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疏影飄葉
美人如花隔雲端,出自李白的「長相思」。至於後面那句,應該是後來人加的。用在這裡,應該是說,南笙那樣的美人,如花似玉,風姿優雅,清麗倩婉,形容女子之美~
什麼是文學啊
2樓:叫那個不知道
文學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比較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表現作家心靈世界的藝術,包括詩歌、散文、**、劇本、寓言、童話等體裁,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作為學科門類理解的文學,包括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及新聞傳播學。
文學是屬於人文學科的學科分類之一,與哲學、宗教、法律、政治並駕於社會建築上層。它起源於人類的思維活動。最先出現的是口頭文學,一般是與**聯結為可以演唱的抒情詩歌。
最早形成書面文學的有中國的《詩經》、
印度的《羅摩衍那》和古希臘的《伊利昂紀》等。中國先秦時期將以文字寫成的作品都統稱為文學,魏晉以後才逐漸將文學作品單獨列出。歐洲傳統文學理論分類法將文學分為詩、散文、戲劇三大類。
現代通常將文學分為詩歌、**、散文、戲劇四大類別。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是社會文化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是對美的體現。文學作品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現其獨特的心靈世界的作品,離開了這樣兩個極具個性特點的獨特性就沒有真正的文學作品。一個傑出的文學家就是一個民族心靈世界的英雄。
文學代表一個民族的藝術和智慧。文學,是一種將語言文字用於表達社會生活和心理活動的學科,屬社會意識形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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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意識形態之一,古今中外都曾把一切用文字書寫的書籍文獻統稱為文學。現代專指用語言文字塑造形象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思想感情的藝術,故又稱「語言藝術」。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曾將文學分為韻文和散文兩大類,現代通常分為詩歌、散文、**、戲劇、影視文學等體裁。
在各種體裁中又有多種樣式。
(二)孔門四科之一, 《論語·先進》:「文學,子游、子夏。」
邢炳疏:「若文章博學,則有子游、子夏二人也。」亦指教貴族子弟的學科。《宋書·雷次宗傳》:「上留心藝術,使丹陽尹何尚之立玄學,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學,司徒參軍謝元立文學。」
(三)指辭章修養,元結《大唐中興頌序》:「非老於文學,其誰宜為?」
(四)官,漢代置於州郡及王國,或稱「文學掾」,或稱「文學史」,為後世教官所由來。漢武帝為選拔人才特設「賢良文學」科目,由各郡舉薦人才上京考試,被舉薦者便叫「賢良文學」。「賢良」是指品德端正、道德高尚的人;「文學」則指精通儒家經典的人。
魏晉以後有「文學從事」之名。唐代於州縣置「博士」,德宗時改稱「文學」,太子及諸王以下亦置「文學」。明清廢。
(五)文學是藝術的一個門類,屬社會意識形態。中國在先秦時,含文學與博學二義。現代專指以語言塑造形象反映社會生活,並作用於社會生活的一種藝術形式。
中國一般分其為詩歌、散文、**、戲劇文學等四類。
(六)文學具有全人類性、社會性、民族性、人民性、階級性和真實性等。文學的發展是受文學內部和外部各種因素影響的複雜過程。一般說,文學隨著社會生活的發展而發展。
文學的社會作用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認識作用,二是教育作用,三是美感作用。三種作用同時發生,構成了文學的社會功能。
(七)文學,意識的產物,生活的反映,文學是客觀的東西到了人的頭腦中後,人重新組織編出用文字表達出來的東西。(八)文學不管在中國還是在外國都存在著,但是外國文學與中國文學有不同之處。例如:
外國的**分類和中國的有所不同。
(九)文藝復興之後,世界對文學的定義逐步演變成:文學即一種以文字語言為載體的藝術。因為其載體為語言文字,所以區別於**、美術等藝術形式。
3樓:月神
關於文學的定義:
馬克思說:「文學是審美的意識形態。」謝爾巴茨基說:「文學是藝術的一種,它藉助語言來創造形象。」希利斯-米勒說:「文學是虛擬現實。」
以上都是關於文學的經典論斷。
另外還有:
文學是創造性的,是一種藝術。(韋勒克)
文學是人學。(高爾基)
文學是宣傳。(辛克萊)
文學是社會意識的呼聲。(米哈伊洛夫斯基)
文學不是摹仿,不是表現,而是一個獨立的自足體。(西方美學初步)
文學是虛擬現實(希利斯-米勒)
現代對於文學的狹義定義如下:文學是作家藉助虛構和想象,用語言塑造的藝術形象來表現他對人生的審美感受和理解的一種藝術形式。
在中國文學一詞的最初含義是指文章和博學。(《論語·先進》:「文學,子游、子夏。」邢炳疏:「若文章博學,則有子游、子夏二人也。」)
亦指教貴族子弟的學科。(《宋書·雷次宗傳》:「上留心藝術,使丹陽尹何尚之立玄學,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學,司徒參軍謝元立文學。」)
自魏晉時代以後,文學逐漸地將「博學」含義排除了出去,而專注於以富有文采的語言去表達情感。這就形成了一種新的較為狹窄的含義:文學是指有文采的緣情性作品。
4樓:刁義相琴
文學就是用文字去藝術地表達生活現實。
並不是搞文學就得讀中文系,真正中文系畢業的文學巨匠很少。
如果你興趣還在,堅持下去,也許能成一二。
5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語言文字,表現人性與美的藝術體系,為現階段的批判與經典文學的釋義。還有些文學集中體現了生活實用、地方特色、宗教政治與邏輯理性的主題等等。
6樓:騰宇令金
所謂文學就是以語言為手段塑造形象來反映社會生活、表達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種藝術。
7樓:裴青葉健
文學的精神性價值:
文學除了擁有外在的、實用的、功利的價值以外,更為重要的是它還擁有內在的、看似無用的、超越功利的的價值,既精神性價值。
關於精神,可以有諸多不同的定義。我們一般是在這樣的意義上界定精神這一概念的:它是人內在的一種意向性存在,是人的理性與感性諸多心理因素的有機統一,是人不斷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一種心理活動過程。
因而,精神的價值不同於物質的價值,它是內在的、本體的、不斷超越自身的。文學藝術的創造活動是文學藝術家的精神活動,文學作品屬於人類的精神產品,文學藝術的餓接受鑑賞也屬於人們的精神領域的活動,所以,文學藝術的精神性價值應當是其自身最為內在的、基本的價值所在。
正如早期的德國現象學美學家moriz
geiger指出的,「在藝術作品中,存在著一些構成其價值的確定的特性」,那就是藝術的精神性價值的特性,即它並不以為了實現某種目的的服務的手段,那麼他就無法理解藝術。這些價值是作為存在於作品之中,作為被包含在藝術作品之中的特性而被人們體驗的。」
藝術,在履行自己的種種「服務」職責時,反而已經忘記了什麼是它自己,而我們在擁有過多「藝術作品」時卻失落了「藝術的精神」。
藝術,並不僅僅是工具,甚至也並不總是「作品」。藝術在本質上一種生存方式,生活態度,生活的內涵,是生命賴以支撐的精神。
8樓:邵迎荷衛吉
文學,是一種將語言文字用於表達社會生活和心理活動的學科。其屬於社會意識形態之藝術的範疇。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文學是由語言文字組構而成的,開拓無言之境),是社會文化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稱作體裁)表現和再現一定時期、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1、按載體分為:口頭文學、書面文學、網路文學三大類;
2、按作者所在的時代分為:古代文學,近代文學,現代文學和當代文學。他們的範圍都是隨著讀者而不斷遷移的;
3、按產生地域分為:歐美文學,中國文學,日本文學,拉美文學等。
4、按讀者分為:
a、按受眾身份/年齡有兒童文學,**文學等;
b、按讀者群體及內容分為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或大眾文學、民間文學、少數民族文學、宗教文學等。
5、按內容分為:史傳文學、紀實文學、奇幻文學、報道文學等。
6、按表達體裁分為:**、散文、詩歌、報告文學、劇本、民間傳說、寓言、筆記**、野史、童話、對聯和笑話等;其他如史傳、哲理、賦、駢文、小品文、文學批評、電影、有文字劇情架構的電腦遊戲(含遊戲主機)等
7、按創作理念分為:浪漫主義文學、現實主義文學等
聽說文學有分四類對嗎?
(一〕散文
(二〕**
(三〕詩歌
(四〕戲劇
這是文體的分類
9樓:衡富貴丹雲
把「文學」二字單獨來看就是:文字、學識。所以說,文學是關於文字排列組合的一門學問。
10樓:秦吉帆慕宣
【原創】
文學是什麼?
文學是文字元號的有美的規律(情感、形式等等)組合都知道,文學的起源是來自於原始的圖騰崇拜,祭祀歌舞。那麼就有一些特徵和特性。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為什麼這個東西就被稱為文學,而其他的就不呢?
那麼就要究其根本、其本質。
我認為:文學的本質就是,文字元號按著內容和形式的美的規律的組合。
因此他是有審美功用和閱讀功用的,
也就出現了文藝美學。文藝美學也就是對文學的本質和內容以及形式的研究,因此文學的本質有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美的存在(既可以形式也可以內容,當然形式和內容兼備才能稱為上品)。
【請勿**或者用於不正當用途】
by即墨淺禎
11樓:考長青兆綾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文學是由語言文字組構而成的,開拓無言之境),往往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稱作體裁)表現內心和再現。一定時期,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文學,是社會意識形態之一。又被稱為語言藝術和時空並列藝術.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文學是由語言文字組構而成的,開拓無言之境),往往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稱作體裁)表現內心和再現一定時期,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由於出版和教育的進步以及社會的全面發展,已經失去其壟斷地位成為大眾文化的一支。產生了所謂的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或大眾文學之分.
文學的概念
12樓:匿名使用者
廣義的文學,是指一切口頭或書面語言行為和作品,包括今天的文學以及政治、哲學、歷史、宗教等一般文化形態。這是文學的文化含義。
狹義的文學,是指具有審美屬性的語言行為及其作品,包括詩、散文、**、劇本等。這是文學的審美含義。
文學首先必須是一個語言文字,這個文字有它的存在形態,如語音,詞語,結構等。它可以口頭的形式代代傳承下去,也可以文字作為載體傳承,也可以印刷品,網路**形式存在。儘管載體各異,但都離不開具體的語言這一客觀事實。
文學作品,由一個又一個修辭構成,當然,文學的基礎還是文字、詞語和句法,但是這些結構主義喜歡的東西,本身並不能形成「作品」,對它們的支離也讓我們對文學更加難以把握。
確實得承認,修辭就是一種句法。但是純粹的句子並非文學,只有被佈滿篇章、形成更強大的隱喻之後,文學才宣告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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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與新聞作品是相互有交叉的,比如魏巍的《誰是最可愛的人》既是新聞作品,又有很強的藝術性,文學性,所以文學與新聞作品是很難有明確界限的。
其次文學與歷史作品也是難以明確劃開界限,比如丘吉爾的演講詞,既是實用的鼓動性文章,有很有文學特色。
最後文學與哲學論著也不容易區分,比如英國的培根的《論人生》既有哲學道理也有文學意蘊,叔本華的散文集、哲學家薩特的哲學著作也很有文學意蘊,因此他還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判斷文學與非文學的標準粗略概述如下:文學的語言具有獨特地表現力;文學總是要呈現審美形象的世界,這種審美形象具有想象、虛構和情感特性;文學傳達完整的意義,本身構成一個整體;文學蘊含著似乎特殊而無限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