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女人是男人的老婆,而老婆,是用來疼的,是用來寵的,你的付出,應該是有回報的,應該是值得的,而不是理所當然的被認為這是一種應該。
女人是男人的老婆,是孩子的母親,但是,一定不是保姆,更不是男人的管家,而是婚姻與家庭的一份子,最重要的一員。
而能不能活成保姆,全看你遇到了一個什麼樣的男人。
病了有人關心與照顧,累了有人安慰與心疼,做飯時有人幫忙與配菜,受委屈了有人依靠,難過了有人幫擦眼淚。
而這些,不就是女人最需要的嗎?而這些,也只有愛你的男人才給得了你不是嗎?過日子,相互才最重要不是嗎?
如果你嫁給了一個錯的男人,你一定會說,下輩子,我再也不要當女人了。
如果你嫁給了一個對的男人,你一定會說,下輩子,我一定還要做女人。
而這中間的差距,就看你嫁給了一個什麼樣的男人!
2樓:布丁
女生因為前男友的背叛,受到了傷害,可是分手並沒有停止他對你的傷害,女生又因為害怕他的糾纏又把自己的幸福,糊里糊塗的交了出去,對女生進行了第二次傷害。如果女生不喜歡領證的男生,糾正現在的狀況應該是比較正確的選擇。
3樓:準婆婆
既然人家喜歡你,而且又登記結婚了。
忘掉前男友,因為他腳踏兩隻船,這樣的人留著只有添堵。
好好的珍惜現在身邊人吧!
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樣做很對,只要你現在男友對你好就行,忘掉前男友,擺脫前男友糾纏,好好和現任男友過,生活一定能幸福。
5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擺脫前男友,就隨便和現男友領證,有點不妥。但世間很多事,禍福未知。只好「聽天由命」吧!珍惜現有緣分吧。
6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在意氣用事,腦子一熱就領證了,你根本就是對自己不負責任,看你的運氣吧。
7樓:匿名使用者
和現在的丈夫開始談戀愛吧。既然丈夫喜歡你,肯定不會做出不好的事情,需要自己和丈夫開始談戀愛,喜歡上身邊的人。以前的人不值得留戀,做錯了一件,肯定還會做出更多的。
不要被甜言蜜語所矇蔽,生活需要真心,才能夠幸福美滿。
談了一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會有感情呢,
8樓:玫瑰昔日
你好,既然已經分手了,往前看吧,有句話說的好,分手後你過得好我不會嫉妒你,你過得不好我也不會祝福你。也許分開是為了下一段更好的開始。有緣自會在一起,如果你們還有緣那麼是分不掉的,如果他沒有再聯絡你,那麼你應該放下了,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會過的開心、
9樓:紫氺
人是感性動物,就算是一個動物,在一起了一個月,也會有感情。請注意是感情,而不是愛情。
10樓:幸福小家
只能說是喜歡,有好感,感情談不上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感情,但不會發生真感情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段時間就會忘吧
戀愛一個月就分手的初戀有真感情嗎
13樓:芊芊vs倩
真情可能談不上吧,因為短短的一個月可能還不夠看清兩個人彼此的優缺點就急於分手,說明你們沒有認真的去發現對方的優點,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會這麼輕易的分手。所以算不上真感情吧。
如果對你有所幫助的話,請別忘了採納喲。謝謝。。。
14樓:李凱
真情不在乎時間的多少,在乎你用了多少心,我也是談戀愛,談了半年分手了,但是我們確實用心了,只不過時間越短,兩個的感情越淺。真不真看你心,深不深看經歷。
感情戀愛分手, 10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來沒有真的討厭你,也沒有想過離開你,只是希望你能懂我的小情緒,懂我的難過與傷心
16樓:邵麥蒙敏叡
能看出她已經放下了,不過你可以再試一下。有些小事不要過於認真,男人要大度。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些任性。
17樓:秦奕易清懿
我感到現在這個女的已經放下了,你還是離開吧。
18樓:鄢問碩如南
離開吧 放手是最好的結果
19樓:釋愉席銳陣
既然他已經放下 就沒有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走出陰影
20樓:前舞苟念寒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分手了,想要複合的話,還得看機遇和性情,確實合不來的話,強求也沒用。
21樓:鏡志顓孫佳妍
沒有必要她已有新歡了
22樓:騎昆鄒運菱
如果對方已經不愛你了,挽回又有什麼用?儘早放下吧,明早又是美麗的一天
要學會放手,天涯何處無芳草
23樓:鏡蔓楊清雅
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都想要挽回,但是你好像是遲了 在剛剛說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趁熱打鐵的,已經四個月了,好像是沒有必要了,
24樓:麴令刑春雪
男人不能小心眼,特別是對自己喜歡的任何人都不能較真,對自己愛的人更要忍讓包容---
戀愛三個月分手,有多少感情
25樓:
嗯,只要看你們這三個月交往到什麼程度咯,正常情況下,可以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了,除非對方有意隱藏。?
26樓:傻子歡兒
主要是新奇感,因為時間不長的,感情不會很深
27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人之間互相付出了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隻能是當做朋友。
戀愛分手女子可以得到感情補償嗎?
28樓:熱情的冰兒
戀愛數月兩次流產,女子持男友所寫的「欠條」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條」支付感情補償款。那麼,這樣的「欠條」有效嗎?法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女子流產持「欠條」起訴 男友拒絕支付並反訴
女子許某與鄭某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9月相識,認識後一週便確立關係並同居。同年12月,許某懷孕,後流產,鄭某於今年1月給許某出具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鄭某與許某在交往過程中給許某帶來了人生中的傷害,現給予補償1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一半,餘下部分2023年12月30日付清」。
第二天,許某用鄭某的手機將鄭某支付寶中的3.6萬元轉到自己賬戶。
今年4月,許某再次懷孕,後自行前往醫院做了**手術。5月,許某將鄭某叫到她的住處,要求鄭某對其「補償」遭拒,兩人發生衝突。其後,鄭某同意再支付許某2萬元感情補償款,並寫下了「欠條」:
「鄭某欠許某感情補償款2萬元,約定2023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後來,許某拿著「欠條」多次找鄭某討要「欠款」都遭拒。
今年7月,許某將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鄭某支付「欠條」所載明的款項。鄭某則提起了反訴,請求確認他為許某出具的欠條無效,並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
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 雙方和解撤訴
庭審中,許某認為兩次**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今後懷孕的機率很小,堅持要求鄭某按照「欠條」所載內容支付補償款。鄭某則認為,他和許某自由戀愛,他在許某的逼迫下打「欠條」,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應從有利於原被告生活出發,主審法官告知原告許某,她與被告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該「欠條」應為無效;又告知鄭某,希望與許某協商解決此事,鄭某同意撤回反訴,不要求許某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因許某的身體確實受到了傷害,他願意再補償許某1萬元,許某同意。許某與鄭某均撤回起訴,互相諒解。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提醒,因同居懷孕進而流產,男方往往為女方出具欠條載明「青春損失費」、「感情補償」、「分手費」等,但法院對該類「欠條」是不予支援的。「該類欠條屬於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而且這種情況下的欠條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該欠條的約定無效。」辦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補償費法律不保護,自尊自愛才能免受傷害。
戀愛期間最好不要去同居,一旦分手對雙方都是傷害!
談了五年戀愛了,可是為什麼會突然分手?是真的沒有感情了嗎?
29樓:小琴
只要你們心裡都有彼此,只要你們彼此信任,只要你們願意相信愛情,一切都可以是完美的.it is love that has two strangers be***es acquaintances.(愛情將兩個人由陌生變成熟悉)這是因為什麼?
因為愛情想讓你們把彼此的距離拉的更近一點.完美的愛情不求情意綿綿,但求天長地久.希望你們能珍惜你們之間所擁有的感情,完美的愛情需要你們自己創造,我也希望能擁有一份這樣的愛情.
我想你可以,可以用你們彼此之間的信任創造出讓旁人羨慕的愛情劇本,一切事物的完美與否.在於你個人的決定與看法.我能說的只有這些, 希望你幸福快樂..!
你先淡定 你先給她一些時間讓ta冷靜下來! 人的感情和情緒是隨著感情變化的。 ta要是真愛你、就算吵架吵得在凶、ta還是會想著你的!
你好好和ta談談 就解決了 你可以帶著小禮物去找她 然後承認個錯,分析一下自己錯在哪些地方! 你要主動說自己這不好那不好 而且以後要對她多好多好 直到讓ta都覺得她自己內疚 先 最好能把ta打動 然後再把ta逗樂! 你看情況、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你再給ta來個緊緊地擁抱、來個深深的吻 記住 不要給ta壓力 把ta都開心就可以了!
談了4年的戀愛,最後分手了,我內心放不下這份感情,怎麼辦?求解心結。
30樓:匿名使用者
從責任上說,她把第一次給了你。你對她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責任,雖然不一定要結婚,但必須考慮
另外你對家裡也要有責任,如果她嫁給你,對你家裡確實好嗎?父母會喜歡她嗎?以後會處得來嗎?如果處不來吵架,你該怎麼處理?這些都要考慮。
最後從堅持的角度來說,沒什麼事情是渡不過去的。怎麼說也是你們倆的事,如果你們都堅定了是彼此,就沒什麼好害怕的,家裡只是給你參考意見給你施壓而已,不可能真正決定你們的走向。
最後,能告訴我下巴家是什麼意思嗎?我好給出具體的方法,謝謝
31樓:王傑遜
看得出你是一個比較重感情的人,但是相愛和相處時兩回事,有些事情不能強求,可以去看看她是否願意複合,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沒有所謂的面子,如果爭取了沒成功,也一生無憾了。
如果願意複合當然更好,如果不願意,那就珍藏這段美好的回憶,祝她幸福!有時候在適當的時機放手也是一種對對方的真愛,祝你開心!
32樓:天蠍
最重要的你沒有說啊,分手理由,不想分手就應該儘可能的挽留住她啊,女孩應該是愛你的,希望你能用真心和真愛再次打動她
33樓:匿名使用者
分了就不要再複合了,你跟我情況很相似,多點找身邊的朋友去玩一下,豐富自己的朋友圈自己的生活,過段時間就會慢慢淡忘了,最重要的是,重新找一個自己值得去追求的妹子
談戀愛糟蹋感情,分手後作踐自己
34樓:西門愛舊
給你個建議:趕緊把自己變得優秀,哪怕是暫時的,但是要讓她看得到,然後不要對她那麼上心,不要天天給他發訊息追問她,讓她能夠看到她不在旁邊的時候,你一樣能過得很滋潤。你們是情侶嗎?
如果是的話,有好幾種可能,要麼到厭倦期了,要麼他不喜歡你了,要麼你**做的不對了,這個時候你緊逼著她一點用都沒有,他反而會越來越反感
35樓:百度使用者
有句古老的話一直流傳到現在叫:夫妻本是同鄰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愛情的確不是一個長久的東西,什麼永恆的愛,只不過是大家對愛情的嚮往而編出來的慌言,但話又說回來,愛情不是不可靠,是要看你如何經營它了。
想兩個人在一起一生一世,首先要有愛情,這一點不會有錯,但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因為愛情而分開呢。原因就在於,愛情是要不繼轉化的,轉的好就會一直堅持下去,而轉的不好那就要分開了。你要學會把愛情轉為感情,再把感情轉為親情,這樣愛就得到了延續,得到了永遠的重生。
其實一個一生會遇到多少次愛情,這一點誰也說不好,但我想告訴你,在你遇到每一次愛情的時候,儘可能去享受它給你帶來的快樂,這是一種經歷,人不能太自私,享受愛情帶來快樂的時候就高興,失去的時候就不高興,不管怎麼說,每一段感情都會給你帶來耳目一新的感覺,給你前所未有的快樂的,最後,我要說,愛不是萬能的,它給我帶來了快樂這就足夠了,不要對它太苛刻,否則難受的只有自已。
和前男友分手是因為他和我在一起的時候出軌了!後來他說他倆個都愛!我就放手了但是以前說過會等他!分手
有機會,可以坦白過去對現在的男友,別個之前的那個聯絡了!管他啥意思幹嘛!各有各的未來何必在意他!問問自己的本心!如果鍾情與現在的男朋友,就不應該太關注前男友的舉動!這個男人還不錯,不打擾你的幸福 你倆都這樣猶豫不決定,會踩了西瓜丟了芝麻的 小孩子家家,即分之何念之 我和前男友放手半年了,昨天我們見面...
前男友我們在一起四年,因為他劈腿分開了,後來我一直也沒有再找,現在有是跟我有關係的男生。前男友
前男友估計是後悔了 我勸你不要搭理他了 往前看 還有更好的 讓他後悔去吧 還是不要和前男友複合 心裡還放不下前男友,我們在一起四年,後來他劈腿了,那個女的有男朋友 雖然不能因為一次劈腿就對他定性,不過還是要看你自己的感覺,如果他劈腿物件也是個有男朋友的女孩,那說明這兩個人的道德底線都比較低,所以客觀...
男友和前任談了五年戀愛,和我在一起後,他真的可以忘記她嗎
剛開始的時候肯定會念念不忘的,時間過去越久,就越會慢慢淡忘,而且既然他決定和你在一起了,說明他會慢慢放下,他明白過去的沒有歲月可回頭。其實他自己也能感覺到,他和前任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處於何種原因,他如果選擇跟前任在一起的話,肯定是不靠譜的,所以他會好好珍惜你。現代社會下,很多人都會體驗很多次的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