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能讓女朋友把彩禮錢,訂婚錢和三金給退了

2021-05-30 22:07:34 字數 3667 閱讀 6680

1樓:煩不了

都做到這地步了,13萬當初都不想要了,現在再為幾萬的三金來糾纏不覺得累嗎?本來你13萬沒要,就算你退婚了,人家也會覺得你還算仁義,現在再來要,你所有的好都沒了。人這一輩子活著有時為名為時為利,我覺得你還是有些情義的,別想太多了,還是算了吧。

我女朋友提出和我分手,我同意了訂婚的時候彩禮錢8.8萬,三金2萬多,她該不該退給我,不退我該怎麼辦?

2樓:雷我呢

肯定退,彩禮錢是已雙方結婚為基礎的,分手導致沒有結婚,錢還是你的,可以走法律程式的

3樓:kitty_吖頭

這個是必須要退的.因為這個不是無償贈與.是以婚姻為基礎的.

如果女方不還得話.可以走法律程式.而且你最好有相應的證據來證據這些物品和金錢是屬於你自己的.

三金最好也要有發票之類的.

4樓:鐵木真

所謂訂婚就相當於訂金的一種,合同法規定訂金可退,定金不可退。

5樓:教育

那是肯定要退的,不行找法院的民事庭。

6樓:全領域專家

是誰的錢,就該退給誰~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必需得退,不退法律解決!

訂婚了,然後男方把要結婚的東西全都準備好了,三金一銀,彩禮錢都給了,女方要退

8樓:落小妍

那就全部退回來

但沒有什麼賠償的

當然你要問明白到底因為什麼

彩禮首飾都要還

退婚男方要讓女方把三金退成錢.應該退嗎我們並沒有錯的情況下.

9樓:阿元

退婚,男方要讓女方把三金退成錢,女方應該退還三金或者折成錢。

就算女方並沒有錯的情況下,也應該退還彩禮。這是法律規定。

老的風俗習慣,女方沒有錯,是不退還彩禮的。但畢竟是風俗習慣,一旦與法律衝突,就應該按照法律規定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10樓:海警

雙方沒有領結婚證的情況下,女方應該退還彩禮;

女方退還的是男方當初給女方金銀飾品和彩禮錢,不是把三金退成錢。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退。不過對方確實有責任不地道的話,你可以消極處理此事,等待對方訴訟主張權利之後,根據法院裁判再退。但是根據法律規定,你屬於下列三種情形的是需要退回彩禮相關禮金的。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另,既然已經不是合適的那個人了,個人建議也不要再去糾纏了。

12樓:ps休閒時刻

1、女方沒有過錯,男方主動要求退婚的,原來男方給予女方的贈品及彩禮,不支援退還給男方。

2、男方沒有過錯,女方主動要求退婚的,必須退還男方給予女方的所有贈品及彩禮。

13樓:李建成律師

女方可以直接返還三金即可。如果和男方協商不成,讓男方起訴,根據法院的判決履行即可。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14樓:七臺河李陽平

如果是彩禮的或定情物,在婚姻關係不能成就時,應當退返,可以是原物退還也可以是折價退還(這個主動權掌握在收授方)。

15樓:憤世金牛座

訂婚的三金在法律上屬於附加結婚為條件的贈與關係,當婚姻關係無法締結,男方有權在得知無法締結婚姻關係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贈與關係。當然,歸還贈與物的時候,是原物返還。除非贈與物損壞或者滅失情況下,才按價賠償。

還有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婚姻,並不是買賣關係,而三金也不是這一場買賣的定金,因為有一方違約而沒收定金。

為何要如此物化自己,把自己當做貨品一樣,收取定金,沽價而售呢。

16樓:薇笑

為什麼要把三金退成錢,要的話,就把三金給他,退錢的話 讓他自己拿回去退

17樓:匿名使用者

退婚男方要讓女方把三金退成錢

如果給的是實物

就應該退還實物

18樓:匿名使用者

未辦理結婚登記,可以要求全額返還的,要收集相關證據,具體情況建議**或當面諮詢律師。三金屬於贈與不予退還。

從法律上來說,如果滿足下面的條件,女方應該退回所有的彩禮(包括男方為她支付的社保金)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9樓:凸死囚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三金要退,但是不必換算成錢的方式。

20樓:平凡一片葉子

第一你們可以協商一下。

這個分情況,你所說的是三金是以訂婚為一種形式——是一種附加條件贈與。所以不同於一般贈與的,雙方不能結婚,那贈與的行為所附加解除條件成立,那麼贈與的法律效力解除,那麼贈與的財務應當返還。 所以如果另一方非要返還,那你就應當返還。

當然這個最好是協商解決

2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可以要求退還彩禮錢的,

22樓:張曉雪律師

男方贈與三金目的是結婚,現在女方提出退婚的話用返還三金。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直接把三金還給他就好,不需要退現金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退。

但是您退了,說明您深明大義,不在乎小錢。

25樓:匿名使用者

不退!他要退婚憑什麼讓女方退還讓把三金退成錢真是心眼都讓他長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幹嘛要退啊!這是對你的補償,還不夠呢

27樓:雲風藍

可以好好溝通,慢慢協商解決,況且就算要退,也只退原物,不兌換成錢財。

28樓:

第八十四回:試文字寶玉始提親,探驚風賈環重結怨

準備退婚,是我先提出來的 除了彩禮和三金還需要還對方什麼東西? 訂婚時候的酒席錢用不用?給我買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能給的都給,斷了清淨~

30樓:匿名使用者

都要,主要看男方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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