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祖墳被開發商挖掉,先人遺骨找不到,開發商該賠嘗多少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該賠多少~~而是你想要賠多少~~不行就告訴開發商,說直接讓你的老祖宗去找他談~
3樓:匿名使用者
堅決要賠嘗,不賠找人幹殘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國家是有相關法律的,但是目前為止還十分的不健全。一般在遷墳之前都是有通知的。如果是他們沒有通知到位的話。
就是樓上說的,不是該陪多少,而是你要他賠多少。不賠?告他。
再不行?把你家族的人拉他工地去討說法。看他怎麼辦。
祖墳被開發商挖毀是怎麼回事?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家祖墳被挖了。」這個訊息,讓金女士一家陷入痛苦之中。
11月10日,南京市溧水區居民金女士向澎湃新聞反映,她家的祖墳被人挖毀,只剩下少量遺骨和陪葬品,全家人的心理受到重大傷害,肇事者疑是房地產開發商碧桂園。
對此,碧桂園相關人士迴應稱,動工之前,「完全不知道有墳墓」。
10日,南京溧水區石湫鎮**人士向澎湃新聞迴應,房地產開發商碧桂園挖毀兩戶村民的祖墳,主要是因為與村委會溝通不暢所致。
該**人士表示,碧桂園在分階段建設過程,理應先跟村裡對接溝通,事先通知村民遷墳,但其未這麼做,才釀成了挖毀村民祖墳一事。為此,目前石湫鎮**已搭建平臺與開發商協調解決此事,儘量滿足群眾的合理訴求。
村民祖墳被開發商挖毀?
據金女士稱,她的外公老婆是土生土長的南京溧水區石湫鎮陸家村村民,20多年前兩位老人相繼去世,按照當地風俗,安葬在自家自留地裡。
令金女士及其家人沒有想到的是,10月29日,她家的祖墳忽然被挖空了。
「我們是在祖墳被挖之後才知道的。」金女士對澎湃新聞說,她舅舅吳先生一家和她家早已因拆遷離開村子,搬進了城裡居住,只有祭掃的時候才會回到村裡。得知祖墳被挖後,全家人趕回去看到,墳墓已經被工地覆土蓋上了。
事後,開發商將覆土挖開後,發現墳墓已被完全損毀,只留下少量陪葬品。
金女士表示,這塊地雖然幾年前已被徵收,但是村委會說,「墳暫時不用遷」,如果要遷到時候會通知,現在沒有接到通知,墳卻被挖了,「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如果開發商是無心的,挖開後立馬停下來,通知家人過來看看,我們也能接受。但現在挖到了棺材卻扔了,就連骨灰也扔了。」對此,金女士及其家人感到非常氣憤。
金女士及其家人稱,事情發生後,他們希望開發商碧桂園能夠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截至目前,開發商方面遲遲未向他們賠禮道歉。為此,他們認為,開發商並無解決事情的誠意。
11月10日下午,澎湃新聞記者聯絡了碧桂園南京溧水的專案公司——南京金碧房地產開發****(碧桂園秦河世家專案部)汪姓工作人員。他表示,這一地塊是由**淨地交付,最遲交付時間是2023年5月。
汪姓工作人員稱,他們已經辦理了相關的建設許可證,動工之前,「完全不知道有墳」,如果知道有墳墓,肯定會跟**溝通,通知村民來遷墳。
他說,這兩座墳並無墓碑和墳頭,旁邊栽種了茶樹,看上去是正常的小土包。
汪姓工作人員進一步向澎湃新聞解釋,該公司「絕對沒有」挖過上述兩座墳,因為這兩座墳不在施工範圍內,距離施工範圍「還有2米左右」,該公司施工人員只是把施工挖出來的土蓋在墳上。
至於覆土被挖開後為何找不到棺木、骨灰等,汪姓工作人員稱,「我們也很奇怪」。
10日,南京溧水區石湫鎮**人士向澎湃新聞迴應,房地產開發商碧桂園挖毀村民的祖墳,主要是因為與村委會溝通不暢所致。
該**人士表示,碧桂園雖然買下了這塊地,但其建設過程,應分階段按照序時推進。按照常理,在分佈實施之前,應先跟村裡對接溝通,瞭解是否存在遺留問題,「最重要的是協調遷墳一事」。
該**人士對澎湃新聞說,如果地塊上尚存墳墓,開發商需通知事主把墳遷走,並按標準給予一定補償。但開發商施工前卻未通知村委會,讓其安排村民遷墳,所以才釀成了挖毀村民祖墳一事。
該人士說,碧桂園在施工過程中,將兩戶村民家的祖墳挖了,純屬意外,但「肯定不對」。其中一家受損程度較輕,目前已經協調解決了。而金女士的舅舅吳先生家的祖墳損毀嚴重,目前**正搭建平臺與開發商協調解決此事。
上述**人士表示,目前,事主要求開發商賠償50萬元,按照當地標準,正常遷一座墳700元,遷雙墳1000元。相比之下,這一訴求過高。目前,該鎮**職能單位已經介入,儘量滿足群眾的合理訴求。
祖墳被挖如何賠嘗
6樓:四哥有法說
1、祖墳被挖首先是經濟損失的賠償標準。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如果對墳墓的損害程度較低,能夠確定因修復被毀壞墳墓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照此賠償;如果對墳墓的損害程度較高,或者是完全損毀,需要重新安葬的,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喪葬費標準賠償。
2、其次是精神損害的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非法損害遺體、遺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7樓:親親裡玲
被告的威脅程度至少可以受到治安處罰 2 挖墳產生嚴重的後果可以定侮辱罪 3 可以要求被告恢復原狀,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等民事責任
8樓:銀俗金不庸
可以主張侵權損害賠償,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排除妨害,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撫慰金等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我把他家人打了!很嚴重的!國家管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什麼賠償
直接承擔法
未經同意挖了別人的祖墳應當賠償多少 20
11樓:小公民愛社會
只要是掘人墳墓無論出發點是什麼,都可能違反了:
1.我國刑法第302條規定了侮辱屍體罪,如果有證據可以去請求法律制裁。
2.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應承擔刑事責任。對於侮辱罪,刑法第246條規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犯侮辱罪的,只有告訴的才予處理。
因此,可以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要求追究侮辱罪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賠償其精神損失。 侮辱罪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是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高銘暄)。按照我國風俗習慣,對於祖先的靈墓、遺骨、骨灰、遺物等 向來甚為尊敬,後代對其祖先靈墓的完整性極為重視,按中國古老的習俗,後人每至特定年節,應對祖先的墳墓進行祭掃。
對於祖靈,中國人有特殊的情感,任何對於祖先名譽與尊嚴損害,國人皆視同己身受辱,感情上會受到嚴重傷害。其行為顯然屬於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構成侮辱罪。
3.民事違法性上來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三)明確規定,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
4.但值得討論的問題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自然人死亡後,其遺骨受到侵害後,近親屬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五條指出,近親屬包括: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以上只是理論上而言,現實中,還有取證,還有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還有執行問題,並不可能都是最理想化的解決
12樓:佟尒鑫
可以去法院起訴,如果是開放商就起訴開發商,未經他人同意,私自動用別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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