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都要生寶寶了你就不用去了,兩個人都各自安好說明都已經放下了,那麼就無所謂去不去版了,權老公怕你介意所以說不去,你還怕他沒有放下,如果他去了,可能你也不高興。尷尬是會有一點吧,咱們替新郎新娘想一想,前任和現任是好朋友,或者老婆是朋友的前女友,都有點尷尬,如果以後還有交往的話就去參加吧,畢竟還是朋友,過去了就過去吧。
2樓:義兄桃園在**
前任復結婚,我肯定不制會去。 和前任分手之後,我bai們不是敵人,更不是朋du友。zhi他只是我生命裡的過dao客,我們已經用盡了緣分,從分手那一刻開始,我們就只是陌路人而已。
我向往幸福的生活,我追求我自己的幸福。結束就是結束,不會再藕斷絲連
3樓:匿名使用者
關係很好的話可以去啊,做不了夫妻可以做朋友
老公前任女朋友姐姐結婚請我們我們是去還是不去
4樓:白蘭花豔
你們結婚時,她姐姐來了,你們就應該去。因為你們收過她的禮,現在應該還禮。如果她姐姐沒有來,那就不要去。
5樓:匿名使用者
姐姐,請你不要把事情想歪了。留著別人的**不是跟你留著小學畢業照一樣嗎?裡面的人已經離我們遠去,感到懷念。
6樓:一紙荒年
去吧這說明你們之前的關係不錯
所以能得到認可是好事
7樓:磨練著
肯定要去啊 說不定已經他們是朋友關係
很現實的問題。我男朋友的姐姐結婚後和他老公住回了孃家。因為他們結婚時候還沒買房子
你好,這個問題,我覺得你大姑姐不會直接當面問你。你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肯定是你不想他們夫婦倆再住在這裡。而如果你要是有很充分的理由來讓他們搬走,例如 這套房子的歸屬問題,到底將來給你們還是給你大姑姐夫婦,那麼假如她當面問你的話你完全可以理直氣壯的說出你的想法,但是像六樓說的那樣,一定要語氣婉轉。那就要...
我的朋友和他老公因感情不和,他的老公對她實施家庭暴力之後分居
都分居兩年了,就民政局,馬上就可以辦好 這樣的感情最好還是離了好,先去法院遞交一份材料並立案,根據婚姻法規定分居2年以上情況屬實的可以給予離婚。我想跟老公離婚,因他有家暴,感情不和,我們現在分居兩年了,但是我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我的現在的男朋友是我前任男朋友的朋友,我們現在在一起他不知道,我跟我的現在的男朋友認識也是因為他的
大膽面對,愛情就是愛情,前任就是前任,沒有法律阻止不能和前任的朋友在一起。這不屬於道德指責的地方,你們畢竟分了才在一起的。不是哦,感情怎麼說呢,沒有絕對的對錯 我的現在的男朋友是我前任男朋友的朋友,我們現在在一起他不知道,我跟我的現在的男朋友認識也是因為我的現在的男朋友是我前任男朋友的朋友,我們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