
37樓:安靜玩單槓
只要交往了一段時間就是戀愛
38樓:小豬佩騎
算是,但是也可以告訴你,她不是真的愛你
39樓:匿名使用者
算,只是相識,
相知還沒相愛吧了
40樓:
雞蛋還沒煮就掉地上碎掉了還叫雞蛋嗎
有沒有小說是男女主相愛卻因為迫不得已的原因分開。多年後,又相遇。最後在一起的言情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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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夫不得已分手瞭如今以嫁給了別人可我的心裡依然有他我知道他不愛我也知道我們已經不再有可能可我就是
這是正常的 一個人和你一起待了那麼多年 總有些不捨 你也許在生活中會拿現在的老公專和前夫做比較 你現在屬的生活應該好好珍惜 女人離一次婚 就要懂得怎麼去適應 覺得他苛刻你應該和他說 有什麼事要一起商量 身在福中不知福 有些事 自己得考慮清楚 得與失 全部是個人的抉擇 要是我的話 寧願找個 愛我的人也...
我跟我男朋友了分手了我是逼不得已的,我們早晚都會分的,因為我家人不同意我們在一起,他們十分的反對
有些戀人是要毀在父母手裡的,我初戀就給你一樣,三四的感情就這樣完了,說的好聽照顧好自己,忘了她吧,幾年的感情又是初戀,能說忘就忘掉的嗎,能忘掉的只有一個可能,就是他根本就沒愛過你,要不然就忘不掉!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家裡的事兒說不清的,你分了手,爭取找一個合得來的,組建一個幸福的家庭 彼此體諒 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