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叫我們去幫他打架,結果對方被砍了一刀,我沒動手!結果對方被確定是輕傷,我有刑事責任嗎

2021-05-23 14:44:12 字數 1165 閱讀 8296

1樓:

有一定責任,但不大。如果被對方報警,那你就被認為是同夥,但不是主犯,只要你有充分證據說明你沒有動手,一般不會有大問題,頂多批評教育,而你朋友應該會被拘留,要負一定的刑事責任。

2樓:以適度遊戲為榮

想沒事的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挨砍的沒有記住你(比如說你有什麼明顯特徵那很可能跑不了)2、砍人的被抓住了

3、兄弟別把你咬出來

在砍人的沒被抓住前,你要滿足以上條件而且沒有前科應該沒事

3樓:匿名使用者

有責任,但是不是主犯。你們只要不是涉黑或者聚眾鬥毆就沒什麼大問題,還有最好有證明你清白的證據。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不管對方有啥事,你都屬於從犯。以後這種事情就別傻乎乎的,別人叫你去就去。但這種情況只要對方沒啥大事,比如生命危險或落個殘疾,你的責任不大,批評教育必須的,沒準還會平攤些醫藥費。

5樓:匿名使用者

儘量私了,我剛打人從裡面出來!!!!!!

你有沒有動手區別不大呀大哥,他只要一口咬定是你們幾個人打他這樣的,法律只講證據,哪怕你真的是去打醬油他都不管你的.

找他家人商量一下,該賠多少錢,只要不過份就私了了.你們幾個就湊點錢這事就過去了.

我一個朋友跟他哥們總共五個人,打架,把對方打成輕傷二級,我朋友沒有動手打人,現在已經被拘留

6樓:匿名使用者

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版,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7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需要承擔責任。雖然你朋友叫你去幫他打架,你也有這個主觀傾向性,你去了。但客觀實際上,你並未參與打架,而且還主動拉架。

這個就叫做客觀未遂。所以,你只要把事實說明清楚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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