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子夜遊樂
就道德倫理來說
女兒不管嫁得多遠,也是一家人
從法律上來講
家庭成員僅限於同一本戶口簿上的人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2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一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3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4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一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5樓:淮安浙江人
1、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仍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屬於家庭的成員;
2、子女成年後,如果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則父母不再對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未結婚又沒有房子,父母仍相當允許其繼續居住,因為家庭成員間有生活扶助的義務。如果雙方關係惡化,父母強烈要求子女搬出去住,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在法律上已無撫養義務,如果雙方調解不成,那麼子女應當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
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既需要法律的調整,也需要道德的調整,是否必須搬走,這要看雙方關係,如果用法律來調整,則應當搬走。
3、當父母死亡,其父母的財產應該怎麼繼承?如果有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則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法律上規定: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他們之間的權利是平等的,原則上應當是均分。
4、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
5、***與住建部於2023年4月27日聯合釋出關於經適房管理的檔案,其中有「購房人」與「家庭」的說法。「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在購買完全產權房(即商品房)時,必須將經濟適用房轉換為完全產權房」。這裡出現一個關於「家庭」的問題:
假如父母購買了經適房,若干年後成年的子女購買商品房,是否意味著父母也要將經適房轉換為商品房才行?婚姻法上沒有明確給家庭下定義,因此成年的子女是否仍然屬於法律上的家庭成員?相關方面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
6樓:面無表情
1、子女成年後,法律上父母不在對其有監護權。但是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因為其還有繼承權。
2、假如子女成年未結婚,法律意義父母對其搬出去,沒有明文規定;
3,、根據繼承法,若父母沒有遺囑(口頭或書面)他人情況下,財產為子女繼承。
7樓:我就是我
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婚姻法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據收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結婚後還屬於家庭成員嗎?
8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2】女子結婚後,如果自己單過,在法律上,不屬於原來的父母家庭。
【3】不屬於男方父母家庭。
【4】只屬於小夫妻自己組成的家庭。
【5】如果和女方父母在一起過日子,小夫妻屬於女方父母家庭成員。
【6】如果和男方父母在一起過日子,小夫妻屬於男方父母家庭成員。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申請他們的就算他們自己的。
姐姐們嫁出去了還算不算家庭主要成員?
10樓:狼布
如果你姐姐的戶口轉到了丈夫那裡,就寫三口人,如果戶口還是在家裡,就是五口人,以戶口為準
11樓:不要南腔北調
正確答案是:戶口沒轉,就是主要成員,如果已轉戶口,那就不能算你家的主要成員了,應該是你姐天家的主要成員
兒女配偶算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親和兒女住在一起當然算了呀,如果單獨分開住的,也應該是算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是,兒女配偶是跟自己很近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啊
14樓:匿名使用者
共同生活自然強調一個一起生活了,戶口也要在一起,一般怎麼說都是的,有長期外出打工的那難道就不是了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是啊,要把他們當做一家人,不要劃分開來,人都是又感情的,你對別人好,他們自然會疼愛體貼你
16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以大家庭來說還是小家庭來說啦!你這是什麼口徑啊?是要報什麼材料還是?
17樓:匿名使用者
兒子同媳婦算是家庭在員,女兒那邊的不算是家庭的,她有自己的家庭哦
1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算吧,女婿和兒子媳婦是一樣的,都要算家庭的有效成員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也可以這麼說的吧。。。。。。。。。。。。。。。。。。。。。
2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了啊,女婿就跟自己的兒子一樣啊
21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也算是吧!一起生活的就是家庭成員。
22樓:匿名使用者
算啊,既然結婚了都是一家人了,不要分的那麼詳細
2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 結婚了就是家裡的一份子
24樓:匿名使用者
一天當中什麼時候補鋅最好
25樓:匿名使用者
住在一起就算是,分開住就不是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吧,畢竟都算是一家人嘛,
27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也是家庭成員啊
28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他的戶口是在**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啊~~~~~~~~~~
3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住在一起還不算共同生活嗎?
3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了。。。。。、、
3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啊。。。什麼意思?
家庭成員結構是什麼家庭成員結構是什麼
家庭結構是指構成家庭單位的成員及家庭成員相互關係的特徵。家庭成員特徵包括家庭成員的數目,性別及年齡。家庭成員的不同組合,構成了不同型別的家庭結構 家庭成員的互動又稱為家庭的內在結構,表現為家庭關係。在家庭中,成年人的角色 父母 祖父母等 占主導地位,而每位成年人的角色行為及作用是不同的。成年人的家庭...
當兵政審家庭成員都誰去,新兵政審,審家庭成員幾個人
直系親屬就好,好像寫3 5個人就好的啊。主要是父母,別的家庭成員不用親自去,只做情況說明。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主要是 父母 配偶 子女和撫養其成長的親屬,以及聯絡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面貌 職業 政治表現及與本人的關係等。對於同本人沒有或很少聯絡 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可不列入政治審查...
家庭成員是什麼意思,家庭成員的家庭關係什麼意思
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但是祖父母 外祖父母 外子女 外孫子女及兄弟姊妹等不受此限制。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您所說的這個詞語,是屬於 從業詞彙的一個,掌握好 從業詞彙可以讓您在 從業的學習中如魚得水,這個詞的翻譯及意義如下 在整個稅務年度居住於納稅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