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一直有家暴的老公到底要不要跟他離婚

2021-03-19 18:33:19 字數 1846 閱讀 1094

1樓:**粉絲

你父母把你養那麼大,都捨不得打你。你說你送上門給一個男人去打,你說要不要和他離婚。你和他在一起圖什麼?真傻。

2樓:蘇州鐳射切割

不離婚留著被他打嗎?

3樓:一生陪伴是真愛

人活著要有自己的尊嚴,自己的人格,而家暴使你丟失了這些,如果說你給過老公改變不再家暴的機會他還是家暴的話最好離開他!

4樓:匿名使用者

家暴可報警,(反家庭暴力法)是可幫你的。.

我剛結婚一個月,我老公家庭暴力,我該不該跟他離婚?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家庭暴力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提出離婚

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63373138。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但無數悲劇告訴我們,這樣的男人千萬不要抱有幻想,不離的話 你肯定會後悔的,長痛不如短痛。

7樓:匿名使用者

別過了吧,也沒有孩子,這種情況如果有了孩子,孩子是第一個直接受害者,在家庭暴力中很少有愛孩子的。因為那些實施暴力的人根本就沒有人性。一個沒有人性的人又怎麼會對孩子付出愛呢。

8樓:陌上花開

等他清醒了好好和他說說,儘量少喝酒 ,就不會發生類似的事情了,如果實在不行的話就離婚吧,畢竟一輩子還長,總不能他以喝酒就找你出氣吧 ,好好考慮一下,

9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前怎麼沒有好好考察清楚有此陋習?所以說衝動是魔鬼。一輩子還長著呢,好之為之吧,估計你的忍耐力沒這麼高吧。

10樓:小魚兒龍龍

婚事現在一定不能離,不過暴力絕對要杜絕

我懷疑老公一直和那賤女人有聯絡,但是我有又沒有證據,他很少主動找我做那個,請問他們是不是有關係?平

居然你還在都這麼大了 男人難免會出去偷吃 只要他對你好 對這個家好 偶爾出去偷吃是可以理解的 不要太過分就行 毋庸置疑有關係,最好的方法是你試圖也去找一個男的,這樣他才覺得你也有其他人喜歡你,才會珍惜你 我也是懷疑我老公跟他以前搞破鞋得女人還有聯絡,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呢?我懷疑老公和別的女人有過關係...

男朋友一直有兩個女友,我怎麼辦,男朋友一直有兩個女友,我怎麼辦?

只是一時迷糊了 愛的話就只有一個人的 要跟他好好談談啊 其實也可以從小細節看出他比較喜歡哪一個 如果他只是對你喜歡而不顧你的感受 分開可能好點吧 這個時候你就要發飆了!小孩子都是這樣 不給點顏色瞧瞧不知道厲害!你一定要態度堅決地讓他斷了之前的病!男人要的越多越好 忘不掉的 就放下 你應該相信他今晚有...

離婚後前妻一直糾纏怎麼辦,老公和前妻一直有糾纏我該怎麼辦?

根據我國 婚姻法 的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這種離婚時的經濟幫助,其性質完全不同於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的扶養義務。離婚後,夫妻間的扶養義務已隨著配偶身份關係的解除而終止,經濟幫助只是從原來的婚姻關係中派生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