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機使用者
既然你的嶽來父母讓你養源
著這個小孩,他也是為bai你媳婦的妹妹著想du。你可以zhi這麼說,這個dao小孩我們先養著是可以,但是以後撫養費還有什麼的,可能還是要你媳婦的妹妹要出一些。很多事情是提前跟你岳父母。
說清楚是比較好的。還有以後這個小孩,怎麼安排這些都要考慮在裡面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
2樓:陳舊性跟骨骨折
那你就養吧!沒有什麼的,當自己親生的養吧!畢竟孩子是無辜的,好好對待孩子吧!以後孩子會感恩你的,還有你小姨子也會的,祝你們幸福!
3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吧先說好,你們養
等你們自己的兒子出生,這個孩子再讓她妹妹自己養
4樓:888小齊
養是可以的,但要看怎麼養,要是僅每月出點錢養也就養了,但要讓當兒子養就另當別論了,以後的麻煩事太多了,幫忙是幫忙,但不要成為義務。
5樓:溪上小雀
你們就養了吧,如果你生不出男孩。
6樓:藍色狂想
那就養唄,多個小孩挺好!
我是上門女婿,和老婆生了一個女兒,女兒跟媽媽姓,現在又要生第二個孩子。老丈人要求還跟媽媽姓, 100
7樓:為何自作賤
做為上門女婿,你的心情我是能理解得,各方面行為言行舉止都要注意,但是你已經讓步了,這個孩子不能在讓步了,可以嘗試和老丈慢慢調節
8樓:拾筆長
按法律規定,孩子跟誰行都可以,上門女婿只不過是一個落後的稱呼,所以你認為孩子跟你姓是否很重要,還可以跟孩子她媽溝通一下,取得她的支援,
9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上門女婿,等於嫁給了你老婆……按理說不就應該隨女方姓嗎。女嫁男的時候都是這麼幹的。不過問問你老婆的意見吧,看看她的意見。
10樓:叱詫c**村
先和你老婆商量商量吧,,,省的最後鬧離婚
11樓:匿名使用者
別鬧的太凶,如果是兒子的話,你丈人不可能讓他和你姓的,女兒的話還有可能,其實姓什麼真的那麼重要嗎,
和你老婆合計合計看看
12樓:最初
兒子必須隨你姓,別讓步!
13樓:顏顏勝
我和你差不多不過我比你還差。小孩子都非要和他們性。我沒辦法最後同意。到頭來他們還是說你這不好那不好的
14樓:幻想神域x魔霸
你去隨你老丈人家姓不就好辣~又隨你你媳婦也隨你咯~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你作為上門女婿還是不要這樣,因為有時候會為了這件事,導致離婚,還是什麼的等等多種情況!
16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跟誰性都一樣 都是一家人 何必呢
17樓:平凡中堅強的人
等父母死後不就任由你做決定
18樓:寶寶玉暖
剛開始就應該早點說清楚第一胎跟母親姓第二胎跟你
我是上門女婿,我老婆和別人跑了 我丈母孃,叫我養她老有道理嗎
19樓:同記德
如果還沒有離婚,丈母孃叫你養老是有道理的,但這樣的丈母孃還真少見,你真有幸攤上了一個。
20樓:匿名使用者
好心人會有好報,丈母孃對自己的女兒失去信心了,對你有依靠。
21樓:萍水e相逢
婚姻都不存在,就不是女婿了
22樓:手機使用者
這不是有沒道理的問題,是看你和丈母孃的感情如何?看她對她女兒的態度如何?養她也算道義吧?
2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叫她把住宅轉給你 把存款給你
24樓:匿名使用者
沒道理,老婆都跑了又怎麼會有丈母孃呢
25樓:難得健康先生
女婿對岳父母沒有法定贍養義務。
我是上門女婿,有兩個女兒,一個7歲,小的4歲,老婆家讓我現在搬走,離婚我應該怎樣做?
26樓:有舍有得
既然離婚了,那就離開就是。
總不能厚著臉皮待下去吧。
孩子應該是一人撫養一個。一般是大孩子由男方撫養。
27樓:zxz人生如戲
離婚走人,天涯何處無芳草
28樓:匿名使用者
是沒生兒子,要你走是嗎?
我是上門女婿,和老婆結婚四年了,有個男孩三歲多,以前感情不錯,今年過完年要和我離婚
即使對來方有過錯你必須要掌握證源據的情況下才能得到bai賠償的。你在du 女方這裡證據不好弄。一個zhi外遇是 dao很難有什麼證據的。你掙的錢全部花了。也只能認倒黴了。財產你要要求和他平分不能讓她多得到。除了你們結婚前他父母留下的東西財產。他的父母都對你這樣了 看來是沒有什麼挽留的餘地了。把自己改...
我是個上門女婿,去老婆家三年多了自從有孩子後因為我家窮我生活常常兩邊跑過節總是要兩邊忙花錢自然多
婚姻問題是嚴重影響身體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幸福 上門不會低人一等。但是你這樣的光吃飯不做事還把岳父母家的錢拿去給自己父母還老是苦著臉一點事就吵架的男人,到 都會被看低的。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吧,做人沒必要太委屈自己。那你不跟你老婆溝通嗎 你們當時在一起就因為你能上門嗎 溝通是解決家庭矛盾的最好方法 你也...
你好 我是上門女婿,結婚三年了,有小男孩,女方現提出離婚,原因是感情沒了,可據我調查,她
當然可以分割婚後財產。現今的婚姻制度已明確的。提交了新的婚姻憲法。婚期和婚後財產如何分配。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兒女共有財產。你也有權利去爭取回你的兒子,如果兒子跟那一方生活。另一方也要有義務每月提供兒子的部分生活費。這一方面試在法庭判處時夫妻商議而定 你好 1.中國法律裡不承認。民間 所謂的上門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