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改名字的,關於改名字的問題

2021-03-19 18:23:15 字數 4596 閱讀 9624

1樓:匿名使用者

林誠悅,林永悅,林飛悅,林傲悅

個性化林凱悅,林大悅(名人逃學威龍)

2樓:律圖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關於改名字的問題

3樓:香水

關於姓名變更:

1、公民姓名登記原則

姓名是公民之間藉以相互識別的文字元號,是公民特定化的個人標識,也是公安機關進行人口管理的基礎。

(1)公民姓氏登記。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其姓氏應當隨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記。公安派出所在為公民登記名字時,除姓氏可保留異體字外,其名字應使用***公佈的漢字簡化字填寫,不應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冷僻字,不應在名字中夾雜字母、符號、阿拉伯數字等。

2、變更姓名的條件

(1)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姓氏變更登記。

①因血緣關係在父姓或母姓之間變更的;

②因收養關係變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關係變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變更姓氏的;

⑤婦女原冠夫姓申請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變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

①由乳名改為學名的;

②在同一單位(學校)或者近親屬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離異、再婚或收養關係要求變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識別的冷僻字、異體字、繁體字的;

⑤名字的諧音或者含義容易引人誤解、歧視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還俗的;

⑦姓名粗俗**,有違社會公德的;

⑧婦女稱氏改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3、不予變更姓名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正在被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和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對於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

(4)變更後的姓名有違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誤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4、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變更更正戶口專案申請表》;

②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未成年人本人申請的,需監護人簽字同意);

③學校同意變更姓名證明(在校學生);

④父母共同簽署的同意書(父母離異的);

⑤本人同意書(本人已滿10週歲,父親和繼母或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

⑥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2)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變更更正戶口專案申請表》;

②本人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自願承擔由變更姓名而引發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關責任);

③公證機關公證書;

④所在單位同意變更更正的證明(僅限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

⑤派出所調查核實材料(對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進行調查核實);

⑥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5、注意事項

(1)處理公民申請變更姓名問題,應堅持既要尊重公民意願,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則,成年人變更姓名從嚴控制。

(2)公民申請姓名變更,原則上只能變更一次。

(3)成年人申請更改姓名,沒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予更改。

(4)夫妻離婚後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夫妻雙方同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等相關檔案精神,對於夫妻離婚後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須由雙方共同協商提出書面申請,到公安機關辦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應由其父親或母親出具保證書或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對方失蹤。

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姓名而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5)對於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後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應區別以下不同情形,准予當事人及監護人憑相關證明辦理姓名變更手續。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16週歲以上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16週歲以下10週歲以上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或繼母,或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6)姓名更改後,仍應將原名在居民戶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記表的「曾用名」欄上明確記錄,有多個「曾用名」一併記錄;嚴禁在未更改姓名的情況下,直接新增「曾用名」。

(7)被收養人因收養關係變更姓氏後,在為其下一代辦理出生登記時只能按照被收養人夫妻現有的姓氏確定姓氏。被收養人的下一代要求恢復被收養人原來姓氏的(還祖姓的),憑本人或監護人(未成年人)申請、被收養人原有姓氏的證明、收養人同意書、《居民戶口簿》,經縣區公安局審批後辦理。

6、審批許可權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由派出所負責人審批,「還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由縣公安局審批。

7、辦理時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後,3工作日內辦結;「還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後,30日內辦結。

關於改名字?

4樓:律圖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5樓:清湯牛肉

個人碰到過戶口本和身份證名字不一致,換新身份證時不能用身份證上名字的事情。結果就是跑社群開個證明就行。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人事檔案在社保局嗎,看好不好辦的,

7樓:好主意公民

首先告訴你,多大年齡都可以改名字的,而且你的戶口現在在**就要到**的戶籍部門去改,不過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則戶籍部門是不會給你改的,因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

關於改名需要注意些什麼?

8樓:匿名使用者

生辰八字:庚午 丙戌 戊午 丁巳

五行缺水缺木,八字過硬,八字喜水,取名字要五行屬水的字比較好。金生水,所以一金一水也可以。

9樓:律圖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10樓:奧數生傻子

出生證明就行,然後到戶口登記的派出所申請

改名字的正當理由?

11樓:感冒了阿嚏阿嚏

改名的具體程式

那麼想更改姓名,需要注意哪些規定,經過哪些程式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

七、十八條規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具體的規定如下:學齡前兒童姓名變更可口頭申請,由民警自己掌握。10週歲以上兒童應徵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書面申請。

上學後至18週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長審批。18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改名涉及到的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因而公安部對限制**改名,因此稍顯麻煩。大致步驟如下:

1.需要你提出書面的申請;

2.需要你的單位稽核,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3.需要到你戶口所在地公安局申請;

4.有個別派出所可能會提出一個月只辦理一次,且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去辦理。

改名有哪些理由

如果你要去派出所辦理姓名變更手續,你需要告訴他們什麼理由呢?

1.重名太多,很不方便;

2.寓意不好或者諧音不好,讀起來有歧義,極大影響個人生活工作;

3.名字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影響識記或電腦打不出來,對生活工作極為不便。

4.申請人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5.僧侶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

6.夫妻離婚後帶小孩,需要改名(此類小孩改名跟母姓較多);

7.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有重名的;

8.有特殊情況的。

而從法理和原則上說,只要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改名申請不需要任何附加條件和理由,公安部門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公民的改名申請。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此,公民改民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是完全自由的,也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公安部門同樣不能因為行政不便等原因損害公民變更姓名的權利。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是戶籍民警,一個是所長,加上一個副局長,個人申請,四鄰證明,一切向錢看,ok!

**怎樣改名字

13樓:蠍子紫紫

1,點選你的頭像

2,然後可以看到一個編輯資料的框框,點選它3,然後就會出現一個暱稱,點選它改成你想要改成的名字就可以了。

手機上也是可以改名字的,然後步驟也是一樣的。

關於改名字的,關於改名字。

當然來得及,你先去網上搜一些關於改名字的充分理由,然後說服他們讓你改名,我也很想改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有點困難,時間蠻長的,還麻煩 關於改名字。1 改名字要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去改,就是你們當地的派出所,因為你是未成年人,所以必須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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