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濫發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由來 202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是基於美國前**約翰·肯尼迪於2023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表了《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非凡諮文》,首次提出了聞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
肯尼迪提出這這四項權利,以後逐漸為世界各國消費者組織所公認,並作為最基本的工作目標。 同時,選擇這樣一天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是為了擴大宣傳,促進各國消費者組織的合作和交往,在國際範圍內引起重視,推動保護消費者的活動。正如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主席羅達房·帕金所說:
「人民的交往,產品的交換,技術和通訊的活動等等,就要求我們必須在全球範圍內考慮並行動。」她又說:「每個國家的消費者組織應列入世界範圍的為消費者權利的保障而鬥爭的行列。
」當這種鬥爭天天繼續下去的時候,我們在每年選擇一天,讓各方面都能聽到我們為消費者而發出的聲音,並且獲得為未來的任務而努力的精神動力。世界各地的消費者組織是如何紀念「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 從2023年以來,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組織都要舉行多種多樣的紀念活動:
舉行記者招待會或釋出新聞公報:有的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舉行記者招待會或釋出新聞公報,向公眾介紹消費者組織的活動情況,公佈新的一年的工作計劃,告訴人們消費者組織將為保護消費者利益做哪些工作。開展宣傳活動:
許多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的會員在他們出版的刊物上刊登介紹「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內容,有的通過電臺和電視節目進行宣傳,努力提高一般消費者的熟悉,有的組織在學校發放傳單或消費者刊物,馬來西亞,波拉卡消費者協會在學校集會上組織消費者權利的演說。舉辦徵集與競賽活動:有的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向公眾徵集「消費者權益歌」,然後選擇優秀的歌曲作為有關消費者權益廣播節目中的開始曲,有的組織演講比賽或「一年中最差消費事件」的評選活動。
獎勵為消費者運動作出貢獻的人:2023年,希臘消費者保護學會對在2023年間積極報道消費者運動的報刊及記者予給予獎勵。在挪威,消費者委員會對在過去的一年裡寫出質量較高的關於消費者問題的文章的作者予以表彰。
舉辦消費者教育活動:阿根廷主婦協會於2023年「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發起成立消費者學校,為**舉辦一系列的講座。在南澳大利亞,公民與消費者事務部在商店蒐集消費者意見,對消費者進行最佳購貨的教育。
印度卡納塔克消費者服務社團則在這一天為學校負責消費教育的老師安排工作計劃。檢查:一些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組織對保護消費者權益有關立法的執**況進行檢查,檢查這些立法是否被認真貫徹了。
展覽:一些國家的消費者組織舉辦多種形式的展覽。有的以廣告、宣傳欄的形式向公眾展示現實消費中存在的問題,有的還舉辦「不合格產品展覽」。
中國消費者協會於2023年9月加入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後,每年的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都組織全國各地的消費者舉辦大規模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諮詢服務活動。僅2023年,全國就有700多個大中城市和縣城舉行了紀念活動,且活動形式豐富多彩,聲勢大,影響大,效果好,起到了宣傳群眾,擴大影響的作用。 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宗旨是:
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導廣大消費者合理、科學消費,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3.15是什麼日子或節日啊?
2樓:
3.15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2023年確定。
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選擇這樣一天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是為了擴大宣傳,促進各國消費者組織的合作和交往,在國際範圍內引起重視,推動保護消費者的活動。
設有小組委員會或工作組負責檢測商品,進行教育、發展、法制、醫療等活動;在亞太地區設立顧問小組委員會,提供資訊資料的專門**。**祕書處設有圖書館,以收集和傳播與消費者利益有關的立法、技術、教育的資料。
制訂拉丁美洲和亞太地區經濟與社會委員會管區內區域發展計劃,支援並進行有關不完備商品標籤、向第三世界傾銷危險藥品、 農藥以及嬰兒食品的監察等問題的研究。
包括:向消費者提供資訊,對消費者進行教育,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處理消費者投訴,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
蒐集消費者的意見並向企業反饋。
大造**,宣傳消費者的權利,形成**壓力,以改善消費者的地位。
參與國家或**有關消費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並要求**建立消費者行政體系,處理消費者問題。
成立消費者團體,確立消費者主權。
加強消費者國際團體及合作。
3樓:匿名使用者
3月15日是國際
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202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在每年的3月15日,**電視臺聯合國家**部門共同主辦並現場直播一臺大型公益晚會,即3·15晚會,該晚會是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喚醒消費者的權益意識,是規範市場秩序、傳播國家法規政策的強大平臺。
第一屆晚會是2023年3月15日播出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之友專題晚會。晚會一般於每年3月15日晚20點左右在**電視臺綜合頻道、**電視臺財經頻道現場直播。
4樓:匿名使用者
每年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202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並規定消費者享有獲得安全保障、獲得產品正確資料、自由決定選擇以及要求賠償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環境等權利。
中國消費者協會於2023年12月經***批准成立,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全體性社會團體。它的宗旨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導廣大消費者合理、科學消費,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2023年9月,中國消費者協會被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接受為正式成員。從這一年開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及地方各級協會也都要舉辦大規模的宣傳活動,運用各種方式介紹消費知識和有關法律知識,宣傳消費者的權利,喚醒、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5樓:匿名使用者
3.15工商維權的日子
6樓:尛菇
3.15是公民維權日!
3.15是什麼節日
7樓:匿名使用者
消費者權益日一般指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202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的規定,消費者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2、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產地、生產者、用途、效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3、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的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4、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8、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8樓:好木木偶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202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選擇這樣一天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是為了擴大宣傳,促進各國消費者組織的合作和交往,在國際範圍內引起重視,推動保護消費者的活動。正如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主席羅達房·帕金所說:「人民的交往,產品的交換,技術和通訊的活動等等,就要求我們必須在全球範圍內考慮並行動。
」她又說: 「每個國家的消費者組織應列入世界範圍的為消費者權利的保障而鬥爭的行列。」當這種鬥爭每天繼續下去的時候,我們在每年選擇一天,讓各方面都能聽到我們為消費者而發出的聲音,並且獲得為未來的任務而努力的精神動力。
9樓:盧嘟嘟
消費者權益日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定於每年的3月15日,因為在2023年的3月15日時任美國**的約翰·肯尼迪在美國國會發表《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特別諮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四項權利。最早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202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2023年,國際消費者協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此後,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各種活動,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發展。
提出的一份國情諮文中,首先提出了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有權獲得商品的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的商品資料;有權自由決定對商品的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
由於該諮文對維護消費者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2023年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世界各國消費者組織也紛紛以「四項權利」作為基本的工作目標。
國際消費者聯盟(簡稱iocu)是獨立、不以盈利為目的、無政治傾向的組織。2023年由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比利時、荷蘭等5國消費者組織發起成立,總部設在荷蘭海牙,現有成員90多個國家和地區215個消費者組織。中國消費者協會在2023年9月被接納為該組織的正式會員 。
隨著近年來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提高,以及**對於行業潛規則、霸王條款等問題的重點**,導致很多企業對於3.15消費者權益日感到惴惴不安。3.
15前夕,不僅公關活動異常頻繁,更有一些企業主動討好消費者。
315是什麼日子
3.15為國際bai 消費者權益du 日。為了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zhi 的宣傳,使之dao在世界範圍內版得到廣泛重視,促權進各個國家 地區消費者組織的合作與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3月15日為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3.15的來歷 1 為了擴大對消費者權益...
3 15是什麼節日,3 15是什麼日子或節日啊?
為了擴大消費者權益保抄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廣泛重視,促進各個國家 地區消費者組織的合作與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3月15日為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 地球人都知道 觀音誕 這是我自己查的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保護消費者鎝 3.15是...
最苦的日子是什麼時候
可能就是出去打工,人生地不熟,現在工作還可以 這個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每個人的成長環境不同,如最貧困的時候也許是最苦的時候 每個人的經歷不同,如經歷了失去親人或是其他苦難的時候或許是最苦的時候,所以這跟每個人的成長與經歷息息相關 是忙忙碌碌看不到終點的日子,整天渾渾沌沌入不敷出,沒理想沒抱負,每天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