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都是二婚沒地方住可以在一方建房子嗎

2021-05-29 03:19:47 字數 1758 閱讀 3086

1樓:青春微冷潔

可以的呀,只要雙方同意,各自根據自身條件出錢出力,以後房子就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儘管你們是二婚並領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只要符合當申請宅基地的條件,可以在男女雙方的任何一方建房。

3樓:匿名使用者

是合法夫妻,只要複合當地建房政策及規劃,都有權在任何一方申請建房,建房前需要辦理審批手續,應先諮詢瞭解,****手續,再建房為妥。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在雙方的任一個戶籍所在地申請建房,審批後可以建房

5樓:雪墨

如果兩地有戶口兩地都可以申請建房子,如果戶口遷到一處了就只能在戶口所在地申請建房子。

6樓:伊人悅己屋

當然可以在兩個人的一方戶籍地申請建房子,前提是你們有宅基地,或者申請購買一塊地做宅基地

7樓:流浪一隻貓

當然可以,前提是你們一方得有宅基地,買一處也行。

8樓:田森

當然當然!不過得申請獲批,而在城市裡是絕對不可能的!不過也有買個廢舊集裝箱改造成住房的!豈不省事,買來放到**都是家!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想建房,自己要選好房基地。必須到村委會申請,然後到當地土地所如審批。審批通過後,就可以建房了。如果不批准建房,那就不能建房了,如果建房,也是違建。

老公房子是國家賠的,婚前的,我和老公是二婚,如果老公不在了,這房子沒有我的同意,他女兒可以買嗎?

10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房子是你老公的bai,你雖然與du老公是再婚,但如果zhi老公沒有特別遺

dao囑,你同樣專具有繼承權。

現在老公已經屬不在世,這個房子應當有其子女和你共同繼承。你老公的女兒也只能處分自己繼承的那一份財產,預算處置你繼承的那部分財產。也就是說,現在處分你老公的房子,需要你們協商統一意見,然後才可以處理這個房子。

11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

版管是動產還是不動權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婚前財產也屬於遺產。

那麼婚前財產該如何繼承呢?

分兩種情況:

1、如果有遺囑,按照醫囑繼承

2、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根據《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二婚也屬於配偶,如果你老公不在了,你也有繼承權,他女兒不能獨自處理。

12樓:葉乀梓

只要你們沒有離婚,你和你們女兒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女兒要賣掉雙方共有財產,需要雙方都同意

13樓:法之道

不可以,因為有你的份額。

望採納謝謝

14樓:牙小孬

按理說 你老公的婚前房子 是與你無關的 如果你老公生前就立好遺囑 死後房子給他女兒 那他女兒以後賣房子 就與你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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