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通俗地說就是沒有申報經國家相關部門同意偷偷設立的網咖。沒營業執照、不依法納稅的。
經營網咖要遵守以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國公用計算機網際網路、國際聯網管理辦法》、《中國公眾多**通訊管理辦法》、《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和國家相應管理機構其他條例。
黑網咖的定義是什麼~~?
2樓:匿名使用者
文化局《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公安局《安全合格證》
工商局《營業執照》
消防局《消防稽核書》
電信局《網際網路使用許可證》
物價局《收費證》
這6張時網咖必備的,沒有就是黑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4樓:幽逸飄香
黑在黑網咖裡的意思是:祕密;非法的;不公開的;壞;狠毒;象徵反動(查現代漢語詞典)
網咖: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是指通過計算機等裝置向公眾提供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的網咖、電腦休閒室等營業性場所。
5樓:魏先鴻
沒有合法的證照的都是黑網咖
另外,有合法證照,但是允許未成年人進入上網也是黑網咖範疇!
6樓:常道
看到四樓就不爽,問題是「什麼是黑網咖」,誰問狗屁「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這人真是無聊。不會就別回答啊,不懂裝懂!!!!!!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執照!沒有安全!收費高!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必要的安全措施,沒有必要的監管和對制度的實施
黑網咖如何處罰?
9樓:狂神王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本人認為,經營黑網咖的行為符合225條第一款的規定,但一般達不到追訴的數額,所以經常由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
10樓:匿名使用者
封沒罰嚴重的可能還要.....
11樓:匿名使用者
1 沒收你的電腦
2 查封你的營業場所
3 罰款
國家規定怎樣處罰黑網咖
12樓:匿名使用者
黑網咖即未辦理經營許可證擅自開設的網咖,根據《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
資訊產業部 公安部 文化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一年四月三日)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開辦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依據《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責令關閉營業場所,沒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全部裝置器材和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擅自出租、轉讓營業場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吊銷營業執照,並由有關主管部門撤銷批准檔案,吊銷經營許可證。
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專案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或者超出備案的專案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關閉**。
什麼是法律中定義的黑網咖是什麼,我不收錢就不算網咖了是嗎?和多少機子沒關係的麼?
13樓:匿名使用者
黑網咖是指從事營業性活動且沒有到工商部門申領執照的網咖。你如果不收錢就不是從事營業性活動,你叫再多的人到家裡上網也不能算你黑網咖。
14樓:人生問題諮詢
不收錢也得有人管你
因為涉及到社會的安全
至少消防 、文化部門要管你
沒有經營執照是非法經營 工商要管你的
開網咖是造業的行業 所以不建議做這個行業 不好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黑網咖是指違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擅自設立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取締、罰款! 勒令其關閉 處相應的罰款 當然 又嚴重
合夥開黑網咖的注意事,謝謝,開黑網咖犯法嗎
哈哈 我來告訴你吧。我也正想在永強一帶開家。呵呵 其實很便宜的。比如你一年賺10w的話。你如果拿出1w來搞人際關係的話。包你網咖一點點事都沒有。我朋友在那邊有點關係。我就是和我朋友一起搞的。其實20臺機器左右的話。只要4w左右就搞好了。還有 你一定要找個正規網咖少的地方搞 比如我這。方園幾百裡 就一...
如果開黑網咖被抓住了會怎麼處罰
黑網咖,即未辦理經營許可證擅自開設的網咖,會被依法取締 罰款。相關規定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開辦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由省 自治區 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依據 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的規定,責令關閉營業場所,沒收從事違法經營...
你們知道黑網咖的危害嗎 請舉一些真例項子說明
文化部門和公安部門收不到錢 老去的話對肺不好 老有抽菸的 黑網咖的設施不全,沒消防器材,有暴力現象,最重要的是 會有人謀財害命 請問,我以上的經營方式合法嗎?我會被他人懷疑我是黑網咖嗎?有什麼法律可以證明我的經營方式合法與否?應該可以,但因涉及很多管理規章,你的問題我還需要專門研究。建議發一封電郵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