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郵泉之家
首先要弄清楚你挖的是什麼,是屬於國家的幾級文物。並不是所有從地下挖出來的東西都要上繳。
比如:你從地下挖出1000枚宋代的錢幣,你想上繳都沒有人來收。你從地下挖出1000枚銀圓,那就由你自己決定是否上繳了。
如果你從地下挖出一片甲骨文,那就必須上繳了。你不上繳不行啊,這個是國家一級文物啊,再說你喊的大家都知道你挖出好東西了。
所以你還是上繳的好啊,東西好的話,給你一個證書,外帶點獎金。 你私自賣了,萬一被查出源頭是從你這裡買的,那你要吃幾年免費的伙食了。
2樓:diamond的店鋪
還是最好先拿到相關部門去,比如博物館,考古所,文物局。。。。
有文物定級資格的地方還是很少,自己不懂就不要亂在黑市交易,一旦出事,麻煩不少。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不怕被追究法律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這個是國有財產.
5樓:miki_君
可以是可以,不過它真的很有歷史價值的話 勸你還是交給有關部門吧!
我挖到了古董,我不告訴國家,自己私自賣給人算不算違法?
6樓:逍遙海風
法律上bai規定是 歸國家所有 但是du
你挖出來
zhi了 別人不知道dao 也沒有起訴你啊 賣的時候專就說是祖傳屬的,別說撿的,挖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的;
(三)擅自將國有館藏文物**或者私自送給非國有單位或者個人的;
(四)將國家禁止出境的珍貴文物私自**或者送給外國人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倒**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佔國有文物的;
(八)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為。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文物滅失、損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賣掉從地下挖出的東西(古董)是違法的嗎 5
7樓:wcg選擇
是違法行為。因為地下所埋藏的文物均為囯家所有。
8樓:匿名使用者
祖宗留下的古董能挖嗎.是違法的嗎
9樓:月月月月兒吖
不犯法吧,是你自己挖出來的再去賣,怎麼可能犯法呢
10樓:紛飛畫沙
違反,並犯罪,不過你肯定要注意,可能你已經被監視了
11樓:
當然是歸國家所以,私自佔有國家財產是犯法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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