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12明哥兒
子女角度:如果可以 肯定是接在身邊照顧好點。但是也要問問父親的意願,如果村裡離你工作地方不遠,你可以週末回去照顧
2樓:生活要繼續
在家建個小點的也好過去縣城一個人不認識好,本來老人就想有個伴
房產物權糾紛案件
3樓:未來法律
您好,不動產物權歸屬可提民事訴訟
現實中,圍繞房產歸屬而產生的糾紛非常多。物權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實踐中,有觀點認為,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未經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就不能取得及享有不動產物權。已經登記的不動產產生權屬爭議的,應當提起行政訴訟撤銷或者變更登記。這種觀點受眾頗廣,在很大程度上導致實踐中出現了民事、行政審判部門互相推諉以及民事裁判與行政裁判衝突的現象,不僅徒增當事人訟累,也有損司法的權威和公信。
對此,《解釋》規定,因不動產物權的歸屬,以及作為不動產物權登記基礎的買賣、贈與、抵押等產生爭議,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依法受理。當事人已經在行政訴訟中申請一併解決上述民事爭議,且人民法院一併審理的除外。當事人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與真實權利狀態不符、其為該不動產物權的真實權利人,請求確認其享有物權的,應予支援。
未經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 轉移不動產所有權無效
老百姓買房最怕交付房款之後,房卻拿不到。「一房兩賣」甚至「多賣」的現象並不鮮見。而物權法規定的預告登記制度,是保障尚未獲得物權的買房人等債權人權益的一項制度。
根據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實踐中,對於現實登記權利人針對不動產的何種處分,會因違反法律規定而不發生物權效力,存在模糊認識,一些案件中甚至出現不當擴大預告登記效力的傾向。
為此,《解釋》第四條明確,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轉移不動產所有權,或者設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等其他物權的,應當依照物權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其不發生物權效力。
4樓:麗江律師郜雲
您好!(一) 房屋產權糾紛案件
(1)房屋產權憑證;
(2)房屋**(買受、繼承、析產、受贈等)的證明;
(3)共有房產形成(共同投資建造、翻建、購買、繼承、受贈等)的證明;
(4)房產登記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產權轉移等)的證據;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況證明;
(6)交納房地產稅人的姓名及納稅時間、金額、票據等;
(7)其他證據。
物權法-相鄰權糾紛規定
5樓:那一季花開
鄰里糾紛
bai應該包括相鄰權糾紛!
du\r\n 鄰里糾紛,可zhi以是一般民事權利義務dao糾紛,也版是可以是由此產生的行政
權治安糾紛或刑事糾紛;\r\n 相鄰權糾紛,在物權法上是相鄰關係糾紛,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其僅指雙方在不動產上所發生的糾紛!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遵守相應的容忍義務!
《民法通則司法解釋》和《物權法》衝突,應該按那個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物權法中「其他相關法律對物權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中關於共有的規內定與物權法相
容衝突,不是「特別規定」,而是應被物權法中關於共有的規定替代的條款。根據新法優先於舊法、特殊法優先於一般法的原則,關於同有的規定應適用物權法。
7樓:026後勤倉管員
我理解為,並抄不衝突,兩個條款都體現出:首先優先考慮按按份共有處理,在不能證明是按份共有或是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等情況下,方按共同共有處理。
《民法通則》第88條算是對《物權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的情況的補充規定。
比如:具體操作中,按照「後法優於前法」的規則,先按照《物權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按份共有來處理,共有人各自究竟具體持有多少份額,在無法認定的情況下,只能按照《民法通則》第88條規定來處理。
8樓:飄搖梧桐葉
根據《bai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du
止2023年底以前zhi釋出的有關司法解釋(第七批dao)的決定》,《回最高人民法答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8條、第94條、第115條、第117條、第118條、第177條廢止。應適用物權法的規定
9樓:匿名使用者
「新法優於舊法」、「一般法優於特別法」,建議採用物權法規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新的,特殊的處理,也就是按物權法
什麼是物權糾紛 用益物權糾紛典型案例 物權請求權及
11樓:土流集團
對於用益物權比如你借用他人的自行車,那麼你就享有對該自行車的使用權,這就是你的權利。
對於擔保物權比如你向你朋友借1萬元錢,你朋友要求你提供擔保,那麼你說以你的房子來設定抵押,那麼這時你朋友對你房子享有抵押權。
用益物權糾紛
12樓:
物權確認糾紛是指就物權的成立、內容及物權的歸屬而產生的糾紛。在訴訟上稱為確認之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條 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係,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13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承租人是你弟弟 那麼他去世後 他的妻子才有權居住 可是 承租房是你母親的 你母親是承租人 你弟弟的妻子肯定無權使用啊 使用權只有你母親
一家住**也一樣 只要承租人是你母親 你弟弟的妻子就無權住
14樓:答題之小誠
首先糾正一個本質性錯誤,房屋租賃中對房屋得使用權不屬於用益物權,用益物權只有法定的幾種,可以參看這個資料。http://zhishi.
既然是母親承租的,那麼基於房屋租賃,使用權人肯定是你母親。
你母親將房子給兒子居住,那麼只是一個借用關係。
兒子的妻子對此沒有任何權利可以主張。
所以,在租賃期限內,房屋得有母親使用,妻子無權。
15樓:
沒有那女人要來幹嗎?貪心了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無權,只有你母親享有。
我今年50歲了,已經退休了,兒子是獨生子,是天津的戶口,可以
天津bai父母投靠子女的落戶 du政策是這樣的 1 男性zhi 年滿dao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均 內退休 2 子女容均為天津戶口,且在津滿5年 3 子女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 即房產 並且投靠落戶只能是父母 配偶 子女,其他親緣關係的親戚是不能進行投靠落戶的。您在申報前提前做好準備。並且根據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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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在家可能比較有利發展吧。畢竟人脈關係都在,你去大城市也去過可是你自己想是不是不好混 年輕靠拼打,一輩子守著父母還不如拼打出一片天地把父母接到你身邊,同樣的結果和父母在一起,你會選哪個吶?我和你一起去打拼吧!我是個24歲的女孩,我是獨生女,我大專畢業後曾經去過北京 深圳去打拼,可是自己一個人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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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是兩個人的,不是雙方父母來決定的 個人覺得女生應該理智的判斷不是男方家裡是不是有錢或者願不願意拿出錢來,是這個男人值不值的依靠一輩子,如果值得根本不在乎什麼房車,自己有雙手 個人認為如果兩個自由戀愛不存在,如果是相親介紹或者兩位訂婚的當事人年齡已28以上,房子還是有必要,要是兩個人還年輕,不要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