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度使用者
不虛度光陰,充實生活,做好自己做的每一件事,快快樂樂過每一天!關於人類的存在,教科書說上說是必然的。但在當今天的科學界佔多數的說法是,人類的存在純屬偶然,他只是「存在」著,本身並不具有目的。
但是個體的人生可以有目的、有意義。這應該作為無神論的「精髓」。這就是說,人的存在就是要合乎人之所以為人的目的性。
問題的關鍵是,人何以成為其人?也就是人的本質在**。按馬克思說,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
但這種說法太虛,太形而上,太看不見摸不著。就按馬氏的理論吧,我想應該這樣簡單而明瞭的表示:人就是思想。
然而,人僅僅有思想就能獲得全部意義嗎?因為人生的意義必須有二大塊組成,才是完整的。即形式意義和實質意義。
前者是指思想意義,後者是生存意義。而後者必須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快樂。-比如我吃飽肚子,我穿時尚衣服,我有性伴侶,我獨子登科等等等。
我的人生是有明確的這樣目的組成。於是我才有了諸如「終極關懷」「幸福」、「美好」、「道德」之類那些形而上的模糊狀東西。用一種較高深一點的話說:
即,在生存的意義上抵達思想之形式。如此,作為個體的人生的價值由此體現。 如果人類的生存沒有意義,思想的意義又何在呢?
人類歷史一再提醒我們的,人的生存快樂問題是最大的問題。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大都捨本求末,一味地思想思想。這對人本身追求快樂的原則來說,不是件好事。
即是三講教育深入人心,情形也不容樂觀。 而在人的生存快樂上,最大的快樂還是肉體的快樂。看官也許要說,肉體的快樂那不是與蓄生的快樂一樣了麼?
人之為人的特質呢? 問題是,人的肉體的快樂與蓄生的肉體快樂,是否一樣?結論應該是否定的,因為人對肉體的快樂是要用精神來體驗的,而這是蓄生所沒有的。
這裡,科學不能解決快樂的問題,人文主義也同樣不能提供出路。實際上,人文主義和宗教在生命的意義、人生的目標這樣的事情上能夠提供我們「芸芸眾生」的,是一場「竹籃打水」的命運,是一種虛無的慰藉。在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自我的三大沖突,科學與政治可以解決前面兩個,而第三個衝突最重要的是,還是即時通過一種美好,或者說是無害的肉體渲瀉來解決。
這不僅僅仰賴教育和宗教才能使我們免於肉體痛苦或**。 說穿了,人的個體生存意義就在於即時的快樂。因為明天我們不知何往。
2樓:強力
多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
生活的意義在於什麼,生活的意義是啥?
我覺得生活的真諦就是快樂 我們應該快樂地生活。而如何才能使自己快專樂呢?那就是要做自己屬喜歡做的事,做自己擅長做的事。金錢 地位 榮譽那只是過眼雲煙,只是漂浮不定的虛幻的東西,我相信對於個人利益擁有最多的人一定不是最幸福的人,人活著要享受這個過程,要享受自己的生活。我們無需對他人的世界觀,對他人的追...
生活的意義在於什麼生活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生活的意義在於享受,享受每天的的不同,例如無聊的時候可以試著享受一個人的時候的感覺,和同學 朋友在一起的時候可以享受熱鬧的快樂,等等,總而言之我覺得生活就是要享受的。生活是什麼?其實想清楚了生活是什麼,生活的意義是什麼根本沒有必要,因為即使你弄明白了也不一定按.生活最大的意義和樂趣正是它的不可預製性...
生命的意義在於什麼
我不喜歡唱高調,對我自己而言生命的意義就是來世上走一遭,享受下人間的酸甜苦樂。生命的價值就是在於實現自我的價值,試想一個連自己的價值都實現不了的人怎麼去實現社會價值呢?生命很短暫,好好享受吧.人活著必須要有追求,如果沒有追求,沒有理想,沒有目標,將會迷失自己,會活的很空虛,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為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