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和跟我五年的女朋友分手有點捨不得

2021-03-19 18:28:31 字數 2032 閱讀 4906

1樓:草原上之狼

不能bai笑著擁有,但可以笑著du

放棄。放棄不屬於自zhi己的,是對靈魂的

dao釋然;放棄胸口專隱隱的痛,是對生命屬的超脫。生活中有許多可以放棄的事,但我絕不放棄執著,更不會放棄努力。讓我們學會放棄吧,因為放棄也是一種美麗。

抓不住的沙,不如揚了它;想不起的人,不如忘了他。有的事,現在不做,就一輩子沒機會幹了;有的人,一句再見就是再也不見。

2樓:扯線晨曦

要跟我六年的男票分手更捨不得

3樓:手機使用者

那就好好的,一起結婚

4樓:小愛

你女朋友在哪買的?五年才壞?

想和女朋友分手,卻很是捨不得,怎麼辦? 5

5樓:仲灬芸

不吵不深愛,我bai覺得這話du還是有點道理的,包括zhi

我們dao都結婚了這麼多年了也是這樣版,但權

是要控制,你們平時要多交流,溝通才能使人進步,經常在一起時間久了你們的注意力都在對方身上,然後就會把對方的缺點無限放大,矛盾就產生了,有句話叫做,距離產生美!如果你們都分開一段時間就能體會到了

6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你覺來得可以把她放下....但你永遠源逃不掉你心中對她的愛......所以你捨不得...

如果你要放棄她....必須要狠下心...但你要和她繼續下去....那你就要努力捉緊了.....

否則幸福很快溜走~~~加油吧!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捨得說明你還愛她,既然愛她就要包容她,有些事說開就好了,我不相信她沒事會無緣無故的給你吵架

8樓:屈儂御冷

我覺得你還是沒有做到想要跟他分手的決定.所以你的內心告訴

自己回你很糾結.我想分答手應該不是你想要的結果.至於為何有分手的衝動跟想法:

我想沒有人比你更清楚.不管有什麼事.跟你心裡的那個她好好的溝通一下我想你會有個很明確的答案.

相信我也相信你自己.

跟女朋友分手了,很捨不得,很難受,我要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人和人相遇,想知,相愛,和相互分離,都是緣分的作用,正所謂緣起以滅,也就是說有相聚也就一定會相互分離的,佛說人生八苦之一,就是愛別離,也就是說相愛的,想永遠在一起的,卻偏偏一定要分開,分開就會有痛苦,就會捨不得,可是我們也無可奈何,這就是愛別離苦,我們來到人世也一樣,有生就會有死,這些都是無常的,所以我們要放下,也許您和女友今生的緣分已經了了,也可能沒有了,但是不管怎樣您都要學會放下,也要學會珍惜,佛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做如是觀,就是告訴我們,我們生活在世,不要過於執著了,因為一切都是有生有滅,如夢如幻的,我們又怎麼能抓住鏡中的花,水中的月呢?所以我們要放下,阿彌陀佛。

10樓:蘇寧電囂

不能說怎麼辦,只能說要忘了,不然這樣下去更痛苦,知道嗎。既然沒有緣分就放手吧。

11樓:隍上

過一陣子就好了,實在難受就找她複合吧!要不就再找個女朋。

12樓:百度使用者

感情的事就是這樣,是你的早晚是你的,不是你的再強求也沒有用。

13樓:停車坐愛花木深

自作自受,就別再矯情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因為你的原因分手的。儘量追回,求得原諒,要是因為她。那就儘早進入下段戀情。是解決失戀最好的辦法

15樓:桃花520朵兒

你可以試著重新找一個,或者去旅遊也可以去唱k 放鬆心情,過幾天就沒事了

16樓:秋天

剛分手是很苦。時間是最好的醫生。會過去的,沒什麼大不了的。

17樓:疼痛的感覺

分都分了就算了吧順其自然吧

18樓:金夢雪飛

常常幫她她開心你開心她難過你比她更難過

女朋友快要跟我分手了,女朋友要和我分手

不要怪姐姐們嫌你年紀小 說真的 你們這個年紀真的不懂什麼是愛情 只能說是喜歡 對對方有好感而已 知道麼 快收收心吧 戀愛可以談 可是不要太久 因為你會消化不良對於你們還在長身體的年紀 還是多花點時間看看書 參加校園活動比較實在 她拒絕你也是考慮到你們要升高中了 不想受影響 所以你也快點振作起來 告訴...

想要和女朋友分手,我想跟我女朋友分手

我覺得如果你維持好和女友的戀情才能保住你和那兩個人的友情的話,那這樣的友情大可不必太在意。而且如果你是因為正當的感情問題而和你的女友分手,而不是因為厭倦或者是賭氣的話,那麼他們會理解你的行為,友情和愛情不能掛鉤的。如果你真的保持疑問的話,我建議你在和那兩個朋友的交談中從側面說一下你的感情走向,看看他...

女朋友要跟我分手,女朋友要和我分手,怎麼辦?

如果女朋友跟你提分手,那絕對是你們的感情出現問題了,可能很早的時候就有各種徵召出現,只是你沒有及時預防和處理而已。我是女生哈,如果是我說我累了,首先一點表明是我真的不愛你了,或者是淡了。要不然就是我覺得我們之間不會有結果我需要時間來考慮到底要不要跟你在一起。再不然就是我的心裡已經愛上別人了。如果她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