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人在沒離婚的情況下,又和另外男人在一起,而且這個男人比自己的丈夫

2021-05-15 08:17:52 字數 5950 閱讀 3378

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屬於重婚,重

婚分為法律徵婚和事實重婚。上述情況屬於事實重婚。

法律回重婚指的是沒有答老公離婚前又和別人辦了結婚證,即同時存在兩本結婚證的。或者自己未婚,但明知別人有配偶還和他領結婚證的。

事實重婚是沒離婚前,雖然沒和別人領證,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分以下幾種情況:

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且實際同居的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並共同生活三個月以上的。

3.     有配偶的人雖沒有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有較穩定同居關係且生兒育女的

4.      有配偶的人與他人雖未夫妻相稱,但有穩定的同居關係,在相對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個月以上的5.     周圍群眾公認是夫妻關係,同居造成合法婚姻相對方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135是絕對會被法院認定為重婚罪的,24要看情況。

2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法律起訴老婆婚內非法同居

3樓:尐雩児

離開,不會有好日子的

4樓:百度使用者

比自己丈夫有錢呢?還是功夫好

女人沒離婚但是已經和別的男人在一起,最後又不要那個男人,這個男人應該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可以收集女人和那個男人同居的證據,然後上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女方給予經濟賠償。

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 他們觸犯了婚姻法 怎麼處罰

6樓:緣盾情感

寶媽求助:老公月子期出軌,要求半年內離婚

在小涵鼓起勇氣找緣盾情感求助的時候,她向古非老師承認,儘管她已經關注緣盾情感好幾年了,但她一直以為緣盾的案例故事只是誇大其詞,等到這類「戲劇化」的故事真實發生在她身上後,她才在走投無路之下選擇信任緣盾。

說起小涵跟老公剛結婚的甜蜜時光,她是根本不相信緣盾的案例故事會一字不差地發生在她身上。當時的老公極其寵愛小涵,比如小涵半夜突發奇想要吃什麼,老公再晚也會親身去買,記得有一次颱風天,就連外賣小哥也拒絕接單了,但在小涵的一再要求下,老公還是冒著生命危險衝入瓢潑大雨之中,只為小涵帶來熱騰騰的美食。

然而,寶寶的出生並沒有讓夫妻兩人的感情進一步昇華,老公的頻繁加班讓一直關注緣盾情感的小涵及時發現了老公的行為異常。

「沒錯,我在外面有人了。」

在小涵的隨意試探下,老公居然很大方地承認了自己出軌女同事的事實,看著面前這個若無其事的男人,小涵的情緒失控了,她不斷捶打老公,卻沒有得到他的任何懺悔,從那一天起,老公就離家出走了。

跟很多遭遇出軌的女人一樣,小涵不斷**、資訊轟炸老公,用盡她能想到的惡毒語言去咒罵老公,得到的卻是老公要求寶寶滿六個月後就離婚的答案。

小涵徹底崩潰了,她想到了各種悲慘的結局,甚至想到了死,就在她快要墮入無盡深淵的時候,她突然想起自己如今所做的,不正正是她一直關注緣盾情感所描述的錯誤行為嗎?

帶著最後一絲希望,小涵向緣盾情感的古非老師求助,想在離婚期限內的最後三個月挽回老公,時間非常緊迫,小涵也非常焦慮,但古非老師的輔導卻是讓小涵先穩定自己的情緒。

古非老師表示,小涵的性格比較作,在談戀愛和剛結婚的時候,問題還不嚴重,但隨著寶寶的誕生,老公既要應付新生兒所帶來的沉重生活壓力,還要應付情緒失控的妻子,備受壓力的老公這才會犯下一時的錯誤。

在古非老師介入輔導的短短20多天裡,小涵的失控情緒得到了極大的改善,老公不但主動跟小三分手,還回歸到正常的家庭生活中,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陪寶寶玩,甚至連平時最愛玩的手機也放下來了。

離婚的期限還沒到,老公就跟小涵為出軌的事情道歉,並承諾以後會好好過日子,不會再出軌,小涵也承認自己過去經常由於老公不陪伴自己而吵鬧的性格有問題,將來會學習多理解老公。一場婚姻危機,最終卻成為夫妻兩人共同成長的契機。

更多關於情感修復問題,婚姻挽回真實案例分析以及面對小三該如何處理的兩性問題等,可以諮詢緣盾情感的情感專家,為你做一下婚姻診斷,諮詢都是免費的,對解決婚姻問題有著很大作用,行動起來,不要坐以待斃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只有結婚了,才觸犯刑法的重婚罪,除此之外,並不觸犯法律,只是出現了道德問題,在離婚的時候,可以作為己方有利的證據,也可以直接訴訟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樓:布冬舊聞

還沒有這種「處罰」的法律法規。

當然,如果「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 」,這個「在一起」如果是和「別的男人」登記結婚了,或是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了,你可以以「重婚」的名義向法院起訴。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意識到些什麼。

9樓:中原小象

如果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其前夫可以依法起訴對方重婚罪。如果重婚罪被認定,對方可能會被判刑。

《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

10樓:蘭化小娟

這樣的行為叫婚外性行為,婚姻法沒有規定發生此種行為會引起什麼樣的法律後果,婚姻法第4條規定了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的忠誠義務,但法律認為夫妻違反忠誠義務的情節輕微的情況下(也即不構成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法律不便加以具體的規範性調整,因為這更多涉及私人領域,而且法律規定也不該事無鉅細,因此,沒有對婚外性行為等規定相應的法律後果。分析到這裡,我們可以說婚外性行為違法了,違反了婚姻法規定的夫妻忠實義務,但並沒有更多大家所希望賦予它的意義了,因為這並不導致具體【法律】後果的發生。

但是,我國法律承認夫妻忠誠協議,也即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後可以約定由於一方存在【出軌】等行為而導致雙方離婚時,沒有過錯的一方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注意:夫妻在婚內無論基於什麼理由都不得對對方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只有在離婚時可以主張),該協議有效。

11樓:淮安浙江人

婚內出軌,道德問題,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如果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名義公開同居的,涉嫌重婚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離婚時最多可以讓她淨身出戶。

如果女方他們兩是對外公開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的(就是他們對外自稱夫妻,鄰居也把他們當夫妻),就涉嫌重婚罪,你可以去法院起訴他們追究刑事責任。

13樓:周思佳律師

您好,婚姻法是民法的一個分支,處罰是行政法的範圍,所以,如果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可以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女方的重婚罪,如果您僅僅想離婚,建議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或協議離婚。如有疑問請致電或加微諮詢

14樓:拂袖清風

現實不是那麼較真,你不知道的遠遠超過你瞭解的,不足為奇,無法可依

15樓:冰川一梅

有證據,她就犯法了!最少關十幾天!

一個女人有自己的家庭,但是現在她又出去找別的男人,而這個男人還知道她沒離婚,你們說這事她的丈夫應該

16樓:叉開你的腿啊

離婚!打一輩子光棍也不要這樣賤女人

17樓:小黑學經濟學

要麼繼續過,要麼離。。。

18樓:藍天大海

打斷狗腿,接好再打斷

一個女人沒離婚就跟我處物件,現在有半年了這半年期間她有出軌過,現在她又不理我了跟另外個男人在一起兩 10

19樓:火葉霜

這樣水性楊花的女人不能要,在她眼裡只有滿滿的**,她並沒有真心喜歡過你。

這樣的女人不值得你因為為她而難受!

20樓:一座城池

這樣的人果斷的就放棄了,就是和你在一起以後也會和別人跑的,你應該開心這早就看到她真實的一面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有什麼好難受的呢,這女人又不靠譜,說白了你只是個備胎,自己不長眼,還不吸取教訓。離開她,如果你不想繼續做備胎的話,況且她現在還沒有離婚,包括現在這個男人都是備胎。玩玩不要當真,認真你就輸了!

22樓:美型男之哀傷

忍著,如果你想一直綠下去。

23樓:匿名使用者

找出她離開你的原因,解決之。

大家好,誰能幫幫我,我現在該怎麼辦,我和一個未離婚的女人彼此相愛,我離異,他跟他老公也沒什麼感情,

24樓:匿名使用者

1、繼續在一起她老公可能會砍你

2、繼續在一起他兒子估計會砍你

3、繼續在一起南方一家可能都會想砍死你

建議男方出獄以後你們好好聊聊,如果他真心悔改要好好過日子你就放手吧,人家畢竟是一家人

25樓:匿名使用者

沒轍。你沒辦法跟她繼續下去。婚姻這個東西不一定是依靠感情來維持的,他們家就是個典型的例子(為了孩子)。

除非這個男人在以後做不到現在的承諾,那可能還有機會,總之你淌這個渾水是比較麻煩的。

26樓:01情何以堪

搶劫?三年!說狗改不了吃屎,以後還會進去,還可能更多時間!

很難有好日子過!為你女朋友好,離吧!可以多收集分居證據!

不做好上訴準備!不離的話,小孩也難學好!

27樓:喜臨門玄學館

君子**之美。

你應該自動退出,不再相見,去尋找屬於你自己的愛情。

28樓:it界流川楓

現在的選擇權在你女友手中,她畢竟還沒離婚你們現在在一起也不合適。如果她願意和你在一起就和她丈夫好聚好散,無論怎樣孩子是無辜,讓孩子在一個有愛的家庭成長是每個做家長的責任。望採納!

29樓:nice薩芬撒旦

你敢為復愛放棄生命啊?

她老制公是什麼人?搶劫的!話說搶劫不是判三年啊?

萬一讓他老公知道了。你的安全可就不能保證了。有生命還是要女人自己選擇就是啊。

有什麼困惑的。不就一個妞了。沒了這個還有其他的。

沒了命可什麼都沒了。何況那女的也不是真的要和你結婚。只是大家約pao罷了。

30樓:撒旦膕

如果你過多的施加自己的意願給這個女人,勸她離婚。從某種角度來說你是自私的,因為你沒有考慮這個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男人的感受,以及她的孩子。

如果女方自己有強烈的意願想結束這段婚姻,向你尋求幫助,讓你給他出一個主意。那麼我可以給你以下建議。

等這個男子出獄,你和這個女的去向這個男子表個態。不要胡攪蠻纏,重點停留在他如何讓這個女人幸福。我想你在這方面的經濟實力應該不會輸給這個男人吧。

如果哪個男人老用未來來承諾,那麼直接無情扼殺他的這個承諾,因為在現實社會中承諾根本不具備任何法律效應。如果他胡攪蠻纏不離婚直接走法律程式。 以後敢**,直接再把他送進去。

既然愛這個女人,就果斷一點不要留下遺憾。

31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等她離婚後你兩個光明正大的在一起,這樣偷雞摸狗的會給自己找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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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在沒有和丈夫離婚的情況下和別的男人在一起這樣不算犯重婚罪。因為你們還沒有結婚。如果是長bai期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涉du嫌重婚zhi犯罪。重婚罪,是指有dao配偶又與他人回 結婚或答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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