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深遊天下籤證師
持有美國簽證,去哥斯大黎加,30天,但美籤剩餘至少三個月有效期。
如果沒有足夠的有效期,美國邊檢是不會放行的。
2樓:第n個人魚小姐
1、持f1簽證的,在簽證到期後有60天的grace period,你可以合法在美國呆60天,前提是不能出美國境。
2、如果你去哥斯達尼加的時候進出都在簽證有效期內,那沒什麼關係,如果你進去時在簽證有效期內,出去時簽證已過期,那你不能返回美國境內了,出哥斯達尼加境是沒有問題的。你都要走了,人家海關巴不得把你送走呢。
3樓:枕石漱玉
建議你直接致電目的地國家住美使館**詢問清楚
國與國家政策不同 別給自己找麻煩
我遇到過的就是 從目的地國出境時 就卡在海關了
4樓:寰球簽證網
停留期超過簽證規定停留期
屬於非法滯留,下次辦理簽證很容易拒籤
5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的情況下是上黑名單,然後以後被拒籤。。。
最壞的情況下(當然因為你是中國人可能costa rica還不會那麼玩你)直接扔監獄。。。
西班牙籤證申請,一次最多能呆多久
6樓:芥末留學
那我建議親先取消這次的簽證,然後申請時間更長的申根簽證。
申根簽證分為入境和過境兩類。
1)入境簽證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兩種。簽證持有者分別可一次連續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計不超過3個月。如需長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員國申請只在該國使用的國別簽證;
2)過境簽證指過境前往協定國以外國家的簽證.一般有一次、兩次兩種、特殊情況下可頒發多次過境籤。每次過境時間一般為3天,最長為5天;
直接申報
到這25個申根國,凡是申請以短期停留為目的而得到的簽證,都是多次出入的申根簽證。3個月之內(不包括3個月)都算短期。一般從哪個國家入境或者在哪個國家停留時間最長,就向哪個國家的使館申請申根簽證。
如果不是去一個國家,同時還要去好幾個申根國,那麼就在申請申根簽證的同時遞給所要去的這些申根國的邀請信,使館會根據你在這些國家一共所需停留的時間,給你相應的允許停留天數。你可以在簽證有效期內(允許停留時間),在這25個國家中穿梭往返,一路綠燈。例如,雖然你在德國使館申請並得到申根簽證,但你第一個入境國不一定是德國,你可以選擇這25個國家中任何一個國家入境和停留。
間接申報
就是過去那種只對某一個國家入境有效的簽證。到這25個申根國,凡是申請長期居住而得到了簽證,都屬這種。3個月以後(包括3個月)都算長期。
長期d類簽證都不直接給申根簽證,申請到哪個國家的簽證,就只能從頒發簽證國入境,而到了那個國家後的一週左右時間內辦理這個國家的長期居住手續,然後憑這個國家的長期居住卡即可在申根國自由出入,享受申根待遇。
c類(typec):最常見的短期申根簽證,允許有效期內一次、兩次或多次入境。
d類(typed):此類簽證原則上只允許進入簽證中註明的國家,但是也會允許在必要情況下於入境之前從另一個申根國家(於5日之內)過境。
d+c類(typed+c):此類簽證結合了c類和d類的基本特徵,一方面屬於單個國家的簽證,同時也可以進入其它申根國家。
b類(typeb):過境簽證。
是否一定要從簽發簽證的國家進入/離開申根範圍?可以只去其它申根國家而不去簽發簽證的國家嗎?持一個申根國家簽發的申根簽證,原則上可以在任意一個申根國家出入境。
實際行程中不去簽發簽證的國家原則上沒有問題,因為申請簽證時提交的行程一般情況下不具約束力,但不排除再次向該國申請申根簽證時由此可能產生麻煩的可能性。
如果在馬來西亞超過簽證期一天回國下次還可以去嗎
只要在你簽證的抄有效時間bai內就是可以去的du,只是你再次入境時海關可zhi能會對你進dao 行盤問,詢問之前延期回國的原因,如果不能給出很好的解釋海關可能直接將你遣返。當然也會出現一種情況,那就是海關看到你逾期回國後會直接將你遣返,不允許你入境。這種情況建議你短時間內不要再次入境,可以過一段時間...
如果在業餘休息時間幹私活有法律責任嗎
你下班之後幹啥和老闆有啥屌關係?不過話有說回來,你在幹私活時如果出現意外或影響到正常工作,那就不應該了。首先要看你現在的工作,其次要看你跟公司的勞動合同中有沒有相關的約定,如果約定競業責任並要求你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的話,就比較麻煩了 但是如果你幹私活並沒有違反競業規則,沒有給公司造成什麼損失的話,是...
如果在國內已辦好籤證,到達清邁後入境還要填寫入境卡嗎
一般都是要填入境出境卡的,這是國際通行慣例。空姐一般在飛機上就會發放入境出境卡以及海關報關單供你填寫。如果不會填,可以請同行的旅客幫你填。這個在原則上是要填的,但一般空姐發完就完事了,也不會收上來,我就沒填,卡片都扔掉了 已經辦好了簽證,還要填寫泰國出入境卡嗎 簽證是簽證,出入卡也是必須要填的。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