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試點工作

2021-03-19 18:19:38 字數 4513 閱讀 2302

1樓:加菲37日

記者從國

務院醫改辦獲悉,國家衛生計生委釋出《***醫改辦關於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尚未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要在2023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

國家衛生計生委提出,已經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切實抓好有關各項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及時研究解決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實施範圍;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在2023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

試點將建立健全由醫改辦牽頭,發展改革、財政、社保、民政、衛生計生、保監等部門參與的協調推進工作機制。通知要求尚未制定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23年5月底前出臺有關檔案並報***醫改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通知要求各地控制不合理醫療行為和費用。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管,通過日常抽查、建立便捷投訴受理渠道等多種方式,督促其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防止資訊外洩和濫用,對違法違約行為及時處理。

通知還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利用全國網路優勢,為參保人員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異地結算等服務,確保群眾方便及時得到大病保險補償。建立大病保險資訊通報制度,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況等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據瞭解,截至2023年底,已有23個省份出臺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確定120個試點城市。 (一)採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地方**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展改革部門制定大病保險的籌資、報銷範圍、最低補償比例,以及就醫、結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並通過**招標選定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

招標主要包括具體補償比例、盈虧率、配備的承辦和管理力量等內容。符合基本准入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自願參加投標,中標後以保險合同形式承辦大病保險,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保費收入,按現行規定免徵營業稅。

已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障、補充保險等的地區,要逐步完善機制,做好銜接。

(二)規範大病保險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各地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健全招標機制,規範招標程式。商業保險機構要依法投標。

招標人應與中標商業保險機構簽署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合作期限原則不低於3年。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合理控制商業保險機構盈利率,建立起以保障水平和參保(合)人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辦法。為有利於大病保險長期穩定執行,切實保障參保(合)人實際受益水平,可以在合同中對超額結餘及政策性虧損建立相應動態調整機制。

各地要不斷完善合同內容,探索制定全省(區、市)統一的合同範本。因違反合同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損害參保(合)人權益的情況,合同雙方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合作,並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格商業保險機構基本准入條件。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符合保監會規定的經營健康保險的必備條件;在中國境內經營健康保險專項業務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場信譽;具備完善的服務網路和較強的醫療保險專業能力;配備醫學等專業背景的專職工作人員;商業保險機構總部同意分支機構參與當地大病保險業務,並提供業務、財務、資訊科技等支援;能夠實現大病保險業務單獨核算。

(四)不斷提升大病保險管理服務的能力和水平。規範資金管理,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獲得的保費實行單獨核算,確保資金安全,保證償付能力。加強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經辦服務的銜接,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確保群眾方便、及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經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經辦機構授權,可依託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資訊系統,進行必要的資訊交換和資料共享,以完善服務流程,簡化報銷手續。發揮商業保險機構全國網路等優勢,為參保(合)人提供異地結算等服務。與基本醫療保險協同推進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診療規範和臨床路徑,規範醫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

商業保險機構要切實加強管理,控制風險,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服務效率,加快結算速度,依規及時、合理向醫療機構支付醫療費用。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在承辦好大病保險業務的基礎上,提供多樣化的健康保險產品。 (一)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監管。

各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配合協同,切實保障參保(合)人權益。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為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主管部門和招標人,通過日常抽查、建立投訴受理渠道等多種方式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商業保險機構按合同要求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維護參保(合)人資訊保安,防止資訊外洩和濫用,對違法違約行為及時處理。保險業監管部門做好從業資格審查、服務質量與日常業務監管,加強償付能力和市場行為監管,對商業保險機構的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大查處力度。

財政部門對利用基本醫保**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明確相應的財務列支和會計核算辦法,加強**管理。審計部門按規定進行嚴格審計。

(二)強化對醫療機構和醫療費用的管控。各相關部門和機構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強監督管理,防控不合理醫療行為和費用,保障醫療服務質量。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和質量的監管。

商業保險機構要充分發揮醫療保險機制的作用,與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相關醫療服務和醫療費用的監控。

(三)建立資訊公開、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管制度。將與商業保險機構簽訂協議的情況,以及籌資標準、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結算效率和大病保險年度收支情況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大病保險的重要性,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先行試點,逐步推開。已開展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要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擴大實施範圍。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可以選擇幾個市(地)試點或全省進行試點。

各地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政策。各省(區、市)醫改領導小組要將本省份制定的實施方案報***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保監會備案。

(二)穩妥推進,注意趨利避害。各地要充分考慮大病保險保障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循序推進,重點探索大病保險的保障範圍、保障程度、資金管理、招標機制、執行規範等。注意總結經驗,及時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加強評估,每年對大病保險工作進展和運**況進行總結。

各省(區、市)醫改領導小組要將年度報告報送***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保監會、民政部。

(三)統籌協調,加強部門協作。開展大病保險涉及多個部門、多項制度銜接,各地要在醫改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建立由發展改革(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保監、民政等部門組成的大病保險工作協調推進機制。**有關部門加強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協調。

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保監等部門要按職責分工抓好落實,細化配套措施,並加強溝通協作,形成合力。各地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統籌協調和服務作用,並做好跟蹤分析、監測評價等工作。

(四)注重宣傳,做好**引導。要加強對大病保險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密切跟蹤分析輿情,增強全社會的保險責任意識,使這項政策深入人心,得到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援,為大病保險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2023年8月,六部委下發《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通過商業保險機構承保大病保險業務。

截至目前,全國有13家保險公司開展了大病保險業務。其中,大保險公司表現更為積極,如中國人壽在青海、山東等省市承保了70餘個大病保險專案;中國人保在廣東、江蘇等省市承保了大病保險專案超過80個。

2023年11月29日,福建省**辦公廳**省***、衛生廳等部門聯合制訂的《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從保障內容、特定病種和困難群體保障、資金籌集、承辦方式等七個方面,明確了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啟動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實施意見》明確,大病保險保障物件為所有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員。當參保(合)人員住院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報銷後,對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達到起付線的,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含基本醫保在內原則上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20萬元。

福建省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原則上按當地城鄉居民當年醫保籌資標準的5%予以安排,不再向參保(合)人另外收取大病保險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籌資標準。

《實施意見》還提出,將進一步提高特定病種和困難群體保障水平,對尿毒症、兒童白血病等20類特定病種,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方式,民政救助物件其合規醫療費用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90%。

此外,福建省紅十字會在新農合、城鎮醫保、商業保險、民政救助等報銷補償後,存在醫療費用負擔仍然過重、經濟陷入困境甚至無法維持繼續**的大病救助物件,將給予再一次的救助。 2023年,我國農村醫療保障重點將向大病轉移。肺癌、胃癌等20種疾病全部納入大病保障範疇,大病患者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70%,最高可達到90%。

納入大病保障的20種疾病: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脣顎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3年10月25 日上午10時召開新聞釋出會,介紹2023年第三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介紹,人社部積極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已有23個省份出臺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確定120個試點城市。

哪些重大疾病屬於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2樓:二姐聊保險

大病保險以發生高額醫療費用作為界定標準,而不是以具體的病種做為界定標準,所以沒有具體的病種。

3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疾病:

包括兒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脣顎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

注意 上海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辦法公佈

這個大病社保的話基本上他都是在社保裡面的,直接在上海市那個地方的,可能跟其他地方不一樣。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辦法公佈有很多呀,你可以登入上海市的城鄉 進行查詢。上海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辦法公佈,應該上搜尋一下就知道了。上海大病醫保 上海的門診大病是指放療 化療等具體的 而不規定病種。醫保中大病醫保你知道嗎...

購買城鄉居民醫保的好處,整合城鄉居民醫保有何益處?

第一次購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觀察期。1 職工醫療保險當月購買次月就生效 2 居民醫療保險在每年的的9 11月購買,次年的一月一日生效。連續購買就永久有效。3 居民醫療保險如果購買的時間錯過以上購買時間就要有3個月的等待期 一是參保人患病特別是患大病時,一定程度地減輕經濟負擔。二是參保人身體健康時...

大病醫療救助中的城鄉居民包含哪些人

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內容 摺疊一 救助物件 1.重點優撫物件 包括在鄉老複員軍人 在鄉三等以上傷殘軍人 紅軍失散人員 蘇區老幹部 集中居住在縣光榮院 縣工 療站的優撫物件。2.農村五保物件 3.農村低保物件 4.城市低保物件 5.縣人民 確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難的貧困物件。摺疊二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享受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