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婚後從無工作過,離婚時會分割婚後財產嗎

2021-05-28 20:30:38 字數 1284 閱讀 1602

1樓:

婚後女方bai沒有收入也可du

以要求分割夫妻zhi共同財產。

dao《婚姻法》第三回十九條 離婚時答,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樓:斯芬克斯

也要分割,但在某些情況下只分割婚後增長部分,因為不管有無工作,法律上認為女方即使無工作,也對於男方生活有幫助,所以屬於共同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的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有規定的。離婚自然會分割的

4樓:東北滴蝶

只要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都會有權力分割財產

如果結婚後女方並沒有工作離婚後能分到財產嗎

5樓:gl暗香

女方雖然沒有工作,但婚後的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離婚時是可以分到財產的。至於婚前財產的那一部分,有很多種情況,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6樓:律l師

雖然女方沒有工作但是婚後不管誰的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平分!

還有問題可以再問我

7樓:淰淰笗悸

現在新的婚姻法規定若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前置辦的產業無貸款的情況下屬於婚前財產,若有貸款的部分則要看婚姻中共同還貸和付出才能定論,目前比較複雜。

8樓:東光店助聽器

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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