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上海笙銘律師
1、詐騙20萬元,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數額巨大,處三年以內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容,但認罪態度好且得到被害人諒解,應當從輕處罰;
2、法律依據: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我拿朋友4萬元幫他找人辦事,結果事沒辦成錢給自己用完了!朋友向我要錢!一時又還不起!如果朋友告我詐
2樓:原野茫茫
真是坑爹的貨
你這樣對不起朋友
這種事情法院有兩種判決:
民事判決,以不當得利為案由,判決返還款項,或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刑,並退賠受害人經濟損失。
3樓:匿名使用者
主觀意識是幫他辦事,但是現有證據先,如沒有確切證據!那麼有多少是花在你朋友身上的,如果有這方面證據!這錢你不用還,但4萬,你能找到多少是花在他身上的就不用還多少,剩下的你就自己想辦法還吧,你不跑,不夠成詐騙,只是民事糾紛,不用擔心!
你要玩消失,就是詐騙!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句,什麼叫我拿朋友錢幫他辦事,朋友和他的關係不明,第二句「自己」指代不明,不知道再說什麼
5樓:匿名使用者
會成立的,畢竟不少。
6樓:寧靜志遠
你是不是有打借據或欠條?
別人給我錢叫我幫忙辦事,事情沒有辦好,錢也沒有退,要告詐騙能成立嗎,
7樓:正者無敵
事情沒辦好,就算退錢還耽誤了辦事的時機呢,為什麼還不退錢?花了也得還上。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搞不好雞飛蛋打,賠了夫人又折兵。
8樓:富富婆婆
看金額大小,金額巨大應該可以。但要舉證。你只要舉證說明錢的用處那樣就沒事。
我有一朋友拿錢給人辦事事沒辦成後來錢也退了他告他是詐騙這是詐騙嗎
9樓:城市獵人
你好,不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物件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物件,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因本法已於第一百九十三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你的朋友行為不符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或者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較大的公私財務
所以,並不構成詐騙罪
10樓:風塵世射手
詐騙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他己退款;詐騙是以虛假資訊騙取錢財;而他是給人辦事;
有人找我辦事給了我9000塊我沒辦成錢我不退算詐
關鍵就在於你之前談的時候你有沒打包票,如果打了,這錢你好意思拿麼,即使沒打包票,之前說了不一定能辦好,那就看你心情了,不退或者退一部分,退部分對你來說並不是壞事,因為你不退部分的話以後估計就不會有人來找你辦事了 要是所辦事情是合法的,那就不算!算是大家都犯法!退了吧!不然工作搞丟了事大 別人給我錢叫...
我的朋友求我幫他辦事,給了我2萬元錢,這錢我花在打點上了
我的觀點是 如果你說不清道不明,再加上他手裡有對你不利的簡訊和證據的話會告你詐騙,但是你說的是真的 錢能證明給人辦事了 會不成立。要是民事你至少承擔一半,因為有你的承諾在先啊 如果他給你錢時要是沒有證據的話很難起訴。不過真心希望快點還他的錢吧 不能動別人的乳酪的 會吃壞肚子的 簡訊內容也可以作為證據...
朋友向我借錢(20萬),明天我們做房產抵押登記,好辦理嗎?他拿的是他父親的房產證的話還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他父親的簽字認可,如果母親健在的話也需要共有人的簽字認可,才能做抵押登記,最好是一起去 他父親的擔保人承諾書,在裡面寫明父子關係以及他父親對此事是知情的,否則將來打起官司是很麻煩的。擔保裡面要寫明房子的估價。我的父親 作文200字 父愛如歌 我是一隻小鳥,而爸爸的愛是天空,我飛翔在父愛的關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