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君同法律**諮詢
但是現在被我發現丈夫對女兒有虐待行為,我想起訴離婚,請問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1)請求離婚;
(2)小孩的撫養問題;
(3)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式,**前不組織你們調解,**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我跟老公都是二婚,現在身邊兩個女兒,大的是他跟他前妻的,小的是我們的,大女兒跟我們一起生活兩年多了 20
2樓:人生本無完美
第二的婚姻一定要想清楚,看明白這個男人是不是工作。
戀愛的過程中經濟條件非常關鍵。
3樓:18386770800劉
這個事情其實沒有錯對,
如果站在道德角度說你應該帶著,如果站在本分上,你不但不用帶,還要老公給生活費用,畢竟老大是他前妻跟他生的,話說回來,兩口子吵架歸吵架,床頭打架床尾和,不能把問題惡化,畢竟有緣走到一起不容易,我也要說你老公幾句,他的做法也不對,男人不能讓家庭出現危機感,希望你倆且行且珍惜吧
4樓:匿名使用者
那當初幹嘛要結婚呢。對不對受苦的都是孩子,這樣下去,以後兩個孩子都不會想要結婚嫁人了。
5樓:匿名使用者
試著多和你老公溝通,分居久了感情會慢慢冷漠,你們既然都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我想你們更不願意在有第三段對吧,完整的家庭對小孩成長最健康,多去包容,理解對方,祝你們幸福!
6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孩子你還是先帶著,畢竟你在結婚前就已經認可了大女兒,現在不帶她會給她造成第二次傷害,心裡會有陰影的,你還是該叫你老公對你們負責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還是好好溝通一下,看**出現了問題,我覺得能不離最好不好離,因為離了你在找無非也是這樣,再找未必能找個對你女兒好的!如果你老公死不悔改那就離,離了你沒義務幫他照顧他的女兒
8樓:匿名使用者
他既然這麼沒有上進心,你就只帶你們的孩子就可以了。
9樓:濃香的苦咖啡
最好不要離婚了,應該為孩子想想,大人不能太自私了
10樓:愛你臘月梅
不想一起過可以考慮離婚,手續辦了各奔前程,暫時這樣也可以的!
11樓:百度使用者
孩子是無辜的,在可能的情況下應該讓她們都幸福
12樓:為養殖服務
如果不相離婚,最好還是都不帶或者都帶,祝你幸福
13樓:胖哥哥
為了以後自己不後悔,這樣做是對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你的走可以這樣做很正常
15樓:ycy新時針
我覺得離婚不是說的一句話,應該為孩子考慮考慮。
16樓:流年殤城未央
也不是對不對的問題,你既然養不活兩個孩子帶自己的也是應該的,
17樓:爆炒寬粉
找居委會的大媽去調節,實在不行那個叫什麼 女權 的一個機構,應該可以幫到你
18樓:匿名使用者
很對,又不是親生的,你還上這兒來問,真當自己是活菩薩啊!
19樓:匿名使用者
讓他自己帶合情裡,不須和別人說
20樓:
表姐,可以嫁給我嗎,我們一樣帶孩子
21樓:百度使用者
我還沒結婚,跟我吧 我養你們母女
22樓:匿名使用者
都二婚了,還沒理解婚姻是何~~~~悲催
我和老公都是二婚,我有倆個小孩和前夫,老公有一個兒子和我們一起生活,我們還可以要一個小孩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能力養就生吧。這可是你們倆個的結晶。別人無權干涉。去了計劃生育
我現在是二婚,現任老公沒有我前夫那麼好,不是他對我不好
早知現在,何必當初!況且,這只是一個不會浪漫的實在人,總比那種華而不實的人讓人放心。這尼瑪都幫你樣別人孩子了,你還想什麼樣!這種女人,前夫好為何還要離婚?賤。離婚了又想起你原來的老公好了,當初幹嘛去了 這些都是你的問題,就你說的我判斷你太不成熟,太嫩,你現任老公很愛你的 只要給錢養你娘倆 就是最好的...
我是二婚之前有個女兒,跟著前夫,現在又再婚生了女孩,我現老公是初婚,我們
我也是同樣問題!女兒跟前妻,我老婆是初婚,我們生了一個女兒,現在我們又生了個男孩 計生局說可以生,但是又說不給開準生證,我就沒開,後來去直接辦了出生證明,剛開始為難我,後來還是開了,不知道上戶口又會是怎麼樣?有點糾結,滿月準備去上戶看看。本人離婚前有一個小孩跟前夫,現在再婚了老公是初婚我們生了一個女...
我知老婆結婚,我是初婚,老婆是二婚,老婆和前夫生有兩個小孩,法院裁定有小孩的撫養權,現在老婆懷
你是初婚,她來之前雖然有個兒子 源,但判給了她的前 夫,也就是說與你結婚時她都是單身無子女,結婚後你夫婦未生育過,你就可以憑你們的戶口本 身份證 結婚證 和她的離x證,到你戶口所在地計生委辦理準生證,也不需要處罰,因為你們有權利生一個小孩。不用罰款,我告訴你,你是第一次要孩子不會罰款的,準生證都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